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愛的
妳說了不想見到我再為了愛情這東西付出或是得到些什麼,
比起因為對方一點付出而感到滿足,還是想看著能為了自己感到驕傲打從心底笑著的我。
妳說我對妳說過兩個女生在一起有多麼不容易,所以即使互有好感,如果對方讓我覺得不得不保護她、想讓她得過的比誰都還幸福,因而不能跟自己在一起的話,又是我受到傷害。
有時候不禁想著這就是我跟妳一樣的奴性吧,我們愛上的都是一個要不起的人,
妳的也許能夠成為過去,我的還在持續下去。有時候不禁想著愛她已經占據我人生中一半。
從懵懂無知到現在,至少我能夠確定我想要的是什麼,
昨天已經是我在這長長的十三年間最為幸福的一天,
我不敢再貪心的想要更多。
愛一個人是希望她過得好,那些不被人接受的視線,
我的愛對這個社會來說是種病態,
我不能害了她。
明明知道這樣想很自虐,但每每見著人家的婚禮,
總想有一天她也會結婚的吧。
如果她願意回頭看看,會不會看到我還在這裡看著她呢?
文章定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