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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8-27 02:14:18| 人氣488|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醫療法-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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貽誤病患,為維護社會善良風俗,及杜絕人人均得未經核准隨意刊播涉及醫療
業務廣告之不法行為,在情、理、法兼籌並顧情形下,倘非醫師其擅自刊播涉
及治療疾病之業務廣告者,其意圖已極明確,自難免除其行為責任,其廣告之
目的為廣招顧客,其為醫療業務廣告,己足認定。
( 69.06.24. 衛署醫字第282834號 )
△ 查刊登以體育方法使人強身之內功、氣功等運動為目的之廣告,其內容如刊載
各種病症之名稱以及涉及能癒人身體內外各種隱疾症候之名稱名詞,不藥可癒
等字樣者,仍屬醫療廣告範圍。 ( 70.08.28. 衛署醫字第344087號 )
△ 美容業務應以人身表面化粧、美容為目的之範圍,其刊登廣告內容,如涉及改
變或影響人體結構及生理機能之行為者,均屬醫療名詞。
( 72.08.25. 衛署醫字第444369號 )
△ 有關美容院刊登「冷凍細胞」一詞,應認屬醫療名詞,美容院不應使用。
( 75.07.01. 衛署醫字第601068號 )
△ 醫師以外人員涉及醫療業務廣告取締範圍
一、醫師以外人員刊播之廣告,有左列情事、文詞或其同等意義之一者屬之:
(一)傳授氣功、內功或其他功術,能預防或治療疾病(症狀、病名)者。
(二)以提供傳秘方、驗方,或代購中醫交付使用為業務者。
(三)以按摩、指壓、推拿或其他技藝為人治療疾病者。
(四)醫事檢驗師(士)、助產士、接骨技術員、鑲牙生、齒模製造技術
員等逾越法定執業範圍者。
(五)未具接骨技術員、鑲牙生資格,刊播從事各該業務者。
(六)換膚、換皮、拉皮、更皮術、隆乳、豐乳、肉芽、紅疤、黑痣、贅
肉、暗瘡、疤瘡、過敏等。
(七)以醫學技術減肥、瘦身、健胸、豐挺、豐滿、豐頰、豐額、豐臀者。
(八)物理治療、皮膚檢查、指壓怯病、物理指壓、狐臭、治療、根治、
專治、怯病等。
(九)印堂填平、鼻樑加高、下巴加長、眉骨加高、面瘦加胖、耳垂加大
、凹瘡填平、種植睫毛、乳頭凹陷、乳線發育、雙眼皮、額頭紋、
眼角紋及嘴角紋之填補等。
二、醫師以外人員以圖畫刊播前項所列同等意義之廣告者屬之。
附註:本取締範圍暫行試用,必要時得隨時修正之。( 75.08.25. 衛署醫字第619191號 )
△ 有關藥局(房)懸掛「健康諮詢中心」是否適法乙節,按「健康諮詢」係屬醫
師業範圍,依醫療法第六十二條第一項規定「廣告內容暗示或影射醫療業務者
,視為醫療廣告」,同法第五十九條規定「非醫療機構,不得為醫療廣告」,
因此藥局(房)若懸掛「健康諮詢中心」,涉及招徠醫療業務,認屬違規醫療
廣告,按違反醫療法第五十九條規定,依同法第七十八條規定處罰。
( 81.04.14. 衛署醫字第8108623號 )
△ 一、醫療行為係凡以治療、矯正或預防人體疾病、傷害、殘缺為目的,所為的
診察、診斷及治療;或基於診察、診斷結果,以治療為目的,所為的處方
、用藥、手術或處置等行為的全部或一部的總稱。
二、醫療法第八條:「本法所稱醫療廣告,係指利用傳播媒體,宣傳醫療業務
,以達招徠患者醫療為目的的之行為。」
三、減肥廣告涉及醫學技術者以醫療廣告管理;營業師以營養諮詢、飲食指導

台長: 秘密阿姨(林仲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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