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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7-13 12:24:50| 人氣284|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飛花飛絮何處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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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幕

書雲:秦將蒙恬押韓王安,遇山有神女歌,停車而歇,間,安以木筆戮己而薨。蒙恬悲其志,厚葬之。臨死,安雲其禿筆之哀,故蒙恬立志造筆,以福天下。


朗朗乾兮,浩浩坤兮,幽幽來兮,冥冥去兮

遙遙星兮,徐徐雲兮,幽幽來兮,冥冥去兮

離離魂兮,惘惘魄兮,幽幽來兮,冥冥去兮

促促娟兮,瑩瑩嬋兮,幽幽來兮,冥冥去兮。

歌聲很美妙,曲調有點怪異,但是唱歌的女子很動情。我有足夠的音樂造詣來推斷這一點:她們似乎正在想什麽心事,或許是正關注著我,儘管我不是F4,但是我是蒙恬。

這是誰唱的歌啊?真好聽。如果是美女唱的就好了,你說對不對?

是她們。韓王安說。

誰?

飛花和飛絮。

不認識。

她們是天上下凡的仙子。當年孫悟空大鬧天宮,月宮裏到處是逃難的仙民。不知道誰嚇著了玉兔,把它搞得魂魄分離,掉下人間,化爲一對孿生姐妹。

你科幻小說看多了吧?

真的。玉兔的魂叫做娟,魄叫做嬋。沒聽說過“千里共嬋娟”嗎?她們下凡後就住在這山裏,姐姐改名叫飛花,妹妹叫飛絮。不信你去問問她們。

似乎可以相信,我暗中思考了一下。

她們漂亮麽?有男朋友沒有?

漂亮是肯定的,玉兔是誰嘛。男朋友?應該沒有,這山裏的男人都很遜,她們看不上。
好,很好。

呵呵……

你笑什麽,神經病。不過也是……這深山老林的,除了我們還會有誰是文學青年?女孩子都喜歡文學青年的。

呵呵,呵呵呵呵……

你還笑,看扁!……我說你在忙什麽呢,忙了好幾天,就看你畫幾個破爛符號。

我在改字。韓王安很認真。這個我知道,自從我把他扔進囚車以後,他就整天在一張巨大的白色羊皮上寫啊畫啊,都是我看不懂的東西。

聲明一下,我不是粗人。我叫蒙恬,歷史上有名的大將軍,文韜武略。但是我真看不懂他寫的東西——好象是字?可能是英文,但是我記得英文是ABCD。

我在把複雜的繁體字改成簡單的簡體字啊。韓王安依舊很認真地寫啊寫啊,那張羊皮已經被畫去了三分之一強。可憐這頭羊要是在死之前知道有人會在自己身上做這麽偉大的工程,一定很開心。

的確偉大,我承認。我帶領秦軍滅了六國餘孽,另外五個國君都曾經在這輛囚車上呆過,我記得有兩個瘋掉了,兩個自殺了,另外一個現在是大秦的降侯,呸他的。所以我說韓王安是偉大的,他居然在造字,倉頡轉世?!

不過你也太拼了,阿安,你看看你的筆都成什麽樣子了。它禿了,禿了,禿 了!你知道嗎?
我承認我有點嫉妒他的偉大,所以我要打擊他。

可是他很鎮定——

爲了讓天下的百姓都能識字,就算寫禿無數的筆,我也要造出簡體的字。

你以爲你是F4啊?誰會鳥你,切~~天下百姓爲什麽要識字?他們只管吃飽肚子追F4去。

蒙將軍……我問你一個問題吧,韓王安很深沈地說,爲什麽這天下的寶劍是越造越鋒利,而這天下的筆,卻越寫越禿呢?

小case的問題。因爲這天下裏,使劍人多了,使筆的人少了。

那又是爲什麽導致雙方比例的失調呢?

可能和荷爾蒙有關係?不對……我知道,因爲使筆的人都被使劍的人殺了,嚓,嚓嚓!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他居然笑了,我最討厭別人用這樣的笑來刺激我,我踹。

將軍啊,我之所以要造簡單的字讓天下人認識,就是要讓使筆的人多起來,你相信麽?將來有一天,必定是使筆的人把使劍的人殺光……這天下的筆也會越造越好的!

他很激動。我立刻意識到有事情要發生——但是我承認,我這次出手慢了點,韓王安已經把筆狠狠地插進了自己的喉嚨。

你這個白癡!自殺是可以隨便玩的嗎?電視上的自殺都是假的,別學啊!

我想做點什麽來挽救他的生命,但是來不及了。鮮血從筆桿紮出來的洞口噴湧而出。天邊有一道彩虹。

唉……他終於還是自殺了,虧我以爲他會完成一項很偉大的工程,造出他的簡體字來。我錯了。

我知道我的麻煩大了。這次押解韓王安,秦王特地交代說要見到他的活人,因爲秦王要他親手書寫秦統一天下的詔書。秦王說得很乾脆,要是韓王安跑了或者死了,我就別活著回咸陽。

我真衰。我靠,我再靠。

罵歸罵,阿安畢竟和我在戰場上大戰過多次,朋友一場,我還是要好好葬他。

我很認真地做了,我還哭了,哭得很淒慘,一方面,哭天妒英才,一方面,哭我的大好前程。
歌聲不斷,只是悲戚了許多。也許仙子們也看到了這悲壯的一幕吧。我想。

我沒想到的是,她們真的看到了,她們也哭了。當然,這是我在以後才知道的。

第二幕

書雲:有秦年間,天宮亂而玉兔下凡。魂魄化孿生女子,歌於山間。遇蒙恬押韓王安而過。及安薨,蒙恬泣而葬之,女子感其之義,意助之。


我決定回到我的家鄉,江南。

咸陽方面開始通緝我,但是這不要緊。秦朝剛剛立足,百姓似乎不很擁護,遇到我這個通緝犯,都對我很好。

我很感動。

有一個村莊的長老問我,韓王安臨死前,有沒有說過什麽。

我喝了點酒,有點醉。醉了好,什麽話都敢說。

他說他想要不會禿的筆,造出簡單的字,讓老百姓都能識字,將來,讓天下成爲讀書人的天下。

那麽你會幫他實現這個願望麽?長老問我。

我忘記我怎麽回答了。後來我睡著了。我在夢裏見到了兩個長得一模一樣的女人。她們很漂亮。

拜見蒙將軍,小女子飛花有禮了。

拜見蒙將軍,小女子飛絮有禮了。

原來是她們。果然是美女,要身材有身材,要長相有長相,而且聲音和我在山裏聽到的一樣好聽。

兩位仙子……

將軍,請不要叫我們仙子,叫我們飛花飛絮就可以了。

我也不是什麽將軍,我只是一個逃犯,我叫蒙恬。

好了好了,我們都不要講這些酸溜溜的話了。我們姐妹的身份你是知道的。我們需要你的幫助。

怎麽了,神仙也有難事?

我們被天軍追捕……

我知道了,孫悟空已經被鎮壓,天宮太平了,你們當然不可以再呆在人間。

可是我們不想回去,嫦娥老虐待我們,要我們爲她配護膚藥,養顔藥……而且人間多好,有將軍這樣文武兼備,重情重意的男人……

是這樣!我心裏狂喜。但是我是一個將軍,我是一個君子。我必須保持我的風度,儘管這樣很痛苦。於是我很爲難地說,客氣客氣,我只是做了一點份內的事情……但是我怎麽幫你們呢?我可打不過天軍。

大哥,你是全國散打冠軍啊,他們也怕你的。只要你肯出面保護我們,我們一定不會忘記將軍的大恩大德的。我們姐妹給你跪下了。

我同意了,面對如此美麗的女子,面對她們如此真切的請求,我怎麽能見死不救呢?

於是,當我醒來的時候,她們已經站在我的床邊。

仙子的美和凡人的美是有本質上的區別的。以我多年來觀察美女的造詣來看,仙子除了完美的容貌之外,更有一種骨子裏透出來的溫柔與嫵媚之情。儘管飛花和飛絮已經在人間生活多時,但是這樣的氣質是人間的濁氣掩蓋不了的。此刻,當她們站在我身邊,對我嫣然一笑時,我承認,我愛上了她們。

可能還不是愛,但是我已經決定永遠把她們保護在我身邊。天兵是吧,我不怕!來吧,打我吧,不過不要打臉啊……也不要打下面啊。

其實我的實力是很強的,天兵一共進攻了我九九八十一次,都被我的乾坤大挪移加上AK47給打敗了。想找我PK?再回去練習幾年吧!

在我最後一次打退天兵的那個夜晚,該發生的,或者不該發生的事情,都發生了。

其實我不是故意的,我又喝醉了。然後我開始做夢。

飛花的衣服自己掉了下來,然後是飛絮的。

女人的身體永遠都這麽有誘惑力,何況,神仙有著魔鬼的身材。

而我是一個男人,我血氣方剛,我不是柳下惠那樣的無能者。

我的欲望啊,請你啃噬我吧!

反正,事情就是這樣了。有好幾次,我甚至連誰是姐姐誰是妹妹,都分不清楚,但是這個不重要,重要的是,她們也很愛我,所以她們不怪我。

闖蕩武林官場多年,我殺人無數。殺人最大的後遺症就是感情變得冷漠。

因爲我不知道什麽時候,自己也會被殺死。我只知道我被殺死的概率是最大的。

因爲我的軍隊殺了六國的人。

所以,我不敢輕易地愛上女人。我無法想象當我被殺死後,我的女人會有多麽地傷心。
但是如今,我只是蒙恬,我不是將軍了。

確切的說,我已經不是使劍的人了。而且很有可能,我會成爲一個使筆的人。

我想韓王安說的話是有道理的,使筆的人終究要得到天下,儘管我確定,劍還是必需的工具。
不過,也許讀書人得了天下會比較酷,讀書人可以說,看,我有腦子和刀子。

有句話是說到兔子的:靜如處子,動如脫兔。

其實錯了,兔子也有文靜的一面,你看它們吃早的時候,小嘴動著動著,多斯文,多可愛。
飛花比較活潑,她總是會纏著我要聽故事,她會跑到路邊采花,裝飾我們的馬車。偶爾她來了興致,就要駕駛馬車。可憐我的老馬啊……

飛絮就比較文靜,她會默默地靠在我的胸前,聽我的心跳,或者給車頂的向日葵澆水。

但是她們都很愛我。當我們的車子行駛在遼闊的平原上時,當我們的車子行駛在崎嶇的山林中時,當我們的車子到了河邊,當我們的車子穿過村莊,她們都在唱歌:

朗朗乾兮,浩浩坤兮,幽幽來兮,冥冥去兮

遙遙星兮,徐徐雲兮,幽幽來兮,冥冥去兮

離離魂兮,惘惘魄兮,幽幽來兮,冥冥去兮

促促娟兮,瑩瑩嬋兮,幽幽來兮,冥冥去兮。

我好喜歡。

只是,我每聽到她們在唱歌,我就會想起和韓王安在山林裏的對話。

關於劍和筆的對話。

第三幕

書雲:蒙恬攜妻至其故里善璉,始行造筆之事。二女伐竹爲筆之杆。又取柔質爲筆之端,皆無可行,惟獨所忌之物可一試。


三個月以後,我們到了江南。

我想我應該做一件事情了。那是我在韓王安墳前許下的誓言,我要幫他造出寫不禿的筆。

當時,秦雖然得到了天下,統一了文字和度量衡,但是對於書寫的工具卻沒有多少改進。如果是竹簡,那麽就要用刀子刻上去;如果是羊皮布匹,就用硬木樹枝做成筆,筆頭裹著棉布,然後蘸著鍋灰和水做成的墨來書寫。

顯然,無論是刀子或者木筆,都會禿掉。

韓王安就是想要一種寫不禿的筆。

以我蒙恬的才智,加上有仙女相助,我就不相信我造不出筆來。

二位姐姐,你們還記得當年我在阿安墳前許下的誓言麽?

當然,你葬韓王安的時候,我們就在你的身後。你答應將來要替他造出寫不禿的筆來。

恩……

親愛的,你是不是想現在就開始造筆?

是的。但是我沒有頭緒,寫不禿的筆……難道是天上的神筆才能寫不禿嗎?

怎麽可能,官人你想,要是真有寫不禿的神筆,那玉帝的筆廠不早就破産了嗎?

我想她們說的有道理,雖然秦朝的科學比較落後,但是我知道,再堅硬的東西都會有磨損啊。
怎麽辦呢?我開始沈思,但是我腦子亂得很。我第一次覺得自己實在很笨。

我思考了三天三夜,畫了無數張草圖,把我所知道的所有物質都考慮了一次。鑽石比較有可能造出寫不禿的筆,可是,天下人要是都有鑽石,誰還會去學寫字?

我很煩,什麽都吃不下,也睡不著。飛花和飛絮很擔心我,擔心得開始憔悴。

據說這是歷史上第一次出現憔悴的仙子。我很內疚,所以我逼自己要儘快想出造筆的方案。
我的腦袋很燙,我決定到外面去走走,散心可以幫助我冷靜思考。

她們也陪著我出來。我站在田埂上,看夕陽西下。

她們爲我唱歌解愁,而且這次有伴舞。她們的柔韌性可真好,許多高難度的動作對她們來說,都是小case。

她們甚至打起了太極拳。沒想到吧?我造筆的靈感就這麽産生了。

太極者,以至柔克至剛。我只想著用最堅硬的物質來造筆,卻從來沒想到,我可以用最柔軟的東西來造筆。

我厲害吧?在那一瞬間,我覺得我很幸福。一方面,我知道我的智商又增加了,另一方面,我可以履行我對韓王安的諾言了。

回到家裏,我和飛花飛雪開始設計我們構思的新筆。

首先,筆頭必須是柔軟的東西,比如絲綢,棉花,或者是動物毛髮。

然後要有東西能夠將筆頭固定住。樹枝或者銅棒都是實心的,如果要把筆頭固定住,就要用絲線綁住或者用膠水粘上。

絲線會有磨斷的時候,膠水遇到墨就會失效,可見,實心的筆桿是局限所在。

正當我們思考用什麽東西做筆桿時,飛花的袖子被一隻竹籃夾住,怎麽也扯不出來。飛絮去幫她,沒想到用力太大,居然把袖子扯破了,一小塊布料還死死夾在交錯的竹篾中。

天啊,這衣服可是江南最高級的絲綢,和秦王身上穿的料子一樣。居然……就這樣破了!

官人,你看!飛花驚喜地叫了起來。

我已經知道怎麽辦了。有一種東西可以做筆桿,可以夾住柔軟的筆頭——竹子。

飛花砍來許多細細的竹子,飛絮把竹子一頭剖開,我把棉花用絲綁在一起,然後塞進竹子中,在外面露出適合書寫的一段,然後再把剖開的竹子泡在水中。竹子膨脹起來,正好就把棉花夾緊了。

很快,第一支毛筆問世了。

的確,棉花被夾得很緊,而且能夠蘸上墨,寫起來舒服極了。

只是不知道爲什麽,寫出來的字有的顔色深,有的顔色淺。這麽糟糕的效果,我絕對不會滿意的。

而且棉花很快就被墨水泡爛了,紛紛斷落。一支筆只夠我們折騰三個時辰。

需要改進。我們用了絲綢,羊毛,老鼠毛(飛花和飛絮在捉老鼠的過程中暈了十八次,我很心疼),老虎毛(我大腿上的傷疤就是在老虎屁股上拔毛時,被它抓傷的)……我們幾乎用了所有能用上的柔軟的東西,但是都不理想。

上帝說過,任何問題都可以通過他創造的東西來解決。

只有一樣東西,我始終沒有用過。

明顯就是我老婆們的毛最合適做毛筆了——不要想歪了,我是說兔子毛。她們是玉兔變的嘛,我怎麽捨得拔兔子毛。

歷史在遇到個人利益與集體利益相衝突的時候,往往就是偉大的轉捩點。神仙的素養和內涵在這個時候值得我們每個凡人去景仰。

盤古開天地的時候,立下一條規矩。天界生靈不得傷害與自己同屬的人間生靈。比如哮天犬不可以咬我家養的京巴,天蓬元帥不可以吃豬肉,等等。否則他們就會立刻消失,噗~變成空氣。在這裏,“傷害”一詞包括“直接傷害”與“間接傷害”。

也就是說,飛花和飛絮如果幫我從某只兔子身上拔毛,她們就會……噗~

如果她們明明知道我用兔子毛造筆,而沒有阻止,就屬於“間接傷害”。一樣會……噗~

我們開始相愛以來最艱難的抉擇,我想這也是人類有了思想以來,最艱難的抉擇——在愛情生命與社會進步之間做選擇。我雖然是蒙恬,我也難以下手。

我不能失去她們。飛花是我的心,飛絮是我的肝。

那一夜,我的頭髮全白了。

第四幕

書雲:二女爲行造筆之功,捨身取義,筆竟成。蒙恬爲後世尊爲筆祖,然今日持筆之人,安知先人造筆之艱。故當筆所當筆,爲所當爲,以爲誠尊也。


她們一向對我坦誠以對,在她們的一生中,只有一件事情是對我隱瞞的。

她們決定去拔兔子的毛。而且,她們拔了。

故事到這裏似乎就該結束了。只是在我被尊爲筆祖之後,我想再把那段細節敍述一遍。請你們給我點時間,好嗎?

那撮兔毛用白色絲綢包裹著,壓在銅樽下面的。我按照村裏長老們所教授的經驗,把兔子毛在石灰水中洗滌。洗去了油脂的兔子毛可以飽蘸墨汁,無論是寫在竹簡上,還是羊皮白帛上,手感都很好,墨迹均勻,字迹順暢。

我還改進了筆桿,依舊用竹子做成,只是在筆頭和筆桿連接的地方,我發明了一種辦法,使兩者結合得更緊密。

本來這是我的專利,我不該透露。不過既然你們有耐心聽我講完這個故事,我就悄悄告訴你,有一種東西,一但把筆頭和筆桿綁在一起,就怎麽也拉不開,扯不斷,磨不掉。

這個東西叫做情絲。

反正我是造出了毛筆。我算是對得起韓王安了。

因此,很快的,秦朝就滅亡了。據說那個叫劉邦的人,就是靠賣毛筆起家的。

使筆的人得到了天下,筆也越造越好。許多年以後,我被供奉在善璉的筆祖廟中,看人們手裏有各種各樣的筆,鉛筆,鋼筆,圓珠筆,鐳射筆,電子筆,漢王筆……而劍卻還只是劍,殺人的功能都被手槍代替了,它們只配在公園裏陪老人家鍛煉。

話說回來,我得到兔毛以後,就再也沒見到我的兩位夫人。飛花,飛絮,親愛的,你們哪去了?是不是真的成了空氣,還是又成爲了那只可愛的玉兔,回到平靜的月宮裏?

我怎麽可能知道呢,呵呵。我只是一尊叫做筆祖的泥像罷了。

我所能奢望的,就是天下人在使筆的時候,能夠和我想同樣的一個問題:

飛花飛絮何處是。

唉。


全文完

台長: mannjushak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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