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值班當我聽到急診醫師交班說敗血性休克合併呼吸衰竭和腎衰竭,感染源在哪還不清楚。但病人是單身榮民,退輔會的人已經簽屬DNR。陰部那裏有腫大,上去再看看。先收加護病房等時間。
其實照顧這種病人一點壓力都沒有。孤零零一個人,活著有甚麼太大的意義呢?我一方面感激急診醫師幫我談了DNR,另一方面打算讓他一路好走。我以前常跟學弟開玩笑說,人生有哪些時候可以合法使用一級毒品?嗎啡這時候就是要拿來讓病人爽一下的。好笑歸好笑,字裡行間的真正意義是已經臨死不遠,就讓病人舒服的走吧。
可是等在加護病房看到病人,看到腫大發紅又泛黑的陰囊。我雖不是感染科醫師也知道這裡就是感染源了,緊急手術或許還有一線生機。
我有點猶豫,說好要上來等時間的。唉,我終究還是會診泌尿科醫師,然後找退輔會專員來再確認一次。狀況如此危急,開刀存活率或許不高,甚至可能死在手術台上。但不開必死無疑。只是那天可能我有點忙碌,加上隔天開始放年假,怕幫我接手的醫師難處理,講話的語氣其實偏向暗示開刀能存活的機率也不大。
一個才三十出頭的菜鳥醫師,撇開診斷錯誤不談,其實在態度方面也已經不斷左右人們生死了。
有些時候讓病人提早走是好的,他脫離痛苦,家庭也不至於被拖垮。但這必須是在很確定,有共識的情況下才適合這樣做。
那天很顯然我因為懶惰,所以在沒人反對的情況下也引導退輔會專員又在病歷上記錄一次同意保守治療,雙重保證我沒有法律上的責任。其實這種治療方式百分百會死,講得好聽是讓他平順,但這危急的情況其實有機會可以逆轉,我應該在這方面描述得更清楚些才對。
他才一個人,但或許他還想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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