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之前推薦一篇值得一看再看的文章〔北美洲台灣人教授協會經濟科技政策建言〕,其正確網址如下(
http://formosan-voices.blogspot.com/2005/09/blog-post_112550870883008082.html),感謝林環牆教授來信指正。
再者,之前水平併購所舉的幾個例子中有提到台積電和聯電的合併,這個例子在與住日本的一位朋友討論後,發現這並不是一個好例子。因為目前台積電和聯電完全無惡性競爭的問題,而且兩家在晶圓代工市場共有70%以上的佔有率,一旦合併,恐怕會造成托辣斯效應,將有諸多不良的後遺症,可說是弊多於利,對此不良例子說聲抱歉。這位住日本的朋友在亞洲電子業相當活躍,是日本某一大公司的某一部門總頭頭,經常來往日本台灣中國等地,常有新聞上所看不到的種種電子業內幕資訊,讓筆者大開眼界,得以清楚了解台灣電子業在中國的窘困和慘狀,在此感謝他的指點。
*追求企業的議價力不見得會帶來傷害
看了小君的〔再談「思考企業策略問題」〕文章後,腦海直接就浮出〔一公斤的鐵和一公斤的棉花,誰重?〕的問題了。看這小君洋洋灑灑的文章,好像看到鐵和棉花元素分析的科學報告一樣,說的是非常有理,但對實際問題的解決沒有多大的幫助。
筆者已經說的很清楚了,面對台灣企業與台灣經濟的問題,不要以空泛的觀點來看實際的問題,應該就實際問題來思考,這樣才會不落入不切實際的陷阱中。筆者之前說的觀點,如果了解台灣經濟和台灣企業的人,應該都知道筆者的意思。像有一個對電子業熟悉的網友來信提到2001年達碁科技和聯友光電合併為今日的友達電子,是一個很成功的水平併購案例,不論是對兩家公司的勞工,對面板產業,對台灣經濟,都是雙贏的局面,網友舉的例子完全合乎筆者的論點和觀點,不但減少惡性競爭,也讓企業永續發展起來。
小君該文有諸多觀點,筆者都非常同意,也認為應該往這個方向走,例如台灣企業應該追求「質的提高」而非「價格的降低」等等,不過筆者就小君的論點提出幾個問題請大家思考一下,就可以了解為何空泛的觀點是沒有多大的意義。
小君認為:〔「國際競爭中,成功的產業必然先經過國內市場的纏鬥,迫使彼此進行改進和創新(波特)。」因此激烈的競爭不是問題,競爭的方向才是問題。〕,請問,台灣企業所面臨的國內市場,已經走向惡性競爭了,這樣的纏鬥還不夠激烈嗎?為何這麼激烈的競爭沒有成就出很多個成功到不用吸食〔西進中國〕鴉片的企業來呢?為何台灣企業競爭激烈到幾乎沒什麼賺錢的地步後,還不願走向「質的提高」而老往「價格的降低」的競爭方向走呢?擺在眼前的惡性競爭,能唱高調的解決嗎?
再者,企業本身負責的分工環節並沒有太大的價值加值和企業本身生產過度標準化的產品,而生產相同產品的同業競爭者又極多,這兩種狀況幾乎是大多數台灣企業所面臨的問題,尤其是電子業。當小君一再批評〔規模擴大所提高的議價力是虛幻〕,卻提不出有何方法解決這兩種狀況。就算點出〔唯有高技術門檻才是議價力的保證〕觀點來(註:品牌信任其實也是議價力的保證之一,不獨有高技術門檻才算是),卻沒有提出方法解決台灣企業因惡性削價競爭造成超薄利潤,已無多餘力量創新技術邁向高技術門檻的問題。
在無法解決這兩種狀況的情形下,台灣電子業不用「相同成本下,提供更高的價值」策略,進行水平併購,那麼就只有用「提供相同的價值下,使用更低的成本」策略,追逐低成本人力,吸食〔西進中國〕鴉片了。而這樣不是更慘嗎?
其實小君所批判的,一直都是〔水平併購〕〔規模擴大〕造成托辣斯企業所形成的種種效應,而這個問題在台灣企業,尤其是電子業(除了鴻海),都不曾發生過,也很難發生。就算是台積電和聯電已經大到佔有晶圓代工市場的70%,就算是達碁科技和聯友光電合併為今日赫赫有名的友達電子,為台灣面板產業的老大哥,也未見他們有托辣斯效應來,反而現在台灣企業普遍面臨的大多是惡性競爭的問題,與托辣斯一點關係都沒有,拿反托辣斯的空泛觀點來批判〔水平併購〕〔規模擴大〕有何意義呢?
這就是為何筆者看了小君的觀點後,會有在〔一公斤的鐵和一公斤的棉花,誰重?〕問題下看鐵和棉花元素分析之科學報告的莫名其妙感覺了。我們仔細想一想,如果小君的論點是對的,那友達電子傷害了消費者嗎?傷害了其他廠商嗎?以空泛的觀點來看實際的問題,多半會落入不切實際的陷阱中,這是理論解決實際問題最需注意的地方。
筆者之前說過,追求企業的議價力比追逐低成本人力更重要,而方法有〔技術創新〕〔自有品牌〕〔水平併購〕等等,而且企業的議價力提高不見得會造成其他廠商的傷害,如赫赫有名的〔華碩〕品牌的主機板從來沒有給其他主機板公司造成傷害,也沒有給其他上下游產業帶來傷害,因此〔水平併購〕只要不造成托辣斯效應等等問題,又能解決惡性競爭,為何不參考看看呢?何必因噎廢食呢?
一個商品的利潤有限,也多是不均的和浮動的,所以上游剝削也不該是常態,如果一直甘於被上游剝削,那麼中下游企業就三好加一好,永遠不正常下去算了,那消費者就永遠接受被剝削的那幾層的低劣品質。
當被剝削的那幾層提高議價力,剛開始或許會讓消費者受到傷害,但是在市場機能下,最後利潤最多的那一層或上游必然要放棄超額利潤或提供更好的商品來滿足市場,此消彼長下,消費者反而經常會因此受益。要馬兒好,就要給馬吃草,被剝削的那幾層是有權力提高自己的議價力的。
如果我們以相反角度來看,吃太多草的馬,不會變好,只會變胖變壞,倘若就此因噎廢食的要馬不吃草,那就落入不切實際的陷阱中。不但不能讓吃的太胖的上游釋放自己超高利潤給消費者和中下游廠商,還讓吃很少草的中下游這些馬餓瘦無力,那消費者真的會因此而受益嗎?
只是一昧害怕〔水平併購〕〔規模擴大〕可能會造成的托辣斯問題,然後縱容上游的繼續剝削或某一層的繼續剝削,這樣就一定對消費者是好的嗎?而這對被剝削的中下游企業難道就不是傷害嗎?最重要的是,一個商品的利潤本來就有限,所謂的把餅做大好讓大家共獲其利,這其中難道就不存在變相剝削消費者的問題嗎?
因此,我們應該就實際問題來思考,不要以空泛的觀點來看實際的問題,以免落入不切實際的陷阱中。我們須要正視台灣企業所面對的問題,正視台灣經濟所面對的問題,好好解決惡性競爭(不論是水平併購或用何種方法都行),讓台灣企業有足夠的利潤來進行〔技術創新〕和打造〔自有品牌〕,那麼台灣企業才能有力量把競爭的方向朝往「質的提高」而非「價格的降低」,以便建立品牌信任和打造高技術門檻的議價力。否則,在低廉人力的吸引下,要台灣企業不吸食〔西進中國〕鴉片,幾乎是說夢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