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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12-31 01:15:36| 人氣268|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朋友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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嘿....
這兩天,我努力的在思考,到底朋友的定義,是什麼。我不禁有些些納悶,還記得,上次去台東時,第一晚住的民宿,老闆說的朋友四分法,他是這樣區分的。

來,請舉起妳的右手五隻手指頭<拇指朝上喔>。

他說啊:扣掉拇指,最上階的食指,叫做認識。老闆說對他而言,大部份的人其實都算是認識而已,當然,如果是品性不良者,不二話自然淘汰。

再來中指所指的是朋友,意即是談的來,思想能溝通、價值觀相近的傢伙。也就是常往來的那些人,也許只有少數幾人。

其次無名指是知己,也就是比朋友更交心,能真的說心裡話的人,這算是更更少數了吧!老闆說:活了半輩子,還沒有交到一個。

最後小指的部份,則是江湖上所謂換帖的角色。老闆說啊:人的一生能結交幾個朋友,就已算不錯了,要奢求有知己,是更難上加難的事。更遑論是掏心掏肺、兩肋插刀的換帖。

他說:人心險惡啊!真的很難有人會真的用真心在對待,也許現在我們很好,但這是永遠的嗎?會不會有天,也會被背叛?會不會也在背後被捅一刀,我不知道,老實說我怕極了,但我因為這樣,不和人說話、不和人往來嗎?這樣未免有些太過了吧!

突然想到以前sanndy說的,有些事,只是讓我們更認清彼此的習性,但不影響友情。我現在我感到納悶,是這樣的嗎?以前曾經我是這樣認為的,現在才發現,這或許要有超級理智的心思,才有辦法吧!

所以我決定,把她們通通歸為認識的人,既然是認識的人,我也就不必費心去經營關係,說穿了,那也只是浪費時間、浪費力氣,罷了!

那時在台東的我,聽著老闆的話,其實是有些不認同的,但現在細細思來,或許有他的一番道理吧!這畢竟是老闆用他的青春所得的經驗,還記得老闆說要記取別人失敗的經驗,來幫自己成功。這大概是我這年輕的生命,得繼續學習的吧!

我親愛的妳,妳覺得呢?

對了想告訴妳很感恩有妳的存在,陪我渡過這一切,希望我們能是彼此真誠的朋友,我啊!會以成為妳的朋友為榮的,那妳呢?

給親愛的妳.....



台長: 月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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