俾斯麥曾說:「愚人說他們從經驗中學習,我卻寧願利用別人的經驗」,這句話反應出學習歷史的重要性,為避免悲劇重演,我們必須記取歷史悲劇的教訓,從事自然科學研究的學者大致會認同這點:「我們無法研究偵測不到的東西」;對於有心想研究戰略的人,或許他會挑本《三國志》來細讀而不會選擇《三國演義》,因為我們無法從虛假的歷史中學習到任何教訓,若我們真想從歷史中學習到一點什麼,「歷史真相」絕對是最重要的條件之一。
許多二二八的討論,往往從1947年2月27日傍晚,台北分局緝私員查緝私煙的事件開始,但若要真正地全面的瞭解二二八,應該是從1945年10月25日所謂的台灣光復開始,然而這一段歷史卻往往被忽略;「台灣光復」時大多數台灣人民是抱持著歡欣鼓舞的心情,準備迎接「祖國」的接收,然而新來的「祖國」首先給台灣人民立即的感受,卻是對台灣人的種種歧視,「政治上的全面壟斷、特權橫行、貪污腐敗」,同時經濟獨佔,公營事業無限擴張,「當時全台人口600萬,失業人口有40萬~80萬」,「台北市零售米價在國民黨接收的一年後,漲了400多倍」,在社會安全上「一年之間刑事案件增加28倍」,加上「賊仔兵」的種種惡劣行徑,使得衝突一觸即發,因此,社會的劇烈矛盾才是造成二二八的主因,林江邁不過是導火線而已,這樣的社會矛盾是當時國民黨統治下的種種劣跡所造成,許多人將二二八視為緝私員因執行勤務不當所造成偶發事件,實在是過度簡化與窄化二二八。
從歷史中學習教訓,首先就要真誠地面對歷史,國民黨為何不反省,當指責民進黨將二二八當作操弄選舉的法寶時,不也表示社會依舊有龐大的一群二二八受害者家屬,他們對於國民黨處理二二八的態度仍舊不滿意,他們對於二二八的真相仍然耿耿於懷,若不反省檢討自身處理上的缺失,只一味要求受害者忘掉過去,甚至若受害者不肯原諒,還指責他們活在過去、活在仇恨;以近乎聖人的標準要求受害人,而以無賴等級的標準要求自己,也難怪國民黨的聲望江河日下。
「二二八是外省人的原罪」,這句話說的很沈重,二二八開始解禁並能公開討論也不過近十餘年的事情,當時因省籍而被歧視的本省人又是「什麼罪」?60多年來外省人在教育上、經濟上、社會福利上、政治參與上都享有遠高於台灣本省人的特權與優勢,這樣的特權與優勢甚至在目前也還相當程度地存在並影響著台灣的社會結構,同時,國民黨也仍舊積極捍衛並擴大這些早已享有,並且高於其他弱勢族群而不成比例的福利,高達一兆五千億元的眷村改建條例修正草案,這一分一毫都是人民的血汗錢,當過年期間有一家八口人只能以泡麵當年夜飯,當他們的貧寒補助尚未下來時,卻還有許多特權族群心安理得地享用了過多的國家福利,而他們也正「正義凜然」地阻擋別人取走他們不需要的福利,而且貪婪地想要更多,對於早已過度傾斜的天平,當我們想要取回一絲絲的平衡,這又是什麼樣的罪呢?
關於二二八其實可以從兩方面觀察,第一方面,民進黨是否刻意將二二八的討論導向族群的衝突?當民進黨說要還原二二八真相時並未指涉外省朋友,然而國民黨卻指責這是炒作族群衝突,是製造對立!民進黨訴求的對象是國民黨,除非國民黨等同於外省族群,否則何來族群衝突?因此,至少目前民進黨的台面上的大人物們尚看不到有誰將二二八的原罪加諸於外省朋友身上,相反的,反倒是國民黨每提到二二八,必然聯想、聯結到族群衝突,並將責任推給民進黨,某個角度上,民進黨有些冤枉。
第二方面,為何「二二八是外省人的原罪」?原因在於受害者不知道真正的加害人是誰,唯一知道的就是那些「兇手」是外省人,這也是為何還原二二八真相是如此重要──讓真正的兇手承擔起他們應當的責任,讓無辜者卸下肩頭的重擔;不斷抵制二二八的真相,不斷污衊二二八的討論,不斷捍衛那些特權福利;國民黨才是讓「二二八是外省人的原罪」這句話成真的始作俑者。
記得有網友將二二八與國民黨聯結上紅衫軍與民進黨,以此推論民進黨同於國民黨,甚至等同於共產黨,權力的確使人腐化,權力如同野獸一般是需要被節制與約束的,民進黨許多表現是令人頗為失望,但因此將二二八、六四天安門與民進黨「打算」(實際上並沒有)關閉TVBS、驅離(實際上紅衫軍仍舊到處抗議,暢行無阻)紅衫軍……等等做為比較,實在是不倫不類,專制暴政豈能與民主法治混為一談?
國民黨見三人以上成群即槍殺無辜百姓的暴行與民進黨驅離非法集會遊行的執法行為,如果兩者在天平上是等價,那全世界為追求民主法治的先驅所流的鮮血與犧牲,豈不都成了一場鬧劇?問自己一個問題,你希望活在二二八與白色恐怖時代,還是活在現代?我想答案很明顯,如果不想回到二二八與白色恐怖時代,那正確的記取歷史教訓重不重要?我想答案也很明顯。社會有許多需求需要滿足,因此各個社會功能部門都必須要同時運作,正名運動需要持續推行,二二八的歷史真相也要繼續追求,而經濟發展更是不能一刻忽略,彼此之間並行不悖,難道追求二二八真相的同時,我們關閉了經濟部?或者是我們應該只留下經濟部,關閉其餘部門?網友以死亡人數統計來認定哪些社會議題重要,那國人十大死亡原因的榜首──惡性腫瘤,每年造成近四萬人死亡……那還拼什麼經濟呢?也許政府只應該留下衛生署。
紅衫軍的支持者最大的盲點就是忽略、遺忘了另一半沒有聲音的人,甚至是輕視那另一半沒有聲音的人,難道所有台灣人都反扁?霸佔道路與廣場、癱瘓交通以及「紅衫」對他人所形成的「心理強制」,這同時也侵害到其他人民的基本權利,並讓台灣付出龐大的社會成本,「法律對個人任意行動的限制正是個人自由得以實現不可缺的條件」,因為「恣意與自由是不同的」,基本權並非不能限制,我國憲法22條明文規定:基本權需不妨害社會秩序、公共利益、始受憲法保障。而憲法23條,更列舉了四種標準,可以對基本權做一定程度的限制,例如:「為防止妨礙他人自由」即為標準之一;「集會遊行法第26條規定,行政主管機關可以此考量,限制或禁止某一集會遊行之舉行」即是一例。因此民進黨的執法儘管不夠細膩,但並無可苛責處,同時另一方面,基本權又可區分出「先國家性的基本權」,例如:生命權,這種基本權乃生而為人即擁有,無待國家規定,並具有永久性,縱使修憲亦不得廢除,二二八國民黨未經審判即殺害許多無辜民眾的惡行,又如何能冠上一個「執法」的美名?
另外亦有人提出,自然法中的抵抗權,做為合理紅衫軍遊行的基礎;孟德斯鳩在「論法的精神」中,曾推論出四條基本的自然法,追求和平是自然法的第一條,促使人尋找食物是自然法的第二條,人與人間經常存在著自然的愛慕是自然法的第三條,願望過社會生活是自然法的第四條;這四條自然法非常淺顯易懂,簡單的說,「自然法不過是企圖在某種「自然」中,尋找有關人類社會之法律的理論基礎而已」,自然法理論的確是法律思想的重要元素,但它亦不過是眾多法律學派之一,這學派在法律研究方法上偏向哲學性,而不同學派對於法律則有不同見解,「一般法學派認為形而上的法律哲學為無用之物」,又例如:分析學派認為「惡法亦法」,社會學派則認為「應注重維護社會利益及社會秩序」。是否在自然法學派面前,其他學派都應該悄然無聲,低頭不語?這點或許還有爭議,「抵抗權」是指人民對於統治者不正當的法律侵害、迫害其人權時擁有反抗的權利,是屬於自然法的層次,但在現今以實證主義為主的司法中,難以做為「阻卻違法」的基礎,因為抵抗權的使用有嚴格的限制,否則任何一位恐怖份子都可以宣稱他是行使「抵抗權」。首先,必須要嘗試過所有合理手段後無效才能行使抵抗權。第二,抵抗的手段必須和統治者的侵害成比例。顯然,在司法程序尚未完成,紅衫軍便以「道德」的理由要求阿扁下台,並不符合抵抗權的第一要件,其次,就算阿扁真的貪污,其所造成的侵害也不過是一、兩千萬,而紅衫軍所造成的社會成本,則遠遠高於這個數目,明顯也不符合抵抗權使用的第二要件。因此以抵抗權,做為合理紅衫軍遊行的基礎著實牽強。
紅衫軍倒扁抗爭聲勢浩大,然而起因卻是不成比例的小事,想起當初一個核四停建案,居然也能提高到罷免總統的層級,更別提因那大大小小無釐頭的理由便要杯葛總預算案的情事了,很多人好奇,有必要鬥爭得這麼激烈嗎?為何台灣大大小小選舉,選舉議題的炒作最終總是回歸到統獨之爭,難道非得那麼政治,一切都得扯上統獨?某個角度來說,的確是如此。
在經濟上,所有權的設定一直是非常重要的議題,因為在理性自利的假設下,我們認定任何所有權單位都會追求自己的利益最大,現實上也往往如此,在規劃學派的策略思考下,策略是由上而下,井然有序的,從最上層的企業策略開始,往下逐級發展事業策略、各功能部門的策略,各個層級都可視為一個所有權單位,當各功能部門追求自身的利益最大時,往往會形成彼此間的衝突(本位主義),此時必須往上一層級做協調,因為在上一層級中,他們雙方屬於同一個所有權,追求一致的利益,比如說行銷部門與生產部門因各自的利益而有衝突,但在公司的層級他們同屬一個所有權,所以在公司的層級能協調出一致的利益,同樣的,當集團的不同子公司彼此有利益衝突,也能在總公司尋求協調一致的利益。但是,如果雙方不同屬於一個所有權之下,例如兩個獨立公司,那彼此的利益衝突就難以尋求協調。以美國為例,由於「美國」本身是最高的所有權設定,內部的衝突都能在追求「美國利益」下獲得解決。現在讓我們回頭觀察台灣的政治,國民黨的所有權設定是台灣屬於中國的一部份,終極統一是國民黨的目標,民進黨的所有權設定則是台灣不屬於中國的一部份,台灣就是台灣;因此國民黨的政策朝向追求中國,包含台灣與大陸在內的利益最大,而民進黨則考量台灣本身的利益最大;一方是中國利益,一方是台灣利益,當雙方最高層級的所有權設定不一致,任何低層級的衝突為獲得解決而尋求更上層級的協調時,最終都會卡在台灣與中國的問題上,也就是統獨議題上,三通議題如此,軍購議題亦如是。這樣的問題不解決,兩黨任何微小的爭執都會無限擴大直到統獨之爭為止。
大學時代筆者曾讀過「台灣崛起」一書,書中提到2005年台灣將啟動另一波經濟快速成長,至2020年晉升完全工業化國家,然而就目前的政治惡鬥看來,似乎看不到這樣的前景,政治穩定度畢竟也是投資環境的重要一環,維持現狀是鴕鳥心態,無疑是漠視兩黨衝突的持續擴大,而如今政黨惡鬥成為台灣進步的最大阻力,台灣要繼續發展,也許統獨是一個必須要解決的問題,我們不必挑開明說,但心裡卻必須要有個暗暗決定,是統還是獨。就算支持統一的朋友也無法否認,就中國目前的人權狀況與民主發展進度,兩岸統一是遙不可期的,當下台灣要持續發展,筆者認為強化台灣意識是一個最好的方法,認同台灣優先與台灣第一,利用投票行為驅使台灣政黨將所有權設定於台灣本身,才是實現「台灣崛起」的最佳途徑。
參考資料:
1.法學入門(王海南、法治斌、陳建順、顏厥安、李太正)
2.憲法要義(李惠宗)
3.論法的精神(孟德斯鳩)
4.台灣史一百件大事(李筱峰)
5.台灣崛起-從停滯到高飛的經濟躍升(趙文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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