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我沒經驗,但朋友倒是一天到晚告誡我說:「蒼子,情侶之間的吵架分手十之八九是芝麻小事。」我似懂非懂,總是一笑置之。直到那天跟一對情侶去吃烤肉,終於讓我明白這道理。
肉烤焦了,我把它丟到裝食物殘渣的籠子,這是第一塊被捨棄的食物,女生看了說:「還可以吃啊,只焦一點點,哪有烤肉沒焦的啊?」說著說著就把它拿起來吃。她男友極力勸阻,女孩還是執意一口把它吞下。男方明顯是為了女方好,女方卻有點故意。緊接著,男方開始在一旁碎碎唸,說這有多毒、對身體有多麼不好,越講越多,女孩臉色開始變了。
緊接著,煮火鍋的瓦斯女孩打不開。這時候店員剛好在旁邊,男方此時犯了一個大錯「千金大小姐嘛。」他說,略帶嘲笑的意味。
火山爆發了,女方眼框泛著淚水,開始丟筷子,說:「我最痛恨別人說我千金大小姐,你在店員面前這樣說完全不給我面子。」緊接著,兩人從交往開始發生的芝麻小事一連串吵下來。
吵到後來,女孩蹦出一句:「我要回家。」她這句話讓我想哭,好不容易吃個烤肉,花了我四百塊,她以為錢很好賺嗎?(果然是千金小姐)不行,不能讓這種事發生,雖然肉是我丟到籠子的。
和事佬出場,我從這次的口角一路替男方解釋到他們第一次出國發生的誤會。終於講到女孩笑了,男方笑了,我也笑了。我笑的是我自己都還沒女朋友卻得幫他們解決爭端,心裡瀰漫感慨還有無奈,除此之外,我再也不想和他們出來吃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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