昨天為了一場國中研習排程,下去了高雄一趟。在從高雄離開前,我打了電話給Sun、JH和FN三個人。Sun 在桃園開會,我跟他抱怨高雄的天氣太熱…這樣怎麼有Christmas的氣氛?!JH正在上課,不過還是接起手機答覆。邊上課,還邊講私人電話,JH可能高雄待久了,有了「下港正港男子漢」的氣魄。聽他說現在技術學院的學生不好教,除了幫他取了「大雄」的稱號,還直呼他「大雄」(連「老師」都省略)。FN在高速公路上正開著車,maybe正從客戶那邊返回到高雄的路上。FN的開車技術,以女生來說,算是OK!不過自從聽她說過一段「趣聞」後,每次坐她的車,我都會以此來消遣她。她說她在駕訓班學開車時,教練問她:「妳怎麼開車是斜的?」當時她心中的OS是:「我明明是開直的…對準前方筆直的勒!」所以我就問她:「所以妳現在開車,是不是要覺得是開斜的?這樣…別人才會感覺妳開的方向是正的?」
我帶著研習結束後,腦子可以放空的空檔,想像電視切割畫面裡,出現四個人在當下,面對不同情境時的心情。然後這時候,就應景的響起必備的經典主題歌…U2的Walk On(這首歌好像不夠經典,個人風格比較重)。
在回顧好友的part 2裡,我想來談談JH和FN。兩個在我的生活裡,時而色彩如水彩、時而意境如潑墨的摯友!不論怎麼和他們互動,總能帶我給很多新想法和啟發的契機和動力。JH是上次在「港都、南國」裡所提及過的好友,是位翩翩美才子;認識FN的時間比JH慢了五個月(暑期救國團電影研習營)。FN是少數,可以讓我無話不說的朋友。她在我心裡的地位,不論怎麼評論,都一定可以穩坐在Top 3裡面。
高雄行出差的第二個晚上,我和JH & FN一起吃了頓飯,兩個人也都是捨命陪「小弟」。因為JH正在趕一份報告,幾天熬夜下來,讓他在上完課後,坐電聯車回高雄的時候,還差一點因為睡過頭而坐過站。FN在暑假時,轉換了工作跑道。當天她去台南拜訪了客戶,慶幸對方行程改變,所以能「及時」結束訪談,返回高雄赴約。原先,JH打算帶我去「英國領事館」吃飯,因為聽說那裡有絕佳的view欣賞夜景。不過,後來飯局改在高雄的「忠烈祠」。急轉直下的原因是JH survey到「忠烈祠」旁開了一間餐廳。從餐廳的落地窗玻璃外望,置高點一覽無遺的夜景之外,還可以欣賞山腳下,港灣裡面一艘艘停泊的輪船港景。JH說:「來這邊跨年,會有special show!在final countdown之後,會聽見此起彼落的氣笛聲迴響在港灣裡。」哇!好獨特的海港城市文化。
因為當天傍晚肚子餓得比較早,所以我先繞到飯店對面的Deli Boulangerie(麵包看起來都很精緻有質感)小小採買一下「開胃菜」。想說…先回飯店梳洗,一切就緒後再打電話給JH。沒想到我才要走進飯店的lobby,就聽到JH在背後喊我的名字。因為離碰面的時間還有十多分鐘的間隔,我幾乎是有點被嚇到,內心驚呼…「你不是差一點在車上睡過站?這…會不會太有效率!」我感覺JH的背包似乎有點重,加上他在飯店外已經等了我一會了,所以示意他將背包交給我。我這一提…發現「粉」沈重,應該是裡面放了十來本的原文教科書那種感覺。我問JH裡面放什麼,他說:「柳丁!剛剛我去了附近的家樂福!最近柳丁在促銷!」Oh my god…我內心OS:「你怎麼會『碰巧』知道這附近有一間家樂福?而且柳丁在促銷?這一切會不會太過細節、太清楚?…該不會連路口的阿婆都是你的好友?」
JH應該是我認識的人裡面,最有生活sense,也最懂得如何去生活的「博士」!他和我都相同地,擁有每天24小時。但他要做研究、寫報告、教書;而且舉凡高雄的林林總總都在他的「認知範疇」裡。但其實,他是個道地的台北人。這次我們要前往用餐的地點,他也自己預先走了一遍。JH可能在堪點時,還事先rehearse相關景點的background knowledge,希望自己扮演好一位100分的tour guide,讓我和FN賓至如歸。他也預先注意那個路段在施工、路黑容易迷路…,一路細心提醒獨自開車前往的FN要注意小心!這或許就是JH迷人且讓人有安全感的特質。而相較之下,我好像只是個喜歡鬧脾氣、耍任性、賴皮又愛討糖吃的小孩!
FN的魅力在於她是個「阿沙力且廣結善緣」的女生。朋友雖然很多,但對人很真誠。通常具備這麼好人格特質的人,都不會長得太美。但偏偏FN卻又是個「正妹」。而且,舉凡高雄的餐廳、夜店、時尚重點,每一個地方在她看來,都猶如可以自在走動的「她家廚房」。
對我而言,FN從十多年前,兩個人對電影的熱愛,延伸到生活上彼此的關照,最後變成無話不說的好友!不管我們有多久沒聯絡,每當我有心事,撥打出FN在手機裡的號碼後,似乎也不用說太多的話,她便能知道我在想什麼、需要什麼安慰!或如果需要搞笑,她也會配合我role play,不自覺的演起來,比誇張。或許FN曾經陪我走過許多人生裡重要的關卡,她知道有時給我一個擁抱,就會讓我覺得好過些。在離開高雄北上前,我傳了封簡訊給FN。她在我手機關機前,回傳了一封簡訊:「I like new clothes, but I like old friends :-)」
上一次,也是第一次三個人一起見面、吃飯是…四年前!四年過去了,再一次相會,我們都已經是「30好幾俱樂部」的會員。我們可能在對生活的態度、個性或某些想法上改變了,不過有你們陪在我身邊,讓我覺得自己很自在且榮耀!和老友相聚,其實…吃什麼都好!即便…只是靜靜的坐著…都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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