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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非附屬品

孩子是獨立個體,並非父母的附屬品; 1.棄養: 要不要生是個人意願,如果不願養又何必生?! 2.殺害: 自己不想活,先殺孩子再自殺,或是一起死. 3.傷害: 把孩子當附屬品,掌控一切為所欲為,造成孩子身心的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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