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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9-29 14:39:10| 人氣878| 回應9 | 上一篇 | 下一篇

新聞給的學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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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則新聞報導:

一名男子看到一對情侶在車內喝飲料,當場叫來站務人員,

不過他竟然用肉身擋住車門,不讓車門關閉,要站務人員

立刻開罰,只不過這樣的舉動導致列車延誤行駛,這名

檢舉別人違規的男子,自己也因為妨礙車門關閉違法,

被開罰一千五百元。

站務人員要男子下車,但男子不肯,一群人只好上車來處理,

對違規飲食的情侶開罰了一千五百元,這時車終於可以順利上路,

但路見不平的男子也因此被開罰,說擋門的舉動被罰1500元,

男子成為第一個妨礙車門被開罰的案例。

 

此新聞事件之我見

 

事情有四種可能:

1. 利人利己

2. 損人利己

3. 不損人不利己

4. 損人不利己

 

目前,這件事成了最壞的「損人不利己」。

 

「車上喝飲料」雖然與規定不合,但沒影響到別人;

 

而「檔門停車」雖是為伸張正義,但影響到很多人!

 

此事應有更好的做法。

 

而兩者處罰程度(金額)相同,又似乎不公平。 

 

 

試想「檢舉者、被檢舉者、捷運局、旁觀的乘客」四個立場的態度。

 

 

a. 以後還會有人檢舉嗎?

b. 日後今日的「檢舉者」也會在捷運上吃喝嗎?

c. 以後在捷運上吃喝的人會「增加或減少」?

 

 

 

 

台長: 傻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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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站分類: 心情日記(隨筆、日記、心情手札)

旅人
第一賞

分析得很清楚

午安安
2010-09-29 16:56:00
grass
我認為檢舉者有些小題大作,應該以善意的勸導方式處理,才能達到雙贏的效果,處理事情不要兩極化,或許當事者是無心之過,提醒他們會很感激你,在台北通勤上班族,一會兒電聯車,又轉公車,又轉捷運系統,且只有捷運系統限制在車內喝飲料,無心之過捷運局都以勸導方式還沒聽到被罰款一事.這應該是首例案件.
2010-09-29 22:39:38
小北
上海地鐵之前還發生乘客在車門關閉時強上車,被門夾住拖死的事件。唉...
2010-09-29 23:44:16
楊風
讓人深思的問題
阻止者最多應該是口頭告誡吧?
2010-09-30 10:52:04
simon987
〝四季之歌〞網站
台長:彤
有好文章〝2010寫生之旅〞ㄛ~
作者文筆流暢 敘述生動 確是遊記佳作
於此 特別推荐 有空何妨拜訪 必不虛行

作者才華橫溢 文、詩、書、畫四絕
真乃才女中之才女也!

好友可在小的〝秋飲〞之回應篇中 找到〝彤〞的網址

日安
2010-09-30 11:41:56
小洋子
現在的人百百款
有時還都會讓人傻眼@@
2010-10-01 08:17:38
空氣
正確是要用~捷運車廂內的對講機~告訴站務人員做勸導

民眾常很正義 但用錯方法 正義沒有伸張 公親變事主..
2010-10-02 19:06:05
公領域的事,既有規範,就不該漠視
只是那男子的處理態度,缺乏理性,

如果是我,我會好言加以提醒;通常一般人都會接受;
不過有時候,因身體關係,或老人,小孩子,則要放寬限制~~

謝謝你的支持,祝假日愉快^^
2010-10-02 20:23:04
駱駝
社會確需要申張正義的人
但處理的方法也要一點智慧
希望那替人發聲者不要因此失意而沉淪
2010-10-03 12:11:50
是 (若未登入"個人新聞台帳號"則看不到回覆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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