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定要說,不然會有其他老實人受害。剛上大學時,聯誼這令人興奮又害怕的玩意讓我相當頭痛,光是吃飯是否應由男方買單就夠我煩了。
跑去問唸過大學的朋友。一提到這,他口若懸河的發表長篇大論:「蒼子,不是我愛臭屁,大學時我聯誼都是一天趕三場的,所以說嘍,當然是各付各的,否則我哪吃的消啊!況且第一次吃飯你們就買單,他們不把你們當凱子,就會認為你們別有居心。」真是太強了,不愧是一天三場的浪子,講的頭頭是道,直入我心。
不過,為了保險起見,我也問問女孩子好了。「喂,×××,好久不見了,我想問你一件事,第一次聯誼應該要誰買單?」「當然是各付各的啊!你們又還不熟,幫對方買單只會給她們壓力而已。」她在電話那頭口沫橫飛的授課,我只恨沒多兩隻手抄筆記。
從此,我奉此圭臬為追求幸福第一原則,直到、、、
兩位愛情大師雖然都已到了四捨五入三十歲的年紀,卻都處於感情真空期,所以我就充當一次月老吧。那天有點小冷,一夥人在小酒吧聚餐,酒足飯飽後一切都是那麼美好,結果男方竟然堅持要由他買單,這有點怪,不過最後還是依他了。真替他感到惋惜,因為我忘了跟他說這女孩喜歡沒壓力的感覺。這下好了,女孩肯定不高興,男方得好好檢討。
但回家後我還是得幫男方打聽一下女生的感想,「喂,×××,你對這男生的感覺如何啊?」「嗯,他當初堅持付賬的舉動讓我感到很窩心。」「什麼,可是你當初不是教我第一次要各自分攤嗎?」「是喔?啊,這次狀況不一樣啦。」她講的有點小聲。「哪裡不一樣?」我又急又氣的追問,「這、、、,說不一樣就不一樣,你是聾子喔?欠打。」最後結局是他們兩個在一起,我到目前還單身。
唉
愛情專家都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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