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0915
最近幾個月我住的大樓來了一位年輕貌美的文書處理,雖然彼此間沒啥交集,但經過管理室時倒是耳聞一些男生討論過她。雖不能稱為滿分,好歹有一定程度的美麗,加上她也挺重打扮,也難怪令人為之注目。
前幾天我陪一位去朋友去逛街時,她跟我建議有時我可以穿件T-shirt就好,這樣感覺也挺不錯,才不會感覺很老成。
她說的話說實在我也知道,偶蹄公主也跟我說過,然而,有時我怕學生看到我的邋遢樣,有時在圖書館唸書冷氣又太強了些,加上不知為何每次我穿的邋遢樣時就會碰到一些會讓我內心怦怦跳的正妹們。這樣實在很慘,在這大夥都知道強調內在是不切實際的年代,第一印象常決定你將來與你喜歡的女孩將來是否有發展的機會。因此我只好常穿免燙襯衫出門…
今天九點多起床,但看著有點雜亂的房間就覺得好煩,都快開學了,就把房間好好整理一下吧。明後天在去圖書館給它好好衝刺。整理一段時間想把一堆舊書拿去賣,雖明知賣不了什麼錢,總比直接拿去資源回收好。
看在前個被告誡別整天太正式的份上今天真的亂七八糟的就出門了,想說不過是去賣個書的確不用太正式。賣完書可以去吃個拉麵,拉麵吃完去買個刮鬍刀清洗液和人工淚液就大功告成了。
帶了十幾本書上車,去到舊書店老闆跟我說五十元好不好,我當然知道他故意坑我,一本算五塊都不只五十元,給我記住!!但想想算了,還是得賣,不然房間連走路的地方都快沒了。==
賣完我想順道在那看看有沒有英文散文或是詩集之類的作品,結果沒半本。倒是一堆內容通俗封面華麗的愛情小說擺在那琳瑯滿目,一本只要十元!
話說以前年紀小去租書店租漫畫來看時常看到一堆年輕少女每次就是抱著一疊這種愛情小說還來借去,讓我也對內容有點好奇了起來。於是在高三時我一時忍不住在書店買了一本回家翻閱。一本全新的也得一百多塊,買回家翻了一次覺得裡頭女主角的行為簡直跟流氓有的拼,然而男主角在一時擋不住美貌的誘惑下還是跟她發生關係。就這樣,最後還是在一起了。很多不知為何的美妙巧合總會在這種書裡出現,到他們倆要結婚前一切嘎然終止,全劇終。恩,完全符合好萊塢美學,偶爾當當消遣也算不賴啦。
(據聞我高中一位同學他姐就是寫這種小說的,一本幾萬塊買斷。)
但自此以後就再也沒翻過這類書籍了,可是還是覺得有些封面挺美的。
今天就在那看到一本幾乎新到不像話的愛情小說,搭配美到不行的青春少女封面讓我有點心動了。拿在手上吧,看看文案發覺這又是篇兩小無猜的愛情故事,不同只是改成男孩愛無理取鬧罷了。好吧,反正一本才十塊,等會兒逛完再決定要不要買回家跟之前那本作一下比較。
於是我轉個彎到另一側準備繼續找些英文散文集,孰料…
一位女孩轉過身抬起頭來,看到一位穿著亂七八糟的宅男(我想宅是真的可以超宅)手上拿著一本幾乎全新的言情小說,上頭寫著誘惑愛神…
她是管理室的文書處理…,我嚇一大跳,卻不知該怎麼解釋…
我說這是我今生想買的第二本言情小說她會信嗎?我說我是看在一本十元的份上才拿在手上她眼神能移除那輕蔑嗎?我說我是想比較這跟我之前看過第一本言情小說嫁禍有何不同她肯再度把我當成正常人嗎?
看看自己這副宅樣,總覺再多解釋也是枉然。於是我拿著書本默默的走到櫃臺結帳…
既是宅男又像變態,那豈不成了宅男變態,還是變態宅男啊?衰Day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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