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年兩岸關係的變遷※──作者: *王凡*
<1>70年兩岸關係的變遷 ─“反攻大陸”與“解放臺灣”
在國民黨退守臺灣的頭30年裏,內戰氛圍濃厚,國共有數次小規模交戰。臺灣方面高喊“反攻大陸”、“漢賊不兩立”,北京則要“解放臺灣”,海峽兩岸呈現緊張、對峙局面。朝鮮戰爭爆發後,美國艦隊進入臺灣海峽。1955年初,共產黨攻下一江山島,中華民國海軍在美軍協助下撤退,這被稱作“第一次台海危機”。中華民國政府的有效統治範圍從此退至台澎金馬,並延續至今。
<2>70年兩岸關係的變遷 ─ 1958年金門炮戰
《告臺灣同胞書》至今共發表五次。第一次是在1950年,提出要完成解放臺灣的任務。第二、第三和第四次均在1958年金門炮戰(也稱八二三炮戰)的背景下,要求臺灣共同對付美國為首的帝國主義,團結一致對外。該炮戰(圖)也被稱作第二次台海危機。
<3>70年兩岸關係的變遷 ─ 對台政策的轉變
最著名的《告臺灣同胞書》則是1979年1月1日發表的第五版,其內容主要是商討結束兩岸軍事對峙狀態,並提出擴大兩岸交流。中共停止了從1958年開始對臺灣諸島的炮擊,國共軍事衝突告一段落。該文被視為北京對台政策的轉變。
<4>70年兩岸關係的變遷 ─“一國兩制”
同樣在1979年1月1日,美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建交(圖為時任美國總統卡特訪華),與中華民國斷交,同時通過《臺灣關係法》。在該背景下,當時已經掌握中共實權的鄧小平提出“一國兩制”的構想。該政策被用在解決香港和澳門回歸問題上。
<5>70年兩岸關係的變遷 ─ 蔣經國沒有接招
對於北京方面呼籲“相逢一笑泯恩仇”、提出“一國兩制”方案,中華民國政府沒有做出回應。據歷史文獻,蔣經國曾在致函宋美齡時稱,“此固為‘匪’統戰之一貫手法,但願已推向另一更邪惡之層次方向,兒將一貫的置之不理並密切注意其後續發展伎倆”。
<6>70年兩岸關係的變遷 ─ 分離主義興起
1986年,臺灣第一個反對黨“民主進步黨”(民進党)成立。民進黨在1991年公開其主張臺灣獨立的政治綱領。台獨運動也逐漸在臺灣民間興起(圖)。1990年當選臺灣總統的李登輝大幅度調整了大陸政策,放棄了蔣經國堅持的“不接觸、不妥協、不談判”的“三不”政策,開始尋求兩岸“分裂分治”的合法化。
<7>70年兩岸關係的變遷 ─“江八點”
隨著臺北的態度變化,兩岸關係又趨緊張。1995年初,中共第三代領導人江澤民提出《為促進祖國統一大業的完成而繼續奮鬥》講話的八項主張(也被稱為“江八點”),就“兩岸如何達到和平統一”、“沒有統一之前的過渡時期如何辦”這兩個問題表明立場。
<8>70年兩岸關係的變遷 ─ 第三次台海危機
1995年6月,時任總統李登輝對美國進行了“非官方”訪問(圖),打破17年間未有臺灣高官訪美的慣例。這引發北京強烈不滿,於1995年7月和1996年3月中華民國總統選舉期間分別進行大規模導彈演習。為此,美國派航母協防臺灣海峽。而李登輝直選中成功連任,成為中華民國第一位民選總統。
<9>70年兩岸關係的變遷 ─“兩國論”
1999年7月,臺灣總統李登輝在接受德國之聲採訪時(圖),將兩岸關係定義為“特殊國與國關係”,即“兩國論”。而當時被李登輝召入國安會的蔡英文,被認為是“兩國論”的起草人之一。該事件引發地區緊張以及世界輿論的極大關注。而在臺灣方面,強烈支持“兩國論”的民進黨在2000年的總統選舉中勝出,陳水扁成為新一任總統。
<10>70年兩岸關係的變遷 ─“一邊一國”
陳水扁上臺後,他於2002年8月在日本提出“臺灣跟對岸中國一邊一國”,並主張“公民投票”決定“臺灣的前途、命運和現狀”。在2004年連任後,陳水扁及其民進黨繼續激進的台獨政策。
<11>70年兩岸關係的變遷 ─ 出臺《反分裂國家法》
北京方面,在中共第四代領導人執政下,《反分裂國家法》於2005年3月通過,這是一部針對兩岸關係的基本法。同年4月,中共總書記胡錦濤2005年4月會見時任國民黨主席連戰(圖),實現國共領導人歷史性握手,胡錦濤對兩岸關係發展提出基於認同“九二共識”的看法。
<12>70年兩岸關係的變遷 ─ 何為“九二共識”?
1992年11月,中國大陸的兩岸關係協會與臺灣的海峽交流基金會就兩岸問題在香港舉行會談,雙方口頭協商形成不成文默契,被稱為“九二共識”,其主旨即為一個中國原則——“大陸和臺灣同屬一個中國”。2000年,時任臺灣行政院陸委會主席蘇起將“九二共識”闡述為“一個中國,各自表述”(即“一中各表”),並隨後將其列入國民黨黨綱中。
<13>70年兩岸關係的變遷 ─ 馬英九時代
2008年中華民國總統選舉中,民進党敗北,馬英九上臺。由於馬英九接受“九二共識”,兩岸關係在他擔任總統的八年裏顯著改觀,經貿往來與合作大幅增加。2015年11月7日,馬英九與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在新加坡舉行會面(圖),打破了兩岸領導人1949年以來不見面的禁忌。同年5月,時任國民黨主席朱立倫也在北京人民大會堂與習近平舉行會晤。
<14>70年兩岸關係的變遷 ─ 蔡英文時代
2016年的大選中,民進党主席蔡英文以超過56%得票率的絕對優勢,擊敗朱立倫、宋楚瑜,成為臺灣歷史上第一位女總統。蔡英文拒絕承認“九二共識”。在2019年1月1日的新年講話中,蔡英文提出“四個必須”,喊話北京“必須正視中華民國臺灣存在的事實” ,並將中國“試圖介入臺灣政治與社會的發展”視為臺灣當前“最大的挑戰”。
<15>70年兩岸關係的變遷 ─ 習近平:祖國必須統一
在北京方面,2012年成為中共第五代領導人的習近平就對台政策做出調整。自蔡英文上臺後,北京加大了在國際外交等多層面對臺灣的施壓,兩岸關係明顯降溫。2019年1月2日,習近平《告臺灣同胞書》40周年紀念會上發表演說,以五大原則闡述對台方針,強調推動和平統一,但也明言不放棄武統。
※臺灣國安會議:示警兩岸情勢三大變化※
德國之聲中文網 2019-05-10
從修改國安法規、啟用國造潛艇廠房,到今天召開國安高層會議,臺灣蔡英文政府本周的一系列動作,都被視為要應對對岸的咄咄相逼。
(德國之聲中文網) 臺灣總統蔡英文週五(5月10日) 召開國安高層會議,要求相關官員完備反滲透、反統戰機制,以針對假訊息及近期曝光“擁有媒體的財團接受中國資金或受中國影響”的問題,維護臺灣主權和國安。
蔡英文于會後的記者會表示,要就兩岸政治情勢的“三個重要變化”向臺灣人示警:首先是中國加大“一國兩制臺灣方案”的宣傳力度,企圖與臺灣各界進行“民主協商” ,並透過軍事外交孤立臺灣迫使民眾接受其政治主張。其次,北京在大選年企圖引導臺灣政治人物表態,藉由涉台單位分化社會和介入選舉。第三,中國在台海不斷挑釁,破壞台海現狀。
她補充,會加速“民主防護網”的修法工作,除了近日通過的《國家機密保護法》《刑法》修訂外,未來還會修正《國家安全法》《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國家情報工作法》等。台方也會加速生產國造潛艇和防空制海飛彈,應對中共軍事威脅。
美國眾議院議長佩洛西 (Nancy Pelosi)
佩洛西:挺台非出於政治
日前,美國眾議院以414:0的票數通過《臺灣保證法2019》。事隔一天,27名美國國會成員出席了臺北駐美經濟文化代表處舉辦的《臺灣關係法》周年慶祝活動。
美國眾議院議長佩洛西 (Nancy Pelosi) 在活動中受邀致詞時表示,過去40年來,《臺灣關係法》強化了台美之間的連結與相互支持,也成為台美關係的基石。她說:“美國國會對臺灣人民的支持不是基於政治,而是基於自由、安全、民主與人權等共用價值。”
此外,美國參議院外交委員會主席裏施(James Risch) 也在活動中強調,美國在台協會(AIT) 本週一啟用的新館代表台美持續穩固的關係,不僅讓台美互惠, 也在印太地區造就開放自由的大環境。
美國會對台策略拼棄慣例
華府智庫全球臺灣研究中心(Global Taiwan Institute) 副董事長葉介庭(Chieh-Ting Yeh) 告訴德國之聲,眾議院通過《臺灣保證法2019》之舉將可迫使美國國務院更新對台策略, 在現今美國國會友台的背景下,對增進台美關係會是一大利處。
葉介庭提到,美國國會以往慣例是在避免激怒中國的前提下,低調處理任何與臺灣有關的議題。民主黨一直以來也遵循這個慣例。但他認為美國國會近年來開始以更直接、公開的方式處理臺灣議題。
他表示:“有鑒於現在中美關係發展的局勢,美國國會不需要擔心激怒中國,因為中美關係早已呈現對立局勢。美國只有兩種選擇--公開支持或完全不支持臺灣。這也是為什麼我們能感受到美國採取更堅定的對台策略。”
蔡英文週四 (5月9日) 也在《外交政策》雜誌 (Foreign Policy) 投書回顧台美關係過去40年來的發展。她在文中表示,臺灣人民在選擇民主價值的同時,也把命運掌握在自己手中。蔡英文指出,過去三年多,美國國會透過立法來展現對臺灣的跨黨派支持,也利用通過《臺灣旅遊法》來證明美國國會仍有創意與決心來增進台美關係。
她寫道:“我們對民主與自由的共同承諾,是生活在獨裁政權下的人永遠無法理解的。臺灣人民過去不曾向以恐懼威嚇人的獨裁政權屈服,未來也永遠不會屈服。”
作者:楊威廉/李芊 -發自臺北-
蔣中正政權移轉到臺灣之後,在憲法當中對“領土”的定義僅僅是“遵照固有疆域”而未明確指出範圍。
※台修法加重通牒刑責 “大陸”首度列為敵人※
-德國之聲中文網-10.05.2019
臺灣的憲法與刑法在創建之時,兩岸仍處於對峙狀態,雙方政權尚未穩固,領土也沒有定論。時隔七十年後的今天,臺灣終於把“大陸、香港、澳門”納入“敵人”,並加強了內部人士通牒的刑責。
(德國之聲中文網) 臺灣立法院在5月7日通過修訂《刑法》與《國家機密保護法》,把“大陸”的敵對性寫入法律,以加強對臺灣內部人士與中國大陸通牒的懲處機制。
臺灣的中華民國基於兩岸交戰的歷史背景,在法律中不把“中華人民共和國”視作正當的政權主體,而當成“國內”的敵對團體,導致臺灣內部任何人若向中國大陸地區的政權通牒、簽約、投降,都不在“外患罪”的約束範圍。
在新的《刑法》修正案當中,為了將中華人民共和國納為敵對勢力,又要同時回避是否把中國視為國家的政治爭議,立法院決定把法案中“敵國”字眼替換成“敵人”,並新增刑法115-1條,把“敵人”擴大定義為“ 與中華民國交戰或武力對峙之國家或團體”。
另外,《國家機密保護法》也進行相應修法,更明確的把“大陸地區、香港、澳門”列為不得洩漏國家機密的對象。 針對涉密人員的出境管制,取消可以“縮短或延長”期限的規定,改成三年以內需要通報,但是視情況得延長一次,最多延長三年。
誰受影響?
法案通過後,有赴陸意願的前總統馬英九與前副總統吳敦義眼看三年管制期屆滿又可能被延長,批評蔡英文政府針對性修法。然而事實上,早在2016年,吳思懷等32位臺灣退休將領前往中國出席紀念孫中山誕辰活動,聽取習近平演說,還起立唱中國國歌,便引發是否管制特定公職人員出境的討論。
協弈法律事務所所長蘇奕全認為,這次修法主要是為了約束軍職退休將領。他告訴德國之聲:“過去因為無法可管,所以他們做這種事情,大家就算觀感不好,他們大咧咧的做,政府也拿他們沒轍。”
經濟民主連合召集人賴中強律師則認為,這次刑法修法可以避免政治人物未經授權辦事。他舉例,2002年時任國民黨党主席的連戰,應中國國家主席胡錦濤邀請赴陸,甚至發表《連胡公報》,“那其實是非常嚴重的事情,他沒有經過政府的允許,但是他卻沒有被處罰。那將來如果照刑法的規定,就可以處‘私自與他國締約罪’。”
修法爭議
有意見質疑,修法或會抵觸中華民國憲法中對於“領土”的定義而失去效力。經濟民主連合召集人賴中強律師在接受德國之聲採訪時回應:“在目前的憲法裏面,所謂的‘大陸地區’算不算另外一個國家,本身就有爭議。但是擱置這個爭議不談,這次修法只是把‘大陸地區’這個中性的名詞適用於外患罪,還不牽涉到所謂‘大陸地區’到底算不算另外一個國家這個重大的憲法爭議,所以我認為這個規定不會有違憲的疑慮。”
賴中強認為:“以前的規範確實是太松了。”他說,臺灣與中國的交流應該要分成兩個層次討論:“首先,如果要跟中國簽約的話,要經過怎樣的民主程序授權? 第二個,如果沒有授權的話,擅自簽約的人要受到什麼處罰?”他認為,此次《刑法》修法只是稍微加強處理後者的法律規範。但是對於第一個問題,臺灣現在的民主體制當中,對外簽約的規管機制不夠嚴謹,還有賴制定《兩岸協議監督條例》或是修正《兩岸人民關係條例》才能解決。
協弈法律事務所所長蘇奕全也支持通盤修法:“既然民意上、風氣上、大家觀感上,我們覺得這樣不妥適但卻無法可管的話,我覺得要修正就要通盤修正,法律上才會比較完善。”
他也提到,由於《刑法》的原則是“罪刑法定”原則,證據要明確才能定罪,因此不是任何人去中國交流都會有罪,而是要明確符合“讓外國或敵人對中華民國開戰”或是“把中華民國領土出賣給他國的行為”,才會有罪。這樣一來,要如何讓前往中國交流的人公開交流內容,便是臺灣偵查機關的工作內容。
這也呼應到賴中強律師在實行上的憂慮:“現在刑法最主要的功能,是去嚇阻罪犯,把紅線畫在那裏請大家遵守。但是針對抵觸這些紅線的行為人,臺灣檢調單位是否能夠不受政治影響,扮演民主守護者、公益代表者的角色?”他說,在美國和日本針對政治敏感的案件,都有檢察官以外的體系平衡檢察官的力量,但是由於臺灣的司法改革尚未完成,導致臺灣檢察官的不起訴處分效力跟無罪判決幾乎一樣大。他說:“這個部分還是需要進一步推動改革的。”
作者- *羅法*(發自臺北)
中國官方指責臺灣當局近期大幅加強了竊取情報的行動,其目的在於對大陸進行“滲透與破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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