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果的基本法則
1.自作自受:不論造善或造惡,最後都回到自己身上。(當趙曉玲車禍時,其家父怪自己修的不夠好,這觀念是不對的。因為果報是公修公得,婆修婆得。誰也不能代替誰。誰也不能赦免誰。)
2.因卽果,果即因:卽,「因」怎麼樣,「果」就怎麼樣。
3.果報會如何,這是活的,若人在果報發生之前,改變「緣」,則果報也不同了。
4.因果報應是「自然律」,意即沒有主宰者。若要說主宰,那因果報應的主宰就是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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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 爲何現在造惡者,沒有看到惡報?
因為現在承受的,是過去世所造。而現在造作的,要未來世才受報。那些作奸犯科者的受報,我們是看不見的,因為重罪都在地獄受報。而造大善業者的果報,我們也可能看不到,因為大善人的受報都在天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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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 果報何時來?
造業以後,果報何時來臨,則不一定?可能現世就受報,也可能下一能定世才受報,也可能千百世才受報,也可能都沒機會受報。果報將在何時發生,要看造作者在什麼機緣下造業,果報就在什麼機緣下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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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 果報的輕重決定:
造業不管善或惡,假設造作一分的話,則受報可能一分,也可能受報剩半分,也可能受報十分。視當事者受報時的善惡(或戒定慧)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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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 因與果要如何分別
所承受者為「果」,無法控制或預防就發生者為「果」。主動意願去造作者為「因」。
譬如車禍發生時,肇事的雙方都不是有意的,這是「果」。若有人主動去製造車禍,那這樁車禍就是新的「因」,而承受者仍然是「果」。
又譬如;張三看不順眼李四,因此打了李四一頓,這是張三造了新的惡因,而李四卻承受惡果,這也許是李四臉相不好看,或人緣不好,因此有這樣的惡報。
又仿間有時發生母親把自己的嬰兒弄死,母親這樣做是造了新的惡因,而嬰兒承受這樣的果,也許是母親看不順眼這個嬰兒所致。這種事件通常都是親子雙方在過去世原本關係就不好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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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 因果關係不要搞錯
有的人常年布施錢財,可是有一天卻車禍橫死了,當看到這樣的情形,你不要訝異。因為布施錢財,所得到的果報是財富,而無關你會不會發生車禍,也無關你的子女會怎麼樣。(當年張艾嘉兒子被綁架時,有人很訝異,張艾嘉曾經慈善捐款那麼多,怎麼會有這樣的遭遇呢?因為張艾嘉的善行,無關其兒子的安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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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 功過不相抵
如果你過去一向以貪取不義之財為業,那你的果報就是破財運。如果你以後都布施錢財來修福德,那能免除這個破財運嗎?這是不能的。換言之,你的布施善報和破財運惡報都同時存在。要如何避免這個破財運呢?那就是你要把錢財布施給當時的受害者,這樣才能減免這個破財運。因此,在開始行善布施時,應該先償還虧欠的部份,然後再修福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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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 善報或惡報,不見得集中在一個人身上
當你看到一個人,各方面都很好,(譬如富貴、漂亮、做人和善),但有一天卻突然車禍死亡了,你不要以為看起來什麼都好,就不會有惡報。因為看起來都是善的人,不見得沒有惡報。看起來處處都是壞的人,不見得沒有善的果報。意即,人沒有百分之百的善(善報),也沒有百分之百的惡(惡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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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 共業與別業
ㄧ群人有同樣的果報,這是共業。譬如;大家都居住在台灣,那我們就是有「共業」的部份。然而,每個人其他命運卻又不同,因為我們每個人過去的造業,還有不同的部份,這部份叫做「別業」。
當我們每天吃雞鴨魚肉時,這些肉都是屠夫所殺的,這個果報是誰承擔?那就是「吃」和「殺」和「賣」的人共同承擔,這就是共業。但這其中還有別業,因為屠夫是殺者,而其他人是吃者或賣者,在這部份也會有不同的果報。當哪一天瘟疫流行時,總會有一個首先發病者或是帶原者,而後則有上千百人也感染了同樣的瘟疫。此時,這個帶原者就是那屠夫,而陸續染病者就是那些吃肉的人。而這場集體的瘟疫感染就是共業。但是,同樣染病者,不見得每個人都會死,因為每個人當前的徳行、善惡、身體健康程度都不同,也因為這別業的不同,因此有的人染病後沒有死。(幾年前的sars即是這種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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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 避免惡業結成惡果的方法
1.避免惡業結成惡果的方法,那就是好好修行。徹底懺悔往昔所造諸惡業,不必管過去造了什麼業,一律通通懺悔,則能毀滅惡種子。
2.止惡持戒能使惡業不現形。而放縱、缺德、造惡等行為,能令惡業現形與惡報加重。
3.若人要行善之前,應當先消業障,先懺悔與償還而除掉惡業,然後再修好的福業。以免將來福報來臨時,惡報也跟著一起來。譬如;當一個冤親債主與一個高僧大徳同時落水時,你要先救誰?
應先救冤親債主。救大徳可以增福,但應先除惡業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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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彌陀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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