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石彩香好美喔 是AV界的傳說女神之一呢 如圖)
(以下是白癡軒的回應 可能最近跟女人私混太久,所以非常濫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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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同性戀導致的愛滋病已經低於50%」
這就是最大的問題點,不是同性戀所以愛滋。用了錯誤的連結。
講不安全性行為是因為講到同性戀和愛滋。沒有帶保險套都一樣很危險,和你是不是同性戀沒有關係。還是你以為只有同性戀才會肛交?
「台灣人在罹患口腔癌方面算是高危險群」
「貧窮的人是犯罪的高危險群」
「黑人是犯罪的高危險群」
「男人是強暴犯的高危險群」
這些並不是「錯」,你看到每一個女人都罵她婊子也不能說你錯,但這些是偏頗的、有歧視意涵的。因為這是另ㄧ種錯誤的連結,因為你想用身份來決定一個人。既然愛滋病的傳染途徑已經很明顯的知道和行為有關,那為什麼還要再劃分族群?為什麼不直接問有沒有常吃牛排?
以前的流行病學家使用錯誤的概念,我們不該再跟著錯;感染科醫生用醫學來生產歧視,我們不該跟著學。
如果連現在的醫學生都不能有比較寬廣的態度去思考這個問題,只是複製前人的態度那還能有什麼身教實在很難相信。
讓我們回到這個例子。
「於是又問了問其他病史才發覺他是同性戀。我看到這一幕直覺反應看吧,病人有時總是會說謊。」
當你覺得他在隱瞞,甚至用說謊來形容的時候,這裡面的價值觀就是覺得他「應該要講而刻意未講」,於是他隱藏了自己是同性戀這件事。
這一句話裡面有三層意涵,第一是你覺得病人應該要對醫生坦白:第二你覺得同性戀是個問題,所以應該要坦白;第三是你用同性戀來指稱並且召喚了愛滋病,或者是一個免疫問題。
後面兩點的問題就不詳述了。讓我們來討論第一點,為什麼應該要講,而且還要應該自己主動講?你願意守密和他應該要講是兩回事,再說,為什麼醫生會搞到人家不相信你會守密?病人就沒有隱私權?還是醫生很偉大很權威像神一樣所以病人只有坦白的份?一個人去向神父告解也不是任何事是應該要講。一個求診的人被問到性關係會不好意思要怎樣回答是自己的問題,你的隱私權還是在,只是你自己放棄。你有權保持緘默,但你大聲嚷嚷不表示你就沒有緘默權。更不表示警察就不該尊重你的權力。影響行為的是社會角色不是權力的改變,所以捐血被這樣問會不好意思是因為你是宅男,不是因為你的隱私權發生變化。
最後談到台灣醫師的弔詭,既要宣言自己的神聖公益性,卻又在醫學教育中極力灌輸功利性。你為什麼不害怕得到B肝?保護工作本來就該做,和是不是愛滋病患有關係嗎?簡單的比較,遭到B型肝炎的銳器戳傷,感染率高達20~40%,C型肝炎病毒傳染力為1.2~1.5%,愛滋病為0.32%。一樣的終生性、一樣的高併發症,更高的盛行率,更高的危險性。所以是醫療人員自己的心態的問題,還是病人的問題?愛滋病患活該被歧視?
醫生普遍都有的優越性價值判斷,我不是聖人,我也會自以為是,差別在於有沒有認知到自己在這樣做,而且肯不肯改變。
p.s.1
(話說每月新增愛滋病病例中的同性戀人數低於50%,這件事已經發生快兩年了,而且認真說起來,不過這個統計一點意義都沒有,因為未知一直佔了快一半。)
p.s.2不是跟教育部拿的的錢,是跟私人基金會。我沒有去酒吧看妹,是和台灣團去同志酒吧看男人。 orz
p.s.3我獲得的統計資料顯示台灣醫生普遍不肯替愛滋病患治療呦
p.s.4戴套不爽只能算是一種想像導致的情感,雖然爽不爽這種事本來就很主觀,不過很明顯的刺激都是一樣的。或者說性行為中有更多事要去注意,性行為不只是性高潮。
我是Wolfwood ウルフウッド
這麼想當色狼就讓給你吧,
我還是做我那長不大的小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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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是幹他媽的!!低於50%還是佔最大宗!!因為靠共用針頭、輸血之類的也越來越多了!!吸食毒品共用針頭也是要說啊!!(同性戀既然很平常,那應該沒偉大到要偷偷藏起來吧?)當然啦,醫生要承諾救你歸救你,不會救完就報警的。懂了嗎?醫生負責把醫生的工作做好比較實在啦。不要讓患者忌諱求醫啦
其他問題留給專業人員解決啦。
台灣醫生的確普遍不肯為愛滋病患醫治,就算有也常常是隱密性的偷偷治療不然一讓社會大眾知道愛滋病患常出入你的診間,你也會因為沒飯吃而活不下去。
這就是你的悲哀,你一樣是看統計圖去做判斷。台灣醫生普遍不肯替愛滋病患治療呦?幹,那個默默在病人和自己生活中不斷偷偷取得平衡的醫生,你污辱了他啊!!
(你以為只有同性戀才會肛交?=>唉,真不想澄清這項,你擺明了爭眼說瞎話!!我的AV功力你又不是不清楚。)
B肝? C肝?
這位同學,有時我只是懶得打那麼多字而已。B肝還好啦,C肝比較恐怖。你說的連我們的tutor也是說過。數據什麼都一樣,差別只在那個醫生想救啊,但希望能周全的保護措施。(別用感染率去唬人了,大家都知道愛滋病毒很不耐操,偏偏你一但中標….懂嗎?沒解藥,穩死的,才是大家畏懼它的原因……….)
保護工作原本就要做?是啊,看做到什麼程度嘛。碰到越危險的就要越周全是吧?不然每個人都穿著太空隔離衣就好啦。
莫名其妙。醫療資源不足這問題你又不是不清楚,別耍白痴了好嗎?
一般的抽血檢查為什麼只驗某些數據?為什麼要多驗些其他數據得由醫生去斟酌?大家都想開賓士帶勞力士啊!!只是沒錢啦。錢要花在刀口上懂是不懂!!此時患者的明確告知不隱諱不是很好嗎?譬如男同性戀(先知道)加上是0號(繼續),有不戴保險肛交行為(再來),那驗一下有沒有HIV吧。這跟先知道患者有無drug abuse然後再問有無共用針頭再驗有無HIV是一樣的道理。譬如我暑假去婦產科見習時,當產婦明說她有drug abuse(吸食海洛因時),就得再驗一下有無HIV了。醫生的診斷就是如此,不斷的靠線索縮小範圍然後確診,中途若有差錯則得轉進方向。別跟中國大陸一樣搞到來變成驗HIV變成一個routine!!(一昧隱瞞就是會如此啦。)
如果愛滋孕婦要生產,我們可以投藥降低新生兒的感染率,那好歹得知道孕婦是不是愛滋病吧?(現在是好像一定都會驗是不是?忘了 XD)那一般我們的醫療行為其實根據流病的分佈圖形去做取捨,讓分佈區間最多的那些人做檢查即可。雖然不是百分百,但好歹差強人意了。結果這樣的流病分析算錯誤?你去跟你老師講好了…(還是等你當上院長再去改革啦。)
第一是你覺得病人應該要對醫生坦白?=>我他媽的原本就覺得病人要和醫生互相信任,他對我坦白是好的。尤其在對我的診斷有幫助方面。
第二你覺得同性戀是個問題,所以應該要坦白?=>同性戀本身不是個問題,但對想要一個醫者而言,你提供多一些線索,我就可以更容易判斷到底是哪裡出問題。
第三是你用同性戀來指稱並且召喚了愛滋病,或者是一個免疫問題?=>它們之間的關連性真的還是很高,別自欺欺人了,自己換算比例就知道。同性戀當然不等於愛滋,就如同共用針頭也不等於一樣。(照你意思共用針頭不必告知啦。)
我並非想去歧視某人,抽煙容易引發一些健康上的問題,我希望得知病人有無這行為,是希望能夠更進一步判斷而已。至於抽煙到底好不好?是不是該被歧視?先生 如果你看過我之前的文章就知道,人的生活是他自己選的,他的創造力或許還得靠這根煙哩。我只能說他做出自己的抉擇,然後如果他想多重視健康一點,那或許少抽一點是條路。
別把一堆醫療工作者想知道患者的什麼就推測成你所謂的歧視?
實在有夠好笑的,可能是你研究訪問做多了,你接觸到的大多是這方面的訊息導致你對這種語言的解碼有十分大的偏頗。
某些疾病老師在教導診斷時也不補充上病人如果處於比較低的社經地位(其實這可以用看的,但就是醫生得知道嘛)也是有影響(可能是營養不良 傳染病之類的),別忘了問喔。這種病在那類族群比較常見哩。難道這樣問就代表我們歧視他們?難道你要灌輸病人不行喔,千萬不能說,一說的話醫生就會一整個瞧不起你而不盡心幫你治療?
我們只是想知道要朝哪方面考慮而已。或許就這麼簡單哩。
病人隱私實在太重要?那以後不用問病史啦,病歷也不用寫了!(耶)在醫療範疇,隱私究竟是用在哪方面?在這樣重要下去什麼檢查都不用作了,我們只能期待哪天發明一種什麼病痛都可以治療的萬靈丹了…..(你我也都該轉行了,不過就不用考國考啦 爽)
話說每月新增愛滋病病例中的同性戀人數低於50%,這件事已經發生快兩年了,而且認真說起來,不過這個統計一點意義都沒有,因為未知一直佔了快一半?=>哼一點意義也沒有是你在說而已啦。即使有一半不清楚,剩下那一半還是可以好好預防啊!!而且我們也正在努力的前進。
(以前的流行病學家使用錯誤的概念,我們不該再跟著錯;感染科醫生用醫學來生產歧視,我們不該跟著學。
如果連現在的醫學生都不能有比較寬廣的態度去思考這個問題,只是複製前人的態度那還能有什麼身教實在很難相信。)
以上這兩句看似冠冕堂皇,其實或許錯的人是他自己也說不定…他認為我狹隘?其實我早已跳脫同性戀這個架構了。目前我最崇拜的族群是雙性戀。聽說愛滋中標率最高。他還在認為我歧視同性戀?天啊,我已經在崇拜雙性戀了啊。他實在落後我太多,唉。(請看愛像一條魚即可明白。)他一直批判別人的想法都是建立在別人歧視同性戀的前提下,他其實也一直在用因為他研究而產生既有的眼光去批判一切。
醫生:以後看到四十歲以上的男子脖子上有硬塊要想到這疾病喔。然後再繼續做進一步的檢查。(今天上課,其實幾乎每次上課都會有這種語句,他的方式照白癡軒的說法是歧視了誰?是把硬塊就當成那疾病嗎?)
上頭這句話以後應該也不用出現了,因為我處在這問人年齡是大忌的年代(泣,幸好他還是男的)。況且或許四十歲以上的中年男子脖子有硬塊完全和這疾病無關哩(sigh so sa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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