釋永信不認為“商禪並重”的提法準確
2009年3月24日,河南嵩山少林寺方丈永信法師在美國出席第五屆“中國嵩山少林寺日”活動時,接受了美國《僑報》記者的專訪,對“商禪並重”這一說法表示“我不認為“商禪並重”的提法準確”。
記者:方丈引起最大的爭議,是將商業經營的手段引入到少林推廣中,《洛杉磯時報》將您描繪身披袈裟的首席執行官(CEO)。從禪宗發展的角度看,五祖弘忍曾經提過“農禪並重”,使得中國禪與印度禪區別開來,而少林寺現在的做法,是否是“商禪並重”?但方丈如何劃修禪與商業的界限?有無不能逾越的底線?
永信法師:佛教進入中國,經歷了幾個發展階段。開始,僧侶們翻譯經書,衣食靠佈施,沒有保證。後來,政府給寺廟土地,僧人們自食其力。“農禪並重” 就是源於此。但是我不認為“商禪並重”的提法準確。因為少林寺現在不是從事一種單純的商業活動,而是提供一種宗教服務,發展一種文化產業。
我們要達到的是“自主、自尊和自在”的境界,這光靠信眾的佈施、政府供給或僧人勞作是不夠的,還是要通過發展文化產業才能達到目的。
理淨法師:我對“商禪並重”淺議
中國佛教的特色是“農禪並重”,脫離了佛教在印度托缽乞食的生活方式,提出了僧侶自種自食的農禪並重思想,巧妙很好的將勞動與禪修結合起來,既解決了僧侶的生活問題,又發揮了大乘佛教慈悲助人的精神。這種農禪並重的思想,得到了後來佛教界的認可和發揚,形成了今天中國佛教的特色。
佛教在印度堅持佛陀制定僧人不能自己種植、經商等行為,其目的是為了除去個人的貪心,保持僧團的清淨。佛教傳入中國以後,為了適應中國的民俗文化,修建了寺院和道場,出家僧侶有了固定的生活場所,不再實行托缽乞食的生活方式。另外由於古代出家僧人大多居住山林,寺院周圍有大面積的土地,為了解決生活問題,提出了“農禪並重”思想。後來建立了縱林,禪宗的大德繼承了這一優良傳統,提出:“一日不作,一日不食”精神。這時期的“農”不再是簡單的勞作,而是蘊含更深的禪意,通過勞作的動來感悟到禪的靜,使得動靜不二。修行者的思想、行為、意識、分別都是動,如果能把動轉換為靜,在動中能夠找到靜,即是動中有靜,靜中有動,動靜不二。因此,這裏宣導的“農禪並重”很顯然不僅沒有使用得僧眾增加貪心,而且使修禪者對禪法有了更深更高的理解和認識。也就是慧能大師所說:“佛法在世間,不離世間覺”,古代禪師所說:“吃飯睡覺無非是禪”。
社會在發展,佛教也在隨著時代的進步而不斷適應新的社會環境和文化環境,使得今天有很多寺院已經在不知不覺中走向了商業化的行列。這有歷史的原因,也有社會的因素,同時也是佛教內部的商業意識。這種現象已經引起了很多人的重視,對佛教當前這種商業意識提出了批評,事實上這種商業意識和商業行為,對寺院和僧團管理也帶來了很大的障礙。當然也有人給佛教的這種商業模式給與了支援和認可。佛教“商業化”已經是佛教界面臨的嚴重問題,從社會發展的角度而言,佛教商業化也無可厚非,也是一種自給自足的生活方式;如果從佛教僧團的特殊性而言,佛教商業化將淡化了佛教徒的“離欲”精神,這是與佛教教義背道而馳的。如果佛教僧團沒有了離欲的精神和解脫的思想,而貪著于世間之名利,則成為離經叛道之行經,也失去了佛教僧團的價值所在。
因此,我認為佛教的“農禪並重”與今天的“商禪並重”有根本上的區別:一是、農禪並重在於體現動中求靜的禪意;而商禪並重則會導致禪修者從事於商業化。二是、農禪並重雖然體現在勞動,但農業能使人知足;而商禪並重則體現在商業,商業思想使人更加貪婪。三是、農禪並重能使人通過勞作,使人頭腦清醒、思惟清晰,有利於禪修;而商禪並重使人對物質產生貪婪,使人變得更加貪得無厭,對禪修者是有百害而無一利。四是、農禪並重的思想是發揚大乘佛教慈悲助人的精神,不能只索取而更應施捨;而商禪並重的思想則會誤導人們使得佛教更加商業化,失去佛教清修的本意。五是、雖然人們通過禪修開啟人們的智慧,在經商中取得更大的利益;但不能認為通過經濟利益的增長使禪修更精進,反而使人們淡化了禪修而偏重於商業。
由此可見,農禪並重與商禪並重有很大的本質上的差異,如果將農禪並重轉換為商禪並重者,可能會導致佛教全面的“商業化”。佛教是人們精神利益的支柱,如果佛教失去了精神利益的效用,那佛教也就可能失去了存在的價值。人們的生活空間是由物質利益和精神利益兩方面的平衡發展,兩者之間如果失去了平衡,就會導致人們在生活中的痛苦。雖然今天的佛教界已經或多或少在走“商業化”道路,但必定這只是外表現象,而從根本上仍然主張佛教的精神文化。如果我們公然宣導“商禪並重”,則會導致佛教真正意義上的“商業化”。其實佛教保持“農禪並重”還是轉換為“商禪並重”,需要歷史和社會的變改來決定,不應當由我們人為的來決定。
談"農禪並重"是否應演化為"商禪並重"
江蘇省蘇州市太倉雙鳳寺住持、太倉同覺寺住持曙提法師
農禪並重的產生--對“農禪並重”是否應演化為“商禪並重”這一問題,個人認為:農禪並重也好,商禪並重也好,都是在不同的社會形態下所產生的。比如農禪並重,在佛教最初傳入中國的時候,不獨是禪宗,實際上當時絕大多數的高僧都是聚集在山林裏面修行佈道的,或獨居、或三或五、乃至千百。一方面由於戰亂的原因,百姓顛沛流離,無法供養僧人;另一方面,中國的傳統文化也並不能完全認同佛教托缽乞食的習慣,於是佛教的高僧們開始提倡“自給自足”的在生活中修行的方式,直到唐代的百丈禪師,才正式提出“一日不作一日不食”的農禪並重的修行準則,並沿用至今。
農禪並重的提出,最初是為了解決吃飯溫飽的問題的,後來慢慢發展成為一種修行的方式,比如不僅僅打坐是參禪,下田勞作,乃至吃飯穿衣都是在參禪,所謂“行亦禪,坐亦禪,語默動靜體安然”,事實證明後來還是有不少的禪師就是在農禪的過程中開悟的。所以,農禪的核心在禪不在農。
當然了,百丈禪師在最初提出“農禪並重”的時候是被同時代的佛教界的許多人批評為外道的。不得不提的是:農禪並重的形成,不僅改變了佛教在印度托缽乞食的傳統,而且還產生了佛教後來的大部分的資生事業,隨著僧人的增多,寺院的規模越來越大,產生了比如屬於寺院的田產(到宋朝後期很多寺院的田產已經是相當的可觀了),寺院的法物流通(生產或者流通香燭、法器)等等,由此可見,這時候的農禪,已經不是原始意義上的農禪了,但是這個時候還是有禪的,個人甚至以為,這樣的形勢是否可以算“寺院商業化”的雛形呢?
佛教商業化的產生--佛教商業化並不是今天才產生的,如上文講到的田產等(現代社會不存在),已經逐步成為寺院的經濟來源的重要組成部分了。改革開放以後,隨著宗教政策的落實,許多寺院逐漸恢復,但是恢復的同時相關部門也為寺院的建設和管理定下了一個原則:自給自養。通俗的講,就是自己想辦法養活自己。所以,恢復宗教最初的十年,佛教寺院的建設,基本上都是靠出家人自己想辦法,動腦筋來籌措資金的,在這種情況下,有很多大和尚是靠自身的德行來感召人天一起護持的,當然也不免會有一些法師,通過商業運作,或者借助商業運作來恢復寺院的。我覺得這兩種情況同樣值得敬佩,畢竟不是為個人。
到90年代初期,佛教開始興旺起來,於是有人又看到了商機,提出了一個口號“宗教搭台、經濟唱戲”,於是各地大批的圍繞著宗教活動場所的景區、名山相繼出現,各場所收取門票也是這個時候興起的,這在當時,無疑為地方經濟文化旅遊業發展的確是帶來了許許多多的收益的,當然了,佛教也在這個時候得到了真正的繁榮發展,同時也引起了很多的爭議,這樣的情況,一直持續到現在,直到大家更多的關注到僧團的素質教育,文化教育,道風教育了。綜上所述,佛教商業化的形成不是簡單的人們所認為的少數人,或者幾件事就能形成的,用佛法的一句話:“眾緣和合”。
對於商禪並重這個說法,個人以為第一,理論上是對的,因為,禪是不離生活的,商也是生活之一。但是怎麼樣在生活中體現禪,這卻不是那麼容易做到的。換而言之,商和禪怎麼樣才能做到並重,才能既不背離佛家本懷,保持禪者風骨,又能實現商機呢?個人以為,臺灣的某些道場很有值得我們學習的地方,譬如:慈濟功德會的系統裏面,也有很多的資生事業,也有很多的商業行為,可是慈濟展現在世人面前的更多的是慈悲濟世,關懷世間的情懷,這其實恰恰是禪者在生活中的活潑體現,人們並沒有因為慈濟參與種種的活動而非議,反而更加的認同他們,慈濟也因此在全球的影響逐步擴大,其餘的如佛光山、法鼓山等等也是如此,個人以為,這恰恰做到了商禪並重,從教內出發,商禪並重關鍵在禪,而不在商,這和文化產業,產業文化是同一個道理,你有文化了,自然會形成產業,你有佛法了,自然也會帶來經濟效益。
反過來說,如果一味地圍繞如何推廣自己的產品,冠上“禪”、“佛”名頭,追求其商品本身的價值,則反而捨本逐末,且容易授人以柄,成為眾人爭議的焦點,所以個人以為,佛教本身就是一個取之不盡用之不竭的寶藏,完善自身,豎立禪風,自然會有人覓寶而來,如果有一天,佛教的道場給人的感覺就是一個商場,我想佛教本身也就沒有了市場,既然是商業,那麼誰都能做,何必要你和尚來呢?我們的資源就是禪,我們的寶藏也是禪,我們的商機更是禪!因此,商禪本來不二,然而還是請以禪為重吧!
以禪為重,內修外弘,勿捨本逐末
澳洲法界佛學會會長行願法師
佛教寺院“農禪並重”是否應演化為“商禪並重”,針對這一問題,個人覺得必要依據佛陀“以法為師、以戒為師”有關僧伽清淨活命的戒律,提出“以禪為重,內修外弘,勿捨本逐末”的一己之見,以此供養一切如法修行的僧伽大眾,令佛教正法久住。
關於原始佛教僧伽如法生存的問題,我們從大乘佛教經典如《金剛經》中“爾時,世尊,食時、著衣、持缽,入舍衛大城乞食”得知佛陀以及佛教僧伽為維持物質的色身而每天入城托缽乞食,這就是兩千五百多年前,佛教僧伽沿襲印度沙門托缽制風俗,以三衣一缽,日中一食,嚴持淨戒所進行的如法修道生活模式。因為托缽乞食,出家眾就沒有了經濟上的問題。然而,佛法自印度傳人中國後,因為托缽制的生活方式與中國傳統文化不相契合,而依靠托缽為生的佛教僧眾的日常生活就成了大問題。
佛教為了適應中國傳統文化,更為了內修的生存與外弘的發展,唐代百丈懷海禪師(720~814)自立禪院,制訂清規,率眾修持,實行僧團之農禪生活。他宣導:“一日不作,一日不食”,於是中國佛教寺院無不以奉行“農禪並重”為自養的修道生活方式,這是中國禪宗史上劃時代之功績。既然,“農禪並重”已經成為中國佛教的優良傳統而沿襲至今,當然就有它存在的理由。如今,隨著世界性經濟大潮的滾滾洪流,佛教寺院為了自養也不得不受到經濟大潮的衝擊。目前,漢傳佛教寺院通過商業管道發展寺院經濟,自給自足已經是很普遍的現象了。
佛教作為世界性宗教之一,以淨化人心、促進社會和諧、從事社會多種公益事業的宗教性職能而自利、利他。寺院作為民眾宗教信仰的中心,其主要功能就是以佛陀的教法為民眾提供精神食糧,發揮佛教淨化人心的宗教性職能。這麼和諧、安定、淨化人心的宗教活動場所,怎麼能夠讓一些不懂佛陀教義的人在此出賣佛法和任意改變其宗教用途,而把它變成個人市儈經營賺錢的陣地呢?
不錯,在經濟大潮的衝擊下,很多寺院以生存為理由,在香火已經長盛不衰的事實面前,還是覺得經濟效益不夠好,千方百計用盡心機去算計民眾有限的腰包,改變佛教“禮敬佛陀“的信仰,一味的“向錢致敬”拜錢為師,卻置佛陀“僧伽不得販賣、經營”的戒律於不顧,捨本逐末,與教法背道而馳。更有人從中淡化佛教寺院的宗教功能而轉化為“經濟掛帥”,還美其名曰:“商禪並重”或者“工商並重”。這哪里是為了簡單的禪修生活,完全是自己的貪欲心過重,以佛法為藉口,不知戒律為何物而人心不足蛇吞象的俗知俗見。
這種拜金主義式的“商禪並重”過失之大,一者為佛教戒律所不允許,它會直接導致佛法衰微、變質為社會末流,甚至因為經濟問題而給佛教帶來法難以及致命性地打擊。二者這種重經濟而輕戒律之風氣為有正見的佛教徒所不為,因為傳統以禪為重的修道生活,現在因為經營買賣而嚴重傾斜,導向以錢掛帥的經濟生活。如果僧伽每天一門心思都在錢上打轉,不能夠安心於出家的內修生活,還奢談什麼禪呢?禪,梵語dhyāna,巴厘語jhāna,又作禪那,譯作靜慮、思惟修、棄惡、功德叢林(以禪為因,能生智慧、神通、四無量心等功德)。
禪就是要一心一意,專著于內修外弘。如果想以禪為藉口,大搞經濟營生,那不但是侮辱了禪義,更是羞辱了自己。假如哪一個僧人特別喜歡錢,倒不如脫下僧裝,去做個愛錢的在家眾,何必以禪為藉口,歪曲佛陀教義,非法非律卻不以為恥呢!誠然,佛教要生存,要發展,卻應當是在“以戒為師,以法為師“的基礎上,依照國法、依照戒律而行,並不能脫離世間一切善法任意而為。即使是農禪並重的方便形式,也要因時因地而行,千萬不能錯解佛法的方便,以為方便就可以隨隨便便把佛教寺院變成自己私人經營賺錢的場所。
針對佛教寺院“農禪並重”是否應演化為“商禪並重”的問題,我提出“以禪為重,內修外弘,勿捨本逐末”的個人觀點,期望一切有正見的佛弟子,真正理解《法華經》上所說:“正直捨方便,但說無上道”的佛法正義。倘若佛弟子能夠嚴持淨戒,真正做到“道心之中有衣食”,僧是如法僧,寺院是如法的寺院,內修外弘,積極推動佛教弘法利生的事業。這樣,才是真正發揮佛教淨化人心的宗教職能,真正的利濟一切眾生。最後願三寶久住人間!
淺析"農禪並重"的傳統禪修與現今的"商禪並重"的根本區別
中國社會科學院世界宗教研究所副研究員凱朝 博士
歷史上的中國佛教提出的“農禪並重”的傳統禪修與現今佛教界一部分人提倡的“商禪並重”或“工禪並重”的意義和目的是完全不同的,兩個概念問題。佛教傳到中國的最初時期,應該說,應屬是以農業主體經濟模式為主的國家,是自給自足模式的自然經濟,出家僧侶隱居森山老林,遠離世俗社會的一個修持道場,所以說,僧侶如果不自己豐衣足食的話,談不上學佛行佛,坐禪念佛念咒了,釋尊也從來沒說過,出家為僧後,立刻就擺脫遠離吃喝衣食住行,也需要持久地如法修持之後,方可漸漸覺悟脫離煩惱障和所知障等惡業,成就福德資糧和智慧資糧等善業,究竟成佛。以往,高僧大德提出的“農禪並重”的修持方法方式結合當時的情況,是應機入世的具體表現。
可是現在與過去歷史背景,社會條件有了根本性的區別,時代發展的這麼快,交通各個方面非常便利,如今的人們基本上解決了溫飽問題,大家到佛家寺院來的目的主要是需要佛教的精神食糧,現今的佛教僧侶用不著經商,用不著務農,作為出家僧人,把精力主要放在修持方面,嚴修經藏,僧像僧樣、寺像寺樣;以佛教的六波羅蜜之一的法佈施(財佈施、法佈施、慈佈施、無畏佈施)給與善男善女以及企業家商人們足夠的精神食糧;善男善女們又以物質財力方面的佈施做佛教寺院的經濟後盾,佛教提倡,眾緣合和、互相依賴生存,就像臺灣星雲大師講的五個指頭一樣,五個指頭加在一起成為拳頭。世人做事,只是社會需求不同分工不同而已。無論做什麼,只要勇猛精進,人人皆可成佛離苦得樂;乘願再來,普度眾生。
發展商禪,對出家人不太合適
中國人民大學宗教研究所及哲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何建明
在大陸,一些社會上的人對商禪是比較重視的,把經商看做是一種修禪或行禪,這並非不可以,但是作為出家人若直接參與經營牟利,就與其身份、職責不符。正如,我作為一個大學的教師,如果同時又是一個辦企業的商人,那麼教師做不好,就不符合教師自身的職責。
而作為僧人,出家是為了佛教和眾生,為了弘法救濟社會,因此就應當首先要修行好,對佛法有真切的認識和體悟,而要達到這一點,就要斬斷社會上諸多的功名利祿之心的影響,方能全身心投入弘法事業。所謂的佛法,就是真理,你要弘揚這個真理,就不能讓自己帶有個人、家族或跟他相關聯的名利之事情,否則就會成為影響你認識並弘揚這個佛法真理的因素,這與寺院制定清規戒律也有必然聯繫。
寺院之所以要制定清規戒律,就是要限制出家人幹好本分事,而與世俗社會上的人相區別,因此,出家人去經商不能提倡,但出家人可以採取農禪並重的禪修方式。所謂經農,就是在寺院附近進行一些農作物的種植,可以自給自足。這是出家人力所能及的事情,並不是為了一定要獲得什麼利潤。
農禪是中國的一個產物,早期的佛教出家人是托缽生活,當下農禪並重的禪修方式是應機入世的具體表現。倘若要進一步發展商禪的話,我認為這只能針對在家人而言,出家人肯定要把主要精力放在修持上,嚴修經藏,以弘法利生。出家人只有修行好,才能影響很多人,而那些受影響的人自然會去供養,成為佛教寺院的經濟後盾。正如佛教提倡,眾緣合和、互相依賴生存。
文章定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