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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9-10 01:53:22| 人氣135| 回應1 | 上一篇 | 下一篇

Lead Live 驚喜推廣的疑問(落落長,慎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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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Live開演日逼近,已經有放在籌劃像去年合唱one的類似活動。

這是在論壇推廣的,但我這不跑論壇的人怎麼會知道這種訊息呢?因為宣傳文用詞失當引起了米粉的戰意,既然要戰怎麼可以少了我呢,所以考完汽車筆試後我就來戰了(靠)



以下是原文,為了能夠前後比對,所以不放宣傳網址而是直接把目前的宣傳稿貼過來~

18號驚喜:

❤2階第一排前的欄杆上綁布條,等時間點一到就掀開同時拍手

19號驚喜:

❤將簽名布條往前傳到台上,小導接到後就開始唱Dear
(當日Dear要唱的部份我這幾天會上傳到論壇請放心)




18號驚喜說明:

事前會在2階第一排前的欄杆上綁布條然後遮住,布條上會寫著給Lead的一句話:

『Lead最高!今日はありがとう』

布條長度請各位不用擔心!

等到安可後的第一個MC時,在A區的負責舉牌的人努力引起小導注意
舉牌的人會當天在到現場找第三排正中間的歌迷幫忙
(旁邊的歌迷也可以一起引起小導注意,不過請不要在小導說話中途打斷他們)
牌子上寫著:『請Lead往那裏看~』(日文)
這時候Lead應該會問:『哪裡哪裡?』

這時請知道這項驚喜的歌迷們手一起指向2階的欄杆,這時會請在2階的人將布條掀開,讓Lead看到我們給他們的一句話~
當Lead做出反應後,希望全場可以拍手加尖叫~隨便愛怎麼叫就怎麼叫(笑)


19號驚喜說明:

18號ˋ19號會在場外放置布條讓大家簽名,19號開演前5分鐘會收進去!

等到安可曲結束時布條要請有傳到布條的人迅速從A區最後一排往前傳,在前排負責舉牌的人會告知Lead說這是大家的心意,希望他們收下!

等布條傳到Lead手上後,大家就開始唱Dear!
不整齊沒關係,有人忘掉要唱也沒關係,我們前面的幹部會大聲的唱,唱到讓小導知道我們在唱什麼為止!

然後會舉板子,上寫:『Lead是我們的Dear!』(日文)
告訴Lead我們唱這首歌的用意!





再來是演出時小導他們希望歌迷一起做的事


唱たいせつなもの的時候舉起藍色螢光棒
唱海的時候舉起橘色螢光棒
(這是在日本演唱會上小導親自要求的,希望大家能跟著做)

至於螢光棒問題,因為官方手燈的顏色就是藍橘2色,但有人因價錢問題不會2色都買,大家可以拿阿風以前演唱會的橘色手燈來利用!!!
將手燈中間的夾板取出就可以帶到小導演唱會使用!!!
可以不必再花錢購買甚至會汙染環境!!!
不過前提是希望真的沒有多餘預算去買周邊的人再用這種方法
還是希望大家多支持小導周邊
而若是真的沒有橘色手燈或是真的買不到,我們一樣會開個文讓大家預購購買!不過請各位還是先看看自己手邊有沒有可以利用的手燈,購買螢光棒是非不得已的方法!
(預購螢光棒的版會在近期開放讓大家預購,請不用緊張)


因為涉及到金錢問題,所以我們會請總務組到時把發票收據給大家看,證明我們沒有從中獲利!



會整理小導所教學過的舞蹈手勢影片讓大家複習手勢動作!
我們會把Lead從今年FC到演唱會期間放在影音部落格上,屬於Live教學的影片剪輯下來提供大家下載(我也會將影片放到影音分享平台讓大家方便欣賞)
這些影片教學都是小導希望歌迷在演唱會上能跟著他們做的~
在日本時全場歌迷也會照做,讓小導非常開心!
請大家在演唱會前好好學習,在演唱會上可以跟小導同樂!







至於為了能讓更多導飯知道這次演唱會的驚喜活動
我們會採用很多宣傳方式:
到大好人網誌留言給他,希望他幫忙宣傳!
告知豐華此活動,希望能在廣播上多做宣傳!
印製海報和少量傳單放在宣傳定點!
活動當天傳單及幹部口頭宣傳!


本來是要在宣傳點放大量的宣傳單宣傳,後來擔心傳單如果被風吹或是被雨淋濕那就是整份報銷,再說不定可能還會被看過的人隨意亂丟,為免浪費,所以在宣傳點只會有少量傳單!
至於印製海報,會請宣傳組去詢問印製海報價錢,若是太貴就由美工組親手做,到時候會貼在北中南我們預定的宣傳點宣傳,而海報的好處還有就是方便讓節目宣傳,大好人工作很多,可能會記不得我們的驚喜內容,所以我們打算收到大好人願意幫我們宣傳的回覆後將海報交給他們,在節目上直接請鏡頭拍攝海報內容就好,也不必麻煩大好人要記一堆的內容!


而以上2天的活動,我們都會事先告訴豐華這些內容,還有布條會傳到台上的事情,讓豐華先轉告日方,台灣歌迷們會有這樣的活動要獻給Lead,不會當天讓他們措手不及!

而如果傳布條活動被豐華認為不妥,第二天的內容就直接改為唱歌!


幹部仍繼續募集中!
不過下周會以目前報名的幹部約出來討論演唱會事宜!
後續報名的我們會告知你目前討論進度!






我們不是日本歌迷,要傳達這種心情一年只會有一次,所以我們希望能好好的傳達出去!


一切回歸最簡單,驚喜活動的目的只是希望傳達我們的感謝

希望大家帶著輕鬆的心情去享受演唱會。
在驚喜中所需要大家協力完成的˙˙˙
就只有事前的簽布條ˋ唱歌和傳布條而已!

請各位一起完成這次的活動~謝謝



原宣傳稿至此~


我跟米粉對那個(用風的手燈)很不滿,所以針對這點來戰(喂)


以下是米粉的發言~


雖然能帶動歌迷一起給導兒留下在台灣的美好回憶
可是活動的部分內容有點不太適當

手燈部分雖然是考慮到大家的經濟狀況,雖然是同一家師兄弟、在會場上也看不出來,不過特別強調用w-inds.的手燈不覺得未免太不尊重導兒了嗎?

「不必再花錢購買」,演唱會除了票以外另外一個收入來源就是週邊商品,目前票的銷售數字不太好是大家都看得到的,另外一部份也不讓人滿意的話,那我想公司也不會再考慮讓他們來台灣。

「甚至會汙染環境」,如果真的覺得會汙染環境那麼我想連預購螢光棒這件事也是沒有必要的了吧?

而傳布條的活動、就像以往一般請工作人員轉交這樣就足夠了才是,實在沒有必要讓前排的幹部這樣的高調?這樣會讓我覺得幹部如此辛苦只是為了備受注目。

而合唱活動的歌曲還是儘可能的使用原歌詞不要做變更為佳,一方面大家也比較不會亂,一方面其實才短短幾秒導兒應該反應不過來變更的內容。
而合唱曲目,或許這是貴論壇所投票的結果、但是這邊人數並不算大眾,我想不應該私下決定、到時候恐怕會造成歌迷們不願意配合。

辦活動是一番美意沒錯,但不要忘了自己並不是主辦單位用字




再來是板主的回覆~~


很謝謝你的建議。
雖然說是要鼓勵購買周邊沒錯,但請想想現實狀態,真的因為沒有錢而沒辦法買周邊的歌迷也還是存在的,這種歌迷一定也會想要在演唱會上同樂。
難道就因為他們沒有錢去買一支2ˋ300塊的手燈,而棄他們不顧嗎?

預購螢光棒這點也是幹部們爭議很久才做下的決定,因為我們本來是不願意辦個活動還扯到金錢問題。

不過就因為擔心有這種歌迷的存在 所以還是接受有需要的人預購,而我們最初的心意只是希望把螢光棒使用量壓到最低,盡力不要汙染到環境。

如果我們不提出這樣的意見 螢光棒使用量或許會更多,我們只是盡力去想辦法讓污染減到最低。

至於你說的尊重導兒的問題,我自己雖然是風飯,但也是導飯。我們的前提是真的沒有預算去購買2種顏色手燈的歌迷,如果文中說的不夠清楚很抱歉,我會立即做更改。
不過說明白一點,因為是同家師兄弟,所以手燈做的是一樣的,只有差在中間那層夾板。
我們只是提出意見給這些沒辦法買兩支手燈的歌迷罷了,我自己認為不是一定要像你所說的那樣才叫做尊重小導,尊不尊重喜不喜歡不是這樣能被拿來討論比較的。
有些人嘴上說喜歡他們喜歡的要死 周邊也是狂買了一堆,到最後還不是輕易的喜歡上其他藝人而忘記了他們嗎?這些人還為數不少,所以我認為喜不喜歡不是這樣來衡量的。
而你所說的銷量問題,我自己倒是不希望他們每年來。
說實話,因為有阿風的前例,所以我反而希望小導來台次數能控制,太過頻繁只會讓一些歌迷覺得今年不去也沒關係,那是不是每年所謂的票房和周邊銷售都要我們這些有去的歌迷來扛呢?

傳布條沒有限定說一定要是幹部才能傳,只要有被傳到的歌迷都可以傳。
至於舉牌子一開始是因為想說幹部比較熟悉流程,所以讓幹部來舉,後來的討論我們有更改成 當天讓在第三排中間的歌迷舉,所以沒有限定是幹部。
合唱歌曲的歌詞並沒有改,就是照原樣。我拿去年的合唱來說 一開始我也是在場外才知道要唱歌的,一開始合唱雖然不大聲,但後來慢慢的大家都跟著唱了。
我想只要是歌迷都很願意一起唱歌給小導聽,這種活動沒有所謂的幹部來發起是起不了頭的。而也因為是論壇本身先發起的,所以我們之後會盡最大的努力宣傳,如果一件事在還沒有開始做就喊放棄那是絕對不會成功的。
當然我也不敢保證最後會不會成功,我只是想盡我們自己最大的力量去做這個驚喜活動。

而最後你所說的,我不太懂你的意思。
我們從沒自恃是主辦單位,不知道你是從哪感覺到的,我們這些活動理所當然要先知會豐華,畢竟他們是協辦單位。 
最後,或許你也是很不爽去年的醒吾事件,所以這次的活動顧慮很多,不管如何還是謝謝你的意見。

以上若有冒犯請見諒


最後是我的發言~


板主您好。我對於這個活動的施行方案有些疑惑,若板主方便的話,還望解答。

關於18日的舉牌引起注意,進而讓他們把注意力移至二樓布條這部分,請問
有沒有設想過可能因此擋到後排的歌迷呢?

有關舉起的牌子大小和高度,務必要請幹部們仔細衡量一下,別因此犧牲了
後排歌迷觀看的權利。



還有19日的傳送簽名布條部分。

既然幹部有要知會豐華工作人員這整套活動的準備,我以為是否乾脆麻煩工作人
員在活動預定的安可結束時間直接把布條交傳給導兒較為妥當?

這樣可以防止像去年第一天發生的清場尷尬,也可避免引發對熱心傳遞布條
的Fans或幹部的口舌之論。

因為就算傳遞布條的時間並不長,但傳遞的Fans勢必會受到導兒的注目,
即使(受到導兒的注目)並非發起人或傳遞者的原意,但人多嘴雜,加上
傳遞者畢竟是少數,悠悠之口何患無辭?

屆時,掀起一場爭辯互鬥恐怕在所難免。活動要做,就把它設想得完善一些,既然這樣的紛爭是能夠避免的,那我想應該盡量採取能夠達到最完美的方法
來施行。


關於手燈的討論。

我想板主可能對樓上發言者的言詞有所誤會。在我來看,米粉所謂的尊重,並非在於要大家都買手燈,而是希望板主在這份宣傳稿中做文詞上的修改。

我不清楚既擔風又擔導的Fans究竟有多少,我個人是只擔導兒的,宣傳稿中的
文句對我來說看了實在是很難過,風和導的周邊手燈差異不大,但就這樣大咧咧的在宣傳稿中說可以把風以前出的橘色手燈拿來用,實在是有欠思量。

或許撰稿人是一番美意,在這樣經濟不景氣的時候提出替代方案,希望能讓Fans省點錢,但文字是否能再委婉一些?這些宣傳稿的用詞看在純擔導的放們眼中情何以堪?

誠如板主所說,尊重與喜歡並不是能相提並論的東西。

每個人的喜歡定義不同,可能是灑錢買周邊,可能是默默存個幾年的錢跑去日本看一場Live,也可能經濟上不允許,於是花心思策劃活動或親手做禮物;我們可以不認同與自己定義不同的(喜歡),但不該任意抨擊這些行為,這就是一種基本的(尊重)。

我們不能任意的說沒有買周邊的人就是不喜歡他們,或是說誰買的多就是很愛
他們,因為我們不知道別人的狀況是如何,這也是一種尊重。

換個方向來說,若今天有風放要辦活動,其撰稿人出來發宣傳說如果沒有預算買風新出的周邊手燈,可以拿導兒以前演唱會出的來利用,可以不用再花錢購買,甚至於污染環境。說得好像是多買了手燈會汙染環境一樣,這樣的說法,換作是風放看到了難道不會有人出聲?對風放來說,難道是尊重嗎?

我是導兒放,我喜歡導兒,我不忍心看到別人對導兒說這種話,同樣的我也不會去對辦活動的風放提供這種文詞作為文案(請注意,是文詞而非辦法),這些是將心比心的。

他們系出同門,導兒是風名義上的師弟,但只要出來表演就是獨立的個體而非
附屬,該有的平等尊重還是要有的,希望撰稿人能在用詞遣字上多加斟酌才好。


另,我個人覺得會去Live的歌迷就是會去,想去的人有機會的話,也是盡量想辦法參加,打定主意不去的人,即使有錢有閒嘴巴上說著多愛多喜歡,不會去就是不會去的。版主說得太武斷了,有的人因不可抗力因素無法參加,但也是會委託朋友買周邊的呀!光說要有去的歌迷來扛……恕我失禮,是不是說得太自以為是了?

然而實際上,票房和周邊銷量的好壞,倘若不是歌迷來扛,試問要誰來扛?

沒有歌迷的支持,不管是導兒或小風,甚至任何一位藝人都沒有辦法站在舞台上被大家看見。而我們這些扛下票房周邊單曲專輯銷售量的歌迷,難道是被迫的嗎?

難道不是因為喜歡導兒才願意扛下的嗎?

就算說著週邊很貴門票很貴,買周邊看Live這種事,是一個願打一個願挨,不能推諉給任何人的。


希望幹部們在撰稿及對外發言時都能注意用詞,畢竟你們發起了這個活動,要向這麼多的歌迷發言,是要在言語上負責任的,既然是要負責的事物還是多多謹慎來得好。


辛苦板主看完這麼長的提問,活動辛苦還請多加油了m(_ _)m


結束。


人家說戰我就戰,會不會太沒立場了XDDD

最近這種活動好多,從網舞到導兒大家都很嗨~要辦活動很辛苦的,構思推廣超麻煩,三不五時還會被我這種人戰XDD

辛苦歸辛苦,該注意的事還是要注意的,不能因為自己是發起人而感到驕傲自滿,嗨過頭變成亂七八糟就很不好了。



這個會待續喔~~~


台長: 無 子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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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茄
其實我覺得唱唱歌就很棒了
搞的太複雜
投資報酬率很低耶
不知道為什麼
我突然很不喜歡這樣的活動
傳達心意的方法有很多
幹嘛一定要群眾運動?
而且還擅自決定|||

對我來說演唱會真的是很單純的活動
為什麼總是有閒人要把事情複雜化

繼續戰吧
我支持!!!
2008-09-10 20:33:50
版主回應
投資報酬率XDDDD

搞得這麼複雜,不如一個人再去拉一張票啊!現在論壇那邊已經傳出很奇怪的情報了,還有時間去搞這些阿哩阿雜的東西||||

因為她們覺得自己是(群眾),少數服從多數啊。

板主後來回的太息事寧人,沒戰點了我戰不起來XD
2008-09-12 19:5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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