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目相接那刻,我就幾乎可以確定她已是我的囊中物!
第一次約她出去我刻意多帶一個男伴,去朋友的浪舉吃喝,那晚她喝的微醺,其實擺的很明了...因我是先送男伴回家再送她回學舍;當然我沒碰她,陪她慢慢從校門口走回住處,夜風輕吹,我表現的很悠哉瀟灑,正如以往的不急不徐,一路閒扯鬼蛋,我的心裡再清楚不過...。
這個女人,嗯,應該說是22歲的小美眉,三次內包準床上任我擺佈!
應該是第二次出遊吧?我們去山上喝咖啡看風景,冷不防我提議帶她去MOTEL,也不知真假,她竟沒去過!?真不知現在年輕人是怎的?沒有拼經濟的共識...。
一段開房的基本流程公式,沒多久她就在超大的豪華浴缸裡獨自泡澡;那天我的精神很差,根本提不起什勁,跟她玩一下愛撫口交算是非常勉強囉!攜槍上陣則半路遺失槍管,子彈也不翼而飛,大鵰成了小蜂鳥,汽車縮缸待修。
但強者始終是有所本,一週後的第三次約會,我們便沉醉在激情狂烈的性愛場景,可能比不上梁朝偉跟湯唯,但十之八九..這唬爛絕種!我的技術比偉仔好多了!不過我可能沒他狠!
三十歲之後搞女人,先小人後辦事成了我的習慣,我不想為了短暫的插入爽快,去開一些我可能做不到的虛華支票...。
我會說 ~ 1.我不是好男人 2.我不確定我會愛妳 3.愛上我妳可能會痛苦 4.我不會負什麼責任的 5.妳要是後悔現在可以穿衣服我送妳回家 6.我無法硬來,只要妳say no我們可以馬上停止......等等等。
即使是脫光了衣服抱在一起我還是會將這些難聽話說完!
但想也知道這時美眉早已希哩花拉,哪會管你是不是禽獸畜生人渣!?而後我們幾乎是一週約會一次,都是直接開房溫存。
我是她的第二個男人,真假不重要,不是第一個或是最後一個就好!
她有個當兵的別系學長男友,據言是她的初戀,對她算不錯蠻照顧的,想必是寂寞加上膩了,早想換換新口味嚐鮮;音樂學系的準學士看似十足的才女,卻也幾無社會歷練,此因從小接受爸媽苦心栽培,生活中不是音樂就是樂器,少了許多正常的生活教育與群體活動,導致後來的她思想偏頗,表面上看起來很可愛正常,其實內心世界是一個完全沒有人知道的黑洞天地,有多重人格的特質傾向;就是很愛演,對什麼鮮事都有興趣,但也都是三分鐘熱度;很希望別人抱以投注眼神,卻又對自己不是非常有自信;常常自以為的事,到後來都發現原來並非所想;在人群中很容易遭受同性的排擠,因為被指虛假卑鄙...太多了留一些後續來提。
建立在肉體關係的約會持續了幾個月之後,由一些小動作中我懷疑她有點愛上我了...所以我刻意對她冷淡,先是莫名其妙的放她鴿子,或是藉故改約時間,或是辦完事匆匆走人;其實我當時錯了,我高估了她的智慧,因為她還是個小女人,我這樣待她,對她的傷害很大,而我則渾渾噩噩,認為她能理解這一切的始末緣由,真該為我的自私好好反省!
愛情的世界裡少不了責任!
不是愛何來責任?
頂多就是義務而已...
後來她有告訴我,她怕如果當時她跟我說"愛上我".怕會被我甩掉!..這很奇怪,怎用二個問號來求得一個未知的答案...於是她開始麻痺自己,催眠現況,把這一切當成吹泡泡般的不切實際,面對我的出現與消失,她開始扮演一個"無所謂"的角色,這樣的心情起伏也造成日後無法彌補的缺憾!
去年底到08年初是我最忙碌的時段,各種工作接踵而來因而疲於奔命;我跟她的碰面也拉長到一個月一次,雖說單次見面的時數較長,但絕大多數的時刻我們都待在床上渡過,彼此都不願意帶著多餘的體力回家...。
跟她做我是不帶套的,她都會乖乖的去買事後藥來吃,說真的她算很耐操,34D罩杯的上圍令我非常滿意!
粉嫩的肌膚觸感極佳,雖說只有152CM的身高,臉蛋圓圓普普,也完全不會影響我對她的性致﹔從一開始的生澀,小美眉漸漸成為一個優質的做愛機器,尤其是將她整個抱起來站在床上"甩著搞",爽度是百分百!這種不知覺中調教女人的滿足感很令人上癮!
小美眉從不跟我開口要錢,有次我帶著剛買的二隻swiss機械錶去找她,順口有問她"錢夠用嗎"?她斬釘截鐵的回我說"夠!我爸媽跟我男友都會給我",加上她給人家境富裕的印象,所以我也沒再追根問下去。要幫我省錢那真是好到"烤貝",歡呼都來不及了呢!
生平第一次參加她的音樂系畢業音樂會,氣氛相當好,少了許多商業氣息果然清新許多﹔而話說回來,藝術少了商業或是政府的支持,根本也無法生存,難怪很很多藝術相關科系的畢業生都面臨很多就業上的問題...離題扯遠了,快回來!
到了今年六月,她的學業出了很大的問題,一門課被死當需重修延畢,嗯..查了一下資料果然確有其事;接著她便搬到校外的一間雅房,破破的,被我嫌到不行!但好處是我找她方便多了,隨時要去一通電話告知,或者下午或者半夜三更;九月她又搬到另一個套房,更寬敞也有獨立衛浴,時值她學長男友退伍,我只去了三次就沒再去了..."一房怎能容二鳥哩!?"
畢竟我遵守著當初的遊戲規則,不是嗎?我怎能出現在不該出現的場合呢?但她並不是這樣想,因她對他已完全無感覺了,或者說那份感情已經轉化成一份親情,百分之二百的草莓族會這樣想其實也不怪,於是她將那套房讓給她男友住,自己則又搬到另一處全新的套房(男友幫她找的)﹔我真佩服她男人的耐心愛心與笨腦袋,標準的土地伯,換成是我劇情肯定不是這樣演!
平時我是傻妞的解惑對象,很多事情我看的精準,她會來問我意見;例如她的一個姨丈對她很好,常常找她吃飯聊天,我就覺得有問題,吩咐她提防著點,果然沒多久她姨丈開口問她"我朋友想包養妳,妳願意嗎?",她問我的時候我當下認為根本就是她姨丈自己精蟲上腦,藉故朋友來試探她,果然後來證實確是如此,真該打斷她姨丈的狗腿再推下陽明山,連自己的姪女都想染指!標準罹換精蟲肥大症的豬狗!...我呸!
料事如神的獎勵是小美眉主動幫我吹簫,哈!(其實我不喜歡被吹滴)
08年九月中旬接連2個颱風報到,也正值電影"海角七號"這爛片上映﹔我因懶的出門又再度晃她鴿子,其實也不是故意的,因前幾天跟她通過電話,她說她男友最近疑心病很重,常常黏著她﹔我想這也是人之常情,一個剛退伍的男人需要異性陪伴相當正常,故我也不想造成她的困擾﹔結果怪事發生了,颱風走後的一個禮拜天,我們在即時通上碰到,她說她已將男友甩了,而且換了一個新男友,是昨天才正式交往的...。
此語我乍聽下就覺得瞎,因為實在沒頭沒尾的,原本以我的立場似乎無什權利干涉,但我仍無厘頭的跟她發了頓脾氣,並說"我們不用再連絡了",我知道這是我上半身的言語,事實上我的下半身正呼喊著,阻止我不要這樣做!
當天半夜將工作草草結束,按著她給我的地址驅車上門找她﹔全新的套房果然乾淨許多,雖空間小了點,但該有的小家電一應俱全...閒聊中慢慢解開她上衣的鈕扣和網路上新買的粉色內衣後勾,摸.搓.吻.舔.吸,習慣性的全套都來。
挾著一絲些怨氣,第一發我刻意弄的異常猛烈,頻頻由臀撞到底大動作抽插,最後外加我很少對女人做的"內射",且噴的相當大量深入,幾近大峽谷的底部,老弟也憋氣許久才拔出來呼吸﹔汗水早將枕頭床單浸濕一片,呼著事後煙我便開始劈她,質問她為何結新歡沒有告知我,(其實她有告訴我吧?只是我有點不滿借題發揮)。
按照她的說法是認為我應覺無差,因為我是有家室的男人,而且她也只是"換男友",又不是要跟我切斷關係,但事實真是如此單純嗎?以我小有聰明才智豈那容易相信一個說謊眼神都飄來散去的小女人?
然後她說她的老師有安排工作給她接,且待遇優渥,內容大約是在國家音樂廳或中山堂幫人打譜,時間幾乎都在週一到週六晚上七點到天亮這段時間,因只有那個時間才有器材場地可以借用﹔而且她工作的時候很怕吵,都是一個人獨自作業,手機因為用的是亞太收訊無敵爛收不到訊號會關機。因這是我完全陌生的行業,所以也不知如何問起,只能選擇"暫時"相信她,最後跟她做成的結論就是:"星期天她休息我再來找她,其餘時間則不打擾"﹔她那新歡男友我則請她多多觀察,詳加考慮,務必確定不是一個渾蛋王八再談,臨走前下半身受不了她的再三挑逗誘惑,又去了一堆蛋白...!
好笑嗎?我自己是一個禽獸,卻要求別人不能是渾蛋王八!
十月初的第一個星期天,我們再次見面,這次覺得她變了,有一股詭異的女人香,倒非說難聞,而是這味道不該出現在她身上,由她幫我開門的第一時間內我就聞到,我還轉個彎揶揄她說"哇!妳怎麼面汎桃花啊!感覺變了喔!..."此時傻妹應該不知道我已經在心裡打了一堆的問號待解....。
為了解開這些疑惑,我開始變的很糾纏,從一天三四通電話關心,到想接送她上下班,甚至我還跟她說,我老婆已經簽字同意離婚(這要笨到深處無怨尤才會相信!)。
情場菜鳥的小女人哪能應付這些攻勢?從上班的晚上七點半就關機,到隔天早上六點才開機,她的行蹤開始成謎,但電話開機的時間卻清楚被我掌握,那些天我累翻了!又要忙工作上課,又要照顧家裡,還分了三四天去她說的上班地方觀察,可以確定中山堂或是國家音樂廳根本沒有她說的這回事,扯謊>推論>驗證>推翻確認。
"國家音樂廳";是我 ~ 弘道國中時代的"窗景",隔著中山南路陪了我三年,我曾在聊天中暗示過她,我的意思是"那地方我熟的很",要鬼扯可要想清楚!
接著就是一連串的笨謊言,令我開始有些反感,本能性的隨她附和回應,我最討厭就是被當成笨蛋白痴,女人愛不愛我沒關係!炮友在不在一起也不是頂重要,但耍我就萬萬不可了!我曾多次告誡過她。
女人開始閃妳騙妳,請做好隨時下車的準備!
她完全不知道我已經默默的在盯她,只覺我怎麼忽然變的很在乎她﹔我開始蒐集她的資訊,一開始只有電話姓名,無料iGoogle搜尋引擎幫了大忙,從部落格個人網頁到她的資料住家地址...等等細節,都找到了,也找到她在R拍賣的帳號賣場,評價62個正面,這就是電話隨意留的後果。
我甚至用電話訪問的技巧,打聽到他老爸的手機號碼,只單憑與她閒聊間的一些瑣碎記憶,拼湊之下從網路上得來的。說到這不得不提一下我超優超強的記憶模式,通常我使用影片紀錄法,也就是我會將一些談話或是文字使用錄影的方式印在腦海,要用的時候就倒帶重播,這方法對我幫助甚大,也大幅增加我的記性。
因她也知道我有做網拍,所以我當然不能使用自己的帳號跟她聯繫發問,隨意註冊了一個類似女生的帳號,跟她詢問有關她賣場裡女性二手衣服的問題。
以下是我跟她的問答對話 ~ (還要裝可愛真累呢!)
A:安 ~ 板橋可面交嗎?時間大約是幾點呢?3Q(2008-10-23 11:52:43)
Q:hi~面交地點限捷運府中站1、2出口或新埔站1、2出口,時間大約是傍晚五點半至六點半之間,謝謝 (2008-10-23 15:36:25)
A:哈囉那請問你在哪裡出站呢?想請朋友幫我拿.謝謝囉!(2008-10-28 14:45:56)
Q:新埔站跟府中站的1或2號出口都ok,謝謝 (2008-10-28 15:03:07)
A:dear因我朋友在北市所以想約北市的捷運站可以嗎?時間應都可以配合您.抱歉問題多了點.感謝您喔~!!(2008-10-28 17:46:28)
Q:可以~我上班的地點在民權西路站1號出口,可以約在那邊,面交時間大約是晚上七點半左右,若要其他的地點恐怕沒辦法喔!謝謝 (2008-10-28 18:03:58)
A:這件也想帶ㄟ...明天晚上可以面交嗎?還是要等星期一呢?謝謝!(2008-11-01 16:51:40)
Q:北鼻~我明天會出去玩不方便面交,還是星期一ok嗎?會送您小禮物,謝謝 (2008-11-01 16:57:44)
A:嗯ㄣ.DEAR.那就按照原定的時間地點囉.謝謝啦~(2008-11-01 17:57:23)
Q:ok^^ 那麻煩您下標囉 (2008-11-01 18:07:29)
綜觀上述內容,可以確定她上班的地點在民權西路捷運站附近,時間則是晚上八點左右。與她口中的國家音樂廳或是中山堂都有一段距離,這再次證明我之前的推論是正確的。而且她本性善良,應對得體,還很貼心送小禮物呢!頗值得欣慰一下!
嗯...來個按兵不動,以免打草驚蛇,準備佈陣先!
從十月底她的行蹤幾乎完全被我監控,期間我跟她發生幾次爭吵,也小整過她,不過就是單純的打了幾通電話而已,已經將她弄得雞飛狗跳。她說謊仍面不改色,但少了邏輯性,也可能因為慌了手腳,所以很多爛鬼話根本無經過深思熟慮,牛頭不對馬嘴,忽三忽四,非常好笑!但我都忍著繼續陪她演。
整過她之後後續還跟她碰面二次,還外加奉送炒飯五盤,那已是十月底的事;當時我的心情已經調整成"就當跟援交妹搞"有無加減著玩都沒差,反正玩一次省三千,也該膩了;問她會不會討厭我,美眉說:"不會,我就是無法討厭你",其實我有一點被感動到。
刻意找了一隻沒在她手機裡出現過的陌生電話門號,透過簡訊跟她確認面交時間地點。面交當天下午我跟她通電,她說下高雄找她妹,準備要北上了,那時是下午三點半﹔下午四點我用跟她面交的手機簡訊跟她聯繫,她說晚上七點半民權西路站一號出口沒問題...
看了一下高鐵時刻表,最快的車要7點多才到台北...嗯...坐飛機+計程車就有可能,而且她面交的衣服要帶著。我除了傻笑還能怎樣?呵!
當天下午六點半,同學小蔡帶著她老婆上我車,一路上我先行勤前教育﹔話說小蔡老婆是個剛嫁來台的四川姑娘,對台灣文化完全陌生,好處就是聽話好教。
OK!一切就緒,任務的分配是這樣的 ~小蔡老婆負責面交,小蔡負責緊盯跟隨,我則同時跟蹤小蔡與小美眉,做為最後保險。
小蔡=小遠,是我從高中時代就認識的好兄弟,是信任度百分百的朋友,當然他太座我也必須完全信賴,否則又有誰能幫我完成這非凡的任務呢?另小美眉的事我在閒聊中有約略跟他提到,所以他很快就進入狀況。
晚上七點三十左右,蠻準時的;她穿了一件灰色襯衫搭牛仔褲配小細高跟,面交後立刻出站,先往承德路方向走,買了麵包零食及小飾品,來個回馬槍往中山北路走,差點害我現身筆折,好家在一根柱子幫了我!...走了好遠,過了中山北還繼續走,我心想不妙!越來越接近之前去過的...。
非常不幸,幾分鐘之後,小蔡已跟我確定,她搭的電梯停在某棟大廈的3F”紅X”...是間制服酒店,沒記錯的話消費應該是比較高一些,因為店內小姐以~"三點光"聞名,敢衝~敢玩~敢秀!小美眉在那兒的花名是"麻衣"...霎時晴天霹靂!五雷轟頂!若非親眼所見真搥死我也無法置信!
....................................
這怎是我認識的她 ?
這怎是我認識的她 ?
這怎是我認識的她 ?
呆站在夜色低垂的民權東路上,我好想放聲嘶喊大哭!心如刀割!無窮無止的心酸湧上心頭...那感覺像是看著自己的妹妹正在墮落自己!這些日子以來所有的疑惑完全解開,小遠拍拍我的肩,他知道我的失落與承受的打擊,勸我不要再管下去,否則對我自己會有負面影響。好久好久,我根本無法接受這擺在眼前的事實!
不想發任何一語,讓我靜靜的難過一下吧!
二日後 ~
忙碌的生活暫時帶我脫離這陰霾風暴,我仔細回想著這一切;或許是我害了她!最該槍斃的正是我!是我改變了她的道德價值觀...有錢拿還可以兼著玩是吧?
"與其讓人幹免錢的,倒不如去給人玩要收費的"
她的父母何其無辜,淳樸的鄉下人又怎能遭受如此打擊呢?真是情何以堪!
我在R拍的評價留了最後這一段話給她 ~
"不要再跟我說任何理由,對妳的墮落我感到無限悲哀,妳愧對所有對妳有所期待的人,尤其是栽培妳的雙親;我很慶幸這早發現妳的真實思想,請妳活的真實一些好嗎?妳在演些什麼?這一年來的相處就因最後這半個月讓我對妳的印象徹底毀滅;別怪我也扯謊,因我要陪妳演戲;沒錯!每個職業都需要被尊重,但請務必想想自己的身分,為了買名牌嗎?我非常不削!如妳是為了救人我還可以理解!那裡認識的男人務必小心,吃乾抹淨走人的比比皆是,論演技他們可高妳這笨蛋好幾十倍功力,其餘不再贅言,好自為之! "
說真的,藻藻,我已無法想起妳那單純的臉孔!
" 以上內容存純屬幻想...如有雷同...絕對是巧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