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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蘭一法輪功習練者“殺人烹屍”被判接受精神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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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蘭一法輪功習練者“殺人烹屍”被判接受精神治療

 

 

 

   2007-07-27   來源:星島環球網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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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星島日報》20077月】上個月,荷蘭海牙法庭審結了一起駭人聽聞的殺人烹屍案。據荷蘭Expatica網報導,海牙法庭622日裁定,這名涉嫌“殺人烹屍”的男子因患有精神病而被判接受強制精神治療。

 

  據當地媒體報導,這位元名叫隆隆(音)的30歲男子,出生在中國,2003年移居荷蘭。據荷蘭《公共日報》報導,這名患有精神病的華裔男子去年10月殺人並將受害者屍體“烹炸”。另據《星島日報》報導,當地不少媒體點明該名男子具有法輪功背景,這一惡性案件被稱為“荷蘭歷史上極為罕有的事件”。

 

  《星島日報》此前援引法律專家的話稱,這名法輪功習練者理論上經過兩年治療即可重獲自由,但根據荷蘭強制精神治療制度,他也可能因為未治癒而在精神囚犯治療所度過餘生。

 

  該男子68日受審時供認,他在2006103日用斧頭砍死一名22歲荷蘭籍青年,並將屍體切、鋸成碎塊,將肉剔出,隨後幾日他將屍體放入鍋中油炸煎炒。

 

  法官援引荷蘭司法部報告稱,疑犯自稱他跟死者並無過結,但他必須殺死這名青年,因為他信奉的“神”與死者的神在五百年前發生了衝突。

 

  《星島日報》稱,該疑犯20038月到荷蘭之後迷上了法輪功,自稱是法輪功信徒,常常在家中靜坐練功,期間幻想和偏執傾向越發明顯。疑犯供認,他腦中有一種精神力量向他傳達了“殺人”任務,而肢解屍體並油炸煎炒則是要將死者靈魂徹底從其肉體中驅趕出去。荷蘭《公共日報》報導,疑犯行兇之前曾經向法輪功功友徵詢是否可以殺死受害人。

 

  迄今法輪功沒有能夠否認行兇者的法輪功人員身份。法輪功媒體——希望之聲國際廣播電臺援引荷蘭法輪大法協會主席彼得·胡本(Peter Houben)的話稱,儘管嫌犯自稱是法輪功學員,可是很明顯,他沒有遵循法輪功的教導。(完) 

 

台長: 魔幻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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