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切瞭解“台灣獨立運動”的形成史及波折歷程】
台灣獨立運動,簡稱台獨,是台灣的政治思想之一,其主要目標是透過制定新憲法等方式,建立一個屬於台灣人的主權國家,與謀求兩岸統一的「統派」相對。實際上依照理論與目標的不同,還可細分為傳統台獨、台獨左派等流派。但與華獨不同,華獨流派認為台灣已經是獨立國家。
台灣獨立運動面臨著種種的政治現實與國際角力,外部除須與美日兩大盟邦建立互信的軍事同盟關係,還須克服來自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武力干涉與經濟施壓,而如何解決台灣內部在國家認同與意識形態上的多元與矛盾(統派、目前佔大多數的華獨人士)也是另一項難題。台灣獨立運動也透過台灣民族主義、台灣本土化運動、台灣正名運動、去中國化、強調台灣主體性等方式表現。
起因與目的
台灣在國際上不被承認為一個國家,台獨希望能實現台灣國,在國際上被視為一個國家,以台灣的身份參加國際組織,並且與他國建立正式外交關係。
由於國際社會普遍接受一個中國政策,加上1971年聯合國2758號決議中華民國退出聯合國,大多數國家選擇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做為中國唯一合法政府,中華民國的邦交國大幅減少,並且通常不被承認為一獨立國家。但台灣從不曾被中華人民共和國統治,而中華民國依其憲法體制宣稱主權包括大陸、香港、澳門及臺灣地區。由於中華民國目前無法代表中國,因此台獨支持者認為台灣轉而需要成為正常的獨立國家,從而取得平等的國際地位。
流派及主張
台獨專指認為台灣應該以「臺灣國」、「臺灣共和國」或「福爾摩沙共和國」等類能彰顯台灣意識作為國號的路線。這個派別的人士,又被稱為「台獨基本教義派」、「深綠台獨派」。
法理建國
法理建國派認為台灣的主權未定,中華民國不擁有台灣的主權,而是台灣的代管政府。此派訴求台灣以住民自決的方式建國,透過國際法法理被正式承認為主權國家。建國程序分為三大步驟:中華民國宣布中止代管、臺澎住民自決建國、代管事務之清算與整理。
此派認為台灣沒有獨立問題,只存在建國問題。
修憲正名
此流派訴求「修憲、正名、獨立」,亦即在憲法層面上與中國徹底脫鉤,反對與中國在政治上合併。他們獲得民主進步黨、台灣團結聯盟的部分人支持;他們不否定現有的台灣政權並加以參與,但僅認定已經取得在台灣的事實獨立,因為與歷史掛勾而沒有獨立事件做依據,因此國際便不能參與,需要體制內進行改變,以明確形式(如公投)從中華民國中切割出去,達成法律上台灣獨立(即一中一台、一邊一國),並申請加入聯合國。
修憲正名的目的包括了:
解決中華民國不被國際社會承認為國家的困境。
消除一個中國政策下的中國代表權的問題。特別是聯合國的中國代表權問題。
國族認同。許多台灣人不認為自己是中國人,因此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的國號並不適切。
避免國名與PRC(中華人民共和國之英文縮寫)混淆、辨識困難造成的不便。
放棄對中國領土(指中國大陸、香港與澳門)的宣稱。
修憲正名可以解除中國國家分裂、內戰的狀態。
抵抗中國大陸統一的威脅。
2010年前總統李登輝是該方案的支持者之一。他指出,希望有能力的人出來制定台灣本身的憲法,終結「中華民國」並建立「台灣共和國」。
2014年台灣教授協會提出台灣憲法草案。
反對台獨的立場
反對台獨的理由包括了:
希望兩岸統一,結束國共內戰。
認同中華民國以及中華文化,希望延續中華民國。
害怕台獨可能會引發戰爭,引發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恐嚇,或著對經濟發展不利。
民調及支持率
在1990年代修憲與總統直選後,支持台灣獨立的比例緩步微升、且通常穩定地高於支持統一的比例,但均低於支持維持現狀的比例。
民主進步黨於2012年3月29日公布針對全國20歲以上具投票權公民所做的民意調查(依內政部2012年1月份人口統計資料,具95%信心水準,抽樣誤差約為±2.73%),結果顯示:
六成受訪者不接受兩岸關係是「一國兩區」的說法
六成二的受訪者認為一國兩區的主張會矮化國家主權
67.3%的受訪者不同意胡錦濤有關「兩岸雖然還沒有統一,但中國領土和主權沒有分裂,大陸和台灣同屬一個中國的事實沒有改變」的說法
七成八受訪者認為台灣與中國大陸「不是」同一個國家
81.2%的受訪者同意民進黨《台灣前途決議文》中「台灣是一主權獨立國家,任何有關獨立現狀的更動,必須經由台灣全體住民以公民投票的方式決定」的政策。
而在2013年10月30日TVBS公布的統獨立場民調顯示:
應維持現狀:64%
傾向獨立:24%
傾向統一:7%;
若進一步詢問民眾,兩岸關係只能有一種選擇時,
希望台灣獨立:71%(達歷次調查新高)
傾向統一:18%
國外常使用民進黨支持率來等同支持台獨的數據,但支持民進黨未必等於支持台獨。況且民進黨因為政治、社會、經濟、法理以及民意等諸多因素,以及黨內部分人士的觀念轉變,加上為免刺激中國大陸,已較少積極宣傳台獨的主張,對此以「臺灣已經是一個主權獨立的國家」來解釋。另一方面,七成至八成的人民支持廣義維持現狀。
民意調查本身常出現因樣本母體的取樣問題,造成在同一時期由不同立場的單位所進行之調查,呈現出結果相異的狀況,亦即所謂「機構效應」(house effect)。例如2006年:
2月10日馬英九引用中國時報的民意調查結果:
維持現狀:57%
獨立:16%
統一:17%
2月16日自由時報所進行之民意調查:
維持現狀:38.2%
獨立:35.4%
統一:11.8%
不知道:14.6%
但換作「只能從獨立與統一兩者間選擇」時:
獨立:49.3%
統一:26.1%
不知道:24.6%
即使是由具有官方色彩的機構所進行之調查,結果也會因當下的社會氣氛及其他種種因素而可見不同程度的波動。
2007年8月,行政院大陸委員會的調查結果:
支持儘快獨立:10.3%
暫時維現狀以後走向獨立:16.5%
永遠維持現狀:17.9%
暫維現狀以後看情形再決定獨立或統一:34.9%
暫維現狀以後走向統一:12.2%
儘快統一:2.2%
其它/無意見/不知道/拒答:6.0%。
2010年12月,行政院大陸委員會所作的民意調查,高達87.3%的絕大部分台灣民衆認為應該維持現狀(廣義):
儘快宣布獨立:6.4%
維持現狀,以後走向獨立:17.6%
永遠維持現狀:28.4%
維持現狀,看情形再決定獨立或統一:34.2%
維持現狀,以後走向統一:7.1%
儘快統一:1.2%
不知道/無意見:5.2%。
故一般而言,廣義維持現狀仍是台灣人民在解除戒嚴後基本且穩定的民意趨向。基本上不管泛藍(國民黨與親民黨)或泛綠支持者(民進黨與台聯)的想法都趨於台灣(或中華民國)的前途(獨立或統一與否)應交由台灣兩千三百萬人民決定(參見陳水扁的廢統言論以及馬英九的尊重人民的台獨選項)。
根據2006年2月12日國策研究院文教基金會「國內民眾對廢除國統綱領之看法」民意調查顯示:
51%受訪者不主張台灣最後一定必須與中國統一
78%受訪者認為台灣前途應該由台灣人民自行決定
「台灣前途應由台灣人民自行決定」的支持度至少接近八成;但支持台灣前途由台灣人自決的人,很明顯包括支持統一者和繼續維持現狀者,而他們支持統一的前提是經由台灣人民同意、並以兩個國家或對等政治實體談判的形式統一,而非只應中國大陸要求就必須統一或所謂一國兩制的「投降式統一」。持有此類看法的人士在極端中國民族主義人士眼中也被歸類為「台獨」支持者。
2014年12月,國立政治大學選舉研究中心公布民調顯示,台灣民眾傾向台灣獨立的比例達到23.9%,是1994年以來的新高紀錄。在此次調查中,民眾認為先維持現狀再決定的比例達到34.3%,支持永遠維持現狀的人佔25.2%。政大選研中心主任陳陸輝認為,支持永遠維持現狀的比例從2008年以來持續成長,代表馬英九總統「不統、不獨、不武」的政策,贏得人民的支持。
從1994年至2014年,傾向獨立的民眾在一成至兩成之間遊移,但近來有增加的趨勢。此外,本次調查亦顯示,只認同自己是台灣人的比例達到了60.6%,寫下1992年開始調查以來的新高紀錄。認同自己是台灣人也是中國人的比例降至32.5%,只認同自己是中國人的比例只剩3.5%,兩者都是歷年調查中的最低紀錄。無反應受訪者則有3.5%。
根據2009年5月行政院研考會民族認同調查顯示,在台灣人或中國人的認同指標上,高達六成七的台灣民眾認為自己是台灣人,僅一成一自認是中國人,且自認是中國人的比例逐年下降。研考會自1996年開始,以「民眾的政治態度及族群觀點」為主題,每年進行一次民調;這次公布的民調是在今年5月1-2日進行的,成功訪問1113位成年人;在95%的信心水準下,抽樣誤差在±3%以內。
根據香港大學民意研究計劃,於2015年3月的調查顯示,53%香港市民反對台灣獨立,反對淨值為20%,是1995年6月以來的新低。香港市民認為「一國兩制」適用於台灣的比率為30%,認為不適用的佔58%;民研計劃稱市民雖然反對台獨,但傾向贊成給予台灣更大國際空間;市民年紀愈小愈贊成台灣獨立;另據2013年3月調查顯示,37%受訪市民表示對於兩岸統一有信心,46%表示無信心;此外,48%贊成中華民國加入聯合國,29%反對。
2016年5月16日,政大選研中心特聘研究員陳陸輝與杜克大學政治系教授牛銘實在《聯合報》公布由政大選研中心與杜克大學共同執行的「台灣民意與國家安全」問卷調查歷年結果。先以「大陸攻台因素是否影響支持台獨」區分為「鐵桿台獨」和「條件台獨」。發現在「鐵桿台獨」的民眾中,有四成七認為即使台灣宣布獨立,中國大陸也不會攻打台灣;如果中國大陸攻打台灣,有七成認為美國會出兵幫助台灣,七成三認為大多數的台灣民眾會抵抗。至於「條件台獨」者,有兩成八認為即使台灣宣布獨立,中國大陸不會攻打台灣;如果中國大陸攻打台灣,有六成二認為美國會出兵援助,認為台灣民眾會抵抗的有六成三;對於自身在開戰後的選擇,鐵桿台獨者中有兩成六表示順其自然、兩成六表示要從軍抵抗、一成四表示要出國逃避,也有接近兩成二沒有表示具體意見。條件台獨者中,有接近三成三表示順其自然、兩成三表示要出國或逃避,另有約兩成沒有表示具體意見。至於那些不支持台獨或不表態的民眾,多數認為,如果台灣宣布獨立,中國大陸會攻打台灣,美國不會幫忙,台灣人民也不會英勇抵抗。
相關法律
聯合國會員國的公約
世界人權宣言、公民及政治權利國際公約。
中華民國憲法關於主權與修憲、變更領土的條款
《中華民國憲法》之前身五五憲草所臚列之中國疆域,及於蒙藏,但並未包括台灣在內。台灣當時屬日本領土。
《中華民國憲法》制定時臺灣已由中華民國管轄,代表人民制定憲法的制憲國民大會及第一屆國民大會代表均有臺灣省代表,第二屆國民大會的修憲則只有臺灣地區選出的代表。
《中華民國憲法》內有關中華民國主權之條文:
「第二條 中華民國之主權屬於國民全體。」
《中華民國憲法》內有關中華民國領土之條文:
「第四條 中華民國領土,依其固有之疆域,非經國民大會之決議,不得變更之。」
「第九十一條 監察院設監察委員,由各省市議會,蒙古西藏地方議會,及華僑團體選舉之。其名額分配依左列之規定」。
「第一百四十三條 中華民國領土內之土地屬於國民全體。」
此外,《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除了民國八十三年(1994年)第三次修憲外,歷次條文都曾提到臺灣省:
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 (民國80年)(1991年)第一次修憲條文第三條以及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 (民國81年)(1992年)第二次修憲條文第三條:
監察院監察委員由省、市議會依左列規定選出之,不受憲法第九十一條之限制:
一、自由地區臺灣省二十五人。
前項第一款臺灣省、第二款每直轄市選出之名額及第四款各政黨當選之名額,在五人以上十人以下者,應有婦女當選名額一人,超過十人者,每滿十人應增加婦女當選名額一人。
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 (民國86年)(1997年)第四次修憲條文第九條:
臺灣省政府之功能、業務與組織之調整,得以法律為特別之規定。
依《中華民國憲法》之原有規定,變更領土及憲法之投票理應由中華民國國民大會通過才生效。但在廢除國民大會後,此權力已轉移中華民國自由地區全體國民。
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 (民國93年立法94年公布)(2004年立法2005年公布)第七次修憲條文
第一條 (人民行使直接民權):
中華民國自由地區選舉人於立法院提出憲法修正案、領土變更案,經公告半年,應於三個月內投票複決,不適用憲法第四條、第一百七十四條之規定。
第四條 (立法委員)
中華民國領土,依其固有疆域,非經全體立法委員四分之一之提議,全體立法委員四分之三之出席,及出席委員四分之三之決議,提出領土變更案,並於公告半年後,經中華民國自由地區選舉人投票複決,有效同意票過選舉人總額之半數,不得變更之。
第十二條 (憲法修正案之提出)
憲法之修改,須經立法院立法委員四分之一之提議,四分之三之出席,及出席委員四分之三之決議,提出憲法修正案,並於公告半年後,經中華民國自由地區選舉人投票複決,有效同意票過選舉人總額之半數,即通過之,不適用憲法第一百七十四條之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台獨」的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規定領土變更及憲法之投票應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投票決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1978年版序言表示:台灣是中國的神聖領土。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1982年版序言表示:台灣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神聖領土的一部分。
反分裂國家法
《反分裂國家法》是在2005年舉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通過的一部針對台灣海峽兩岸關係的法律,當天經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胡錦濤簽署並立即實施。該法律的主要內容是鼓勵兩岸繼續交流合作,但同時也首次明確提出了在三種情況下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保留使用非和平方式達到國家統一。
反分裂國家法第八條規定:「台獨」分裂勢力以任何名義、任何方式造成台灣從中國分裂出去的事實,或者發生將會導致台灣從中國分裂出去的重大事變,或者和平統一的可能性完全喪失,國家得採取非和平方式及其他必要措施,捍衛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
依照前款規定採取非和平方式及其他必要措施,由國務院、中央軍事委員會決定和組織實施,並及時向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報告。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法第11條規定:「中國的主權和領土完整不容侵犯和分割。維護國家主權、統一和領土完整是包括港澳同胞和台灣同胞在內的全中國人民的共同義務。」
各方立場
中華人民共和國
中國大陸和澳門特別行政區的民眾普遍贊同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對於台灣問題的立場和主張,認為中國大陸、香港、澳門和台灣同屬一個中國,稱呼台灣人為「台灣同胞」,認為「兩岸同胞」同屬中華民族。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對「台獨」主張一直持堅決反對立場,主流趨勢是寄望以和平一國兩制方式統一台灣,並鼓勵加強兩岸合作交流。同時中國《反分裂國家法》規定,如果台灣獨立或發生將引發更改兩岸現狀的重大事件,中國將不得不採取武力的方式解決台灣問題。
反對理由:
損害中國的國家主權、尊嚴和領土完整,動搖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境內外其他分裂勢力必將群起效尤,即骨牌效應,中華人民共和國目前相對較為安全穩定的政治局面有可能被破壞。
若以任何方式台獨成功,結束中國國家分裂之狀態(即類似東西德,南北韓之國家分裂狀態),中華人民共和國將失去統一台灣的正當性。
美國
對於台獨主張,美國一貫立場是「一個中國」政策,在八一七公報認知(acknowledges)中國的立場,即只有一個中國,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代表中國,但不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台灣擁有主權。並認爲國會制定的《臺灣關係法》是美國與台灣關係的法律基礎。美國政府對中華民國政策是協助臺北當局與北京當局以和平方式化解歧見,同時也不接受任何片面改變現狀之舉。
前美國國務卿幕僚長維爾克森在談及護台問題時認為:美國武力保護台灣是不對的行為,而台灣宣布獨立就等於自殺,因為中共已經說得清楚,那意味著戰爭,美國利益是不可能會爲台灣跟核武器國家發生大規模戰爭,前美國國務卿希拉蕊‧柯林頓也曾說過:「美國政府和美國人永遠不會因爲台灣去打仗。」儘管希拉蕊的發言人萊尼斯後來糾正說,希拉蕊支持的是「模稜兩可」。
2012年2月,新華社報導:美國總統巴拉克·歐巴馬表示「美方拒絕任何『台獨』主張」,跟以往美方慣用「不支持『台獨』」字眼,鮮少使用了「拒絕任何」 。但民進黨發言人林俊憲表示,經他們查過各國際媒體報導及白宮網站都沒發現美方有這方面談話,他對於新華社這段報導的真實性有所保留,可能是他們自己片面「加註」。而陸委會官員也表示,目前尚未接獲美方對此會面的完整簡報,而且在美國白宮發布的訊息中也不見歐巴馬有此表述。
2016年5月13日,美國國防部公布《2016年中國軍力報告》,重申美國維持基於美中三個聯合公報和《臺灣關係法》的一個中國政策,支持在兩岸人民能接受的方式、範圍和步驟之下和平解決兩岸議題,「反對臺海任何一方片面改變現狀,也不支持臺灣獨立」;這是繼2007年陳水扁力推入聯公投等舉動後,美國再次重申「不支持臺灣獨立」。
美國國會在研究中國/台灣的『一個中國政策』報告書中(日期:2007年7月9日)闡述美國的立場,並總結了五點:
美國沒有明確說明在1972年、1979年和1982年三個美中聯合公報中的台灣主權地位。
美國「承認」兩岸「一個中國」的立場。
美國的政策並「沒有承認」中國對台灣的主權。
美國的政策並「沒有認可」台灣為主權國家。
美國的政策認為台灣地位未定。美國的政策仍是一直把台灣地位擱置。
這些內容在2013年美國國會研究報告中保持不變。
歷史
各部落獨立自主時期
這時期的臺灣,由各原住民部落分別統治及管理,如大肚王國、大龜文。周圍海岸地區有一些武裝海商集團、倭寇等聚集,如:1566年3月-1573年的潮州惠來人林道乾、1573年-1575年的潮州饒平人林鳳、泉州人李旦、漳州海澄人顏思齊、泉州南安人鄭芝龍等。
鄭氏時期
鄭氏時期鄭成功曾在台灣南部建立東寧王國,名義上隸屬南明。鄭成功的後代鄭經詩云:「遠絕大海,不欲西進;建國東寧,別立乾坤。」一般認為是最早的漢人台獨思想,並曾向康熙提出作為清朝屏藩,不登岸不剃髮,遵朝鮮例的談判條件。不過鄭氏於此提出的獨立概念有其華夷變態的時代背景,以保有台灣漢民族之華夏文明反對滿清之夷狄統治。在鄭氏王朝覆滅後,清廷也曾掀起台灣棄留的辯論,最後因施琅上表恭陳臺灣棄留疏以軍事和經濟價值曉以利害,台灣方才被清朝納入版圖。
台灣清治時期和台灣民主國
從雍正皇帝旨意可知,台灣在康熙之前未被視為中國領土;康熙帝攻下台灣後,方將台灣納入清朝統治。清朝將台灣納為領土後,最初劃為福建省的一部分,對台灣並不積極治理。1874年發生牡丹社事件後,使清廷體認到台灣的重要性,自此開始進行增設府縣、經濟現代化等積極建設,並於1885年將台灣獨立建省。
部分台灣人民反抗清廷的統治,如爆發朱一貴、林爽文、大甲西社抗清(即林武力事件)、戴潮春等事件,因台閩客不合作,遭受慘烈鎮壓,被史學家稱之為「台灣清治時期民變事件」。
清日甲午戰爭清軍戰敗後,清朝將臺灣和澎湖割讓給日本。台灣人民抵抗日軍的接收,於1895年5月25日在擁立當時台灣巡撫唐景崧建立「台灣民主國」。同年10月19日,劉永福總統兵敗內渡;兩日後台南陷落。臺灣民主國僅存150天,最終被日軍剿滅。台灣民主國雖有獨立之名卻無獨立之實,有資料認為,當時在台清國官員只是在地方士紳的壓力下,為了抗拒日本統治,又避免台灣的武裝反抗與清國扯上關係,才提出獨立建國的主張,其宣言中並主張「恭奉正朔,遙作屏籓」。雖然有部份支持台獨的學者,試著將民主國視為一個「事實」獨立的國家,而將其放在台灣人民從17世紀以來反抗異族統治的脈絡下來解讀。但真正台灣民族意識的萌芽則要到以李秉瑞為首的21年武裝抗日失敗後,林獻堂所領導的臺灣文化協會推動的「臺灣民族」運動。
臺灣日治時期
從最初台灣人民自主抵制日治的台灣民主國,到台灣共產黨提出建立的台灣共和國,當時中華民國各重要人物出於各種考量也提出台灣獨立的主張。
在此時期出現「臺灣是臺灣人的臺灣」的言論。
日本共產黨台灣民族支部
1928年成立的「台灣共產黨」(日本共產黨台灣民族支部),成立時也提出「台灣民族」的概念,並明確主張建立台灣共和國,這是台灣有史以來第一個提出台獨主張的政治團體。台灣共產黨認為台灣人是殖民地革命論當中的弱小民族。序幕是從17世紀荷蘭、西班牙的殖民地佔領。其後,鄭成功征服台灣,奉明為法統,又將中國的封建制度帶到台灣。台灣民族的最初形成,就是在殖民與封建的交織過程中在進行的。之後,台灣又歷經中華民國和日本帝國主義的統治,而終於在這樣的歷史過程中建立起台灣民族的共同利益和共同連帶感。
在日本統治台灣時期,中華民國政治人物如孫文、蔣中正、毛澤東、周恩來等,出於時局考慮,均主張台灣獨立。1925年「孫中山與台灣」書中轉述孫文的聲明「在台灣的中國同胞,被日本壓迫,我們必須鼓吹台灣獨立,和高麗的獨立運動互相聯合」。1938年蔣中正「抗日戰爭與本黨前途」演講中提到「總理以為我們必須使高麗,台灣恢復獨立自由才能鞏固中華民國的國防」。1936年毛澤東「紅星照耀中國」談話中提到「如果朝鮮人民希望掙脫日本帝國主義者的枷鎖,我們熱烈支持他們爭取獨立的戰鬥,這點同樣適用於台灣」。1941年周恩來發表「民族至上,國家至上」演講會中提到「我們同情民族國家的獨立,解放運動,我們不只協助朝鮮與台灣,也同情印度與南亞諸國的民族解放運動」。但國民黨黨史館主任邵銘煌認為是「斷章取義」。
但主張臺獨者在台灣日治時期遭受特別高等警察的監控與迫害,1941年爆發的高雄州特高事件,有不少南臺灣的社會人士遭控訴與英、美、中等日本的敵國勾結,或是企圖與之共謀臺灣獨立而被拘捕與刑求。
戰後時期
兩蔣時期
1943年,中華民國,大英帝國與美利堅合眾國舉行開羅會議,12月1日,三國發布開羅宣言。其內容指出「日本於九一八事變後自中國侵佔的領土(包括旅順、大連租借地)及台灣、澎湖,應歸還中華民國」。
1945年,第二次世界大戰日本投降,美國政府隨著兩岸局勢與韓戰發展,日本隨後放棄台灣主權、卻沒有指定交給任何一個國家,也因此產生爭議:此稱為台灣地位未定論。以美國為首的「同盟國」依據盟軍最高統帥麥克阿瑟之「一般命令第一號」由中華民國負責在台灣的受降工作。
被視為臺灣獨立理論鼻祖之一與臺灣民族主義思想之重要理論奠基者的廖文奎在1947年「二二八事件」發生前已明白公開表示,陳儀奉派接收台灣只是戰勝國的接收,而不是台灣主權的轉移,國民政府統治台灣與麥克阿瑟統治日本一樣,都是臨時性的,臺灣地位仍然未定。
接收台灣的中華民國政府,把其在中國大陸的統治政策實行於台灣。當時台灣的經濟差,又因臺灣省行政長官陳儀不當政策,造成「二二八事件」。事件爆發後中華民國政府的處理方法是,對參與人士採取積極武力鎮壓。儘管二二八事件當時並沒有出現台獨主張,但該事件對台灣人產生獨立想法有重大影響。二二八事件致使許多原本「親中抗日」人士,轉變為抵制中華民國政府。後來,中華民國政府由於國共內戰失利,撤退至台灣,形成今日中華民國政府有效統治之領土大部分在台灣。此後,中華民國政府進行極度嚴厲的清鄉與持續數十年的白色恐怖特務統治。這些貪腐與高壓的威權獨裁統治引起民怨。
1949年1月15日,美國駐中國軍事代表巴大維(David Barr)將軍聞悉蔣中正有計劃地放棄中國大陸,經營台灣,甚為詫異。....巴大維將軍認為台灣係美軍從日本手中解放出來的。雖開羅會議時有歸還中國的協議,但在對日和約尚未簽訂之前,其主權誰屬,究未有法律的根據。今蔣總統即欲據為已有,作為撤退海空軍的基地,似有潛越之嫌。』
國民黨政府掌權後,許多台灣左派、民主派、自由派知識人士紛紛亡命海外。許多前往海外的台籍知識人士積極尋求台灣的自主獨立,並先後在香港、日本、美國等地組成台灣獨立團體,是為台灣獨立運動主要推動者。如廖文毅於二二八事件後因遭通緝而亡命海外,1948年在香港成立「台灣再解放聯盟」。1951年在東京成立「台灣民主獨立黨」,在1955年組織「台灣共和國臨時國民議會」,1956年成立「台灣共和國臨時政府」。
1960年王育德於日本東京成立「台灣青年社」。1967年史明成立「台灣獨立聯合會」,及次年創「獨立台灣會」。
1970年代以後,四個海外獨立運動團體聯合組成,總部設於美國的世界性組織——「台灣獨立聯盟」。
1970年,黃文雄與鄭自才等加入台灣獨立建國聯盟的留學生欲刺殺訪問美國的蔣經國未遂,卻也使後者開始思考正視這個問題。
反蔣氏政權的社會運動隨之而起。在1970年以後隨著中產階級的逐漸茁壯,被國民黨當局戒嚴威權體制壓抑了二十年的台灣島內異議人士透過選舉慢慢集結,在追求民主和本土化的大旗下,和國民黨當局展開抗爭,即「黨外運動」。
1971年,聯合國決議由中華人民共和國代表中國席位,中華民國退出聯合國。據美國學者譚慎格,當時的駐台大使馬康衛曾應中華民國外交部次長楊西崑要求,召開秘密會議。楊西崑向美國提議,中華民國改名為中華台灣共和國,由蔣中正以行政命令通令全島進行公投決定台灣前途,並由台灣人民選出制憲會議。楊西崑表示蔣中正不反對此方案,但需要美國表態支持。但美國總統尼克森及其高級顧問基辛格因為正在籌劃北京之行,對此方案不予理會。
1979年元旦,美國政府與中華民國斷交並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正式邦交關係。
黨外運動在美國與中華民國斷交後迅速發展。中壢事件、美麗島事件、林宅血案、陳文成事件、江南案等及海內外大規模群眾抗議事件接連發生,部分美國參眾兩院議員對台灣的人權狀況表示關切。在此強大壓力下,民主化終於成為主流意識之一,國民黨政府則被迫急速轉型並於1987年宣布解嚴。自1949年5月19日起頒布的戒嚴令,至1987年7月15日起解嚴為止,共持續38年又56天之久。
李登輝時期
1988年1月13日蔣經國總統去世,在台灣掌權長達四十年的蔣家統治告終,副總統李登輝依憲法繼任總統。國民黨政府開始釋放政治犯,不再逮捕共產黨員。1980年代,中共領導人鄧小平提出一國兩制的統一方針,但不為台灣方面所接受。
1986年成立的民主進步黨,在解嚴後逐漸成為台獨運動的主要推動者。1991年民主進步黨在《基本綱領:我們的主張》開宗明義論述:「建立主權獨立自主的台灣共和國」,此基本綱領之論述常被稱為「台獨黨綱」。黨綱該條第一款末了註明「基於國民主權原理,建立主權獨立自主的台灣共和國及制定新憲法的主張,應交由台灣全體住民以公民投票方式選擇決定。」的程序。1999年的「台灣前途決議文」則表明「台灣主權獨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互不隸屬,既是歷史事實,也是現實狀態。台灣是一主權獨立國家,其主權領域僅及於台澎金馬與其附屬島嶼,以及符合國際法規定之領海與鄰接水域。台灣,固然依目前憲法稱為中華民國,但與中華人民共和國互不隸屬,任何有關獨立現狀的更動,都必須經由台灣全體住民以公民投票的方式決定。」同年李登輝總統提出特殊兩國論,把兩岸關係定義為「特殊的國與國關係」。
1995年至1996年間,李登輝總統訪問美國,前往母校發表「民之所欲,長在我心」、強調「主權在民」的公開演講。江澤民領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不滿此次訪問,並試圖影響第一次中華民國總統直接選舉結果,而舉行飛彈軍事演習。雙方的一系列舉動,使原本轉趨平靜的兩岸關係轉為緊張,台獨運動主要的抗爭對象遂轉化為海峽對岸的中國共產黨政權及中國國民黨保守派。
現今天然獨
2000年中華民國總統選舉,主張台灣獨立的民主進步黨人、前台北市市長陳水扁以39.3%得票率當選中華民國總統,成功實現政黨輪替,主張台獨、成立僅13年的民進黨首次取得執政權,使台獨運動進入一個新的里程,雖然他曾公開宣布「四不一沒有」,但他其後曾提出許多新的方案,包含一中一台,一邊一國,四階段論等主張法理台灣獨立,並主張台灣前途應由台灣人民決定,中國大陸政府強烈反對。
2007年民進黨立委高志鵬於立法院質詢時表示,孫中山、蔣中正生前都多次主張台灣獨立,都是台獨分子,並建議中國國民黨應撤銷孫文和蔣中正的黨籍;國民黨黨史館主任邵銘煌駁斥,高志鵬斷章取義:孫中山當年是主張台灣先從日本的異族殖民統治中先「獨立」出來,最後還是要回歸中國懷抱,獨立只是過程的一部分。
2008年中華民國總統選舉,馬英九當選總統,國民黨重新執政,二度政黨輪替,台獨勢力受挫。
2010年,前副總統呂秀蓮論述,與對岸結仇的是中國國民黨,台灣與中國無冤無仇,台灣民眾應有新的、自己的台灣史觀與世界觀。與「九二共識」相對,她提出「九六共識」的主張,「台灣人民於1996年用選票選出總統的那天開始,台灣在事實上及法理上都已經是主權獨立國家」。整體而言,由於總統直選與國會全面改選的具體民主化進展,以及台灣本省人與外省人已漸融合,台獨運動以和平與理性為主要訴求,絕大部分台灣民眾期待已久的民主政治基本上已於台灣實現,也彰顯了主權在民的自由民主制度和法治人權理念已日益深植兩千三百多萬台灣民眾的思想,確立台灣獨立建國的信念。
2012年中華民國總統選舉,民進黨再次敗於國民黨,使得民進黨重新審視對中國大陸的政策。5月3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台辦提出明確的說法表示:「民進黨堅持「一邊一國」的「台獨」主張,這是他們和我們交往的最大障礙。」使台獨運動從在內部的對抗轉變為在外部對抗中華人民共和國與國際壓力的運動。學者許介鱗認為中國的統合是自然趨勢,主張台獨的人是「硬嘴巴」,臺灣人容易隨大勢發生改變。中國評論新聞網刊登中國網民文章指稱台獨已經奄奄一息,十個蔡英文也延續不了台獨生命。
2014年,因服貿問題,爆發太陽花學運,其中的起因被認為與台獨思想有關,也源於台灣年輕人對中國的反感。
2015年7月,民進黨召開全國黨代表大會,討論是否「凍結台獨黨綱」的議題。主席蔡英文19日表示,隨著台灣民主化,認同台灣、堅持獨立自主的價值,已經變成年輕世代的「天然成分」(認同台灣是主權獨立的國家,國名為中華民國,這與臺灣前途決議文相同,已在民進黨黨綱內。),這樣的事實與狀態,如何去「凍結」?如何去「廢除」?
2015年7月,台中市默契咖啡店老闆陳致豪設計出一款「台灣國護照貼紙」,以「台灣國」3字加英文(Republic of Taiwan,Taiwan本身已在護照上,護照英文意思是中華民國(台灣),中文只有中華民國)遮蔽和取代「中華民國」,用6款具台灣意象的圖樣取代護照上的國徽;對此,中華民國外交部21日指出,在護照封面黏貼紙或改變字樣,可能影響出入境。呼籲民眾勿任意更改或黏貼字樣、圖戳,以免觸法。
爭議──歷史上的記載
清朝《清史講義選錄》
康熙十九年(1680年),賴塔《清史講義選錄》招撫鄭經之詞:「台灣本非中國版籍,足下父子自闢荊榛,且睠懷勝國,未嘗如吳三桂之僭妄,本朝亦何惜海外一彈丸地,不聽田橫壯士逍遙其間乎?」
《康熙福建通志台灣府》
康熙二十三年(1684年),金鋐《康熙福建通志台灣府》:「台灣府,本古荒裔之地,未隸中國版圖。明永樂間,中官鄭和舟下西洋,三泊此地。以土番不可教化,投藥於水中而去。」
《雍正朝東華錄》
1723年(雍正元年)的記載:「台灣地方,自古未屬中國,皇考(即康熙帝)聖略神威,取入版圖。逆賊朱一貴等倡亂,占據台地;皇考籌劃周詳,指授地方官員遣調官兵,七日內剿除數萬賊眾,克復全台。」
《大清一統志》
乾隆九年(1744年)版本的〈臺灣府建置沿革〉:「自古荒服之地,不通中國,名曰東番。明天啟中,為紅毛荷蘭夷人所據,屬於日本。本朝順治六年,鄭成功逐荷蘭夷據之,偽置承天府名曰東都,設二縣曰天興萬年。其子鄭錦改東都曰東寜省,升二縣為州。康熙二十二年討平之,改置臺灣府屬福建省領縣二。雍正元年又分諸羅置彰化縣領縣四。」
道光二十二年(1842年)版則刪去「屬於日本」四字。
《中華民國時期》
1925年孫中山在《孫中山與台灣》表示:「在台灣的中國同胞被日本壓迫,我們必須鼓吹台灣獨立,和高麗的獨立運動互相聯合」。
1936年7月,毛澤東在《紅星照耀中國》表示:「如果朝鮮人民希望掙脫日本帝國主義者的枷鎖,我們熱烈支持他們爭取獨立的戰鬥,這點同樣適用於台灣」。
1938年4月,蔣中正在《抗日戰爭與本黨前途》中表示:「總理以為,我們必須使高麗、台灣恢復獨立自由,才能鞏固中華民國的國防」。
1941年1月5日,周恩來在《民族至上與國家至上》中表示:「我們同情民族國家的獨立解放運動,我們不只協助朝鮮與台灣,也同情印度與南亞諸國的民族解放運動」。
1947年3月8日,毛澤東向《解放日報》表示:「我們中國共產黨所領導的武裝部隊,完全支援台灣人民反對蔣介石和國民黨的鬥爭。我們贊成台灣獨立,我們贊成台灣自己成立一個自己所要求的國家。」
戰爭與和平的爭議
第44任美國總統歐巴馬在年終記者會上表示:「或許『維持現狀』並無法滿足所有涉事者,但這的確保住了和平,也允許讓台灣更成功,包括在經濟上,而台灣人也享有高度自治。」。
台獨人士指出,台獨不是兩岸戰爭的根源,中共侵略的野心才是兩岸戰爭的根源,「統一在戰爭上的風險很可能高於獨立」,因為像過去的國共內戰、八二三炮戰就是兩邊想統一才發生的,所以要避免戰爭,擁有先進武器才是重點。如果台灣武力夠強大,中共會因為得不償失而不願對台開戰;如果台灣軍力不足,則必須期待美國立即出兵協防;而如果台灣直接投降中共,戰爭風險也很大,因為一樣會被當作大國之間的戰爭前線,若解放軍不能保護台灣,將飽受美軍戰火砲擊。如2010年中國人民解放軍少將楊毅表示,因兩岸遲早會統一,美國賣給台灣的武器遲早都會變成解放軍所有。
學者許介鱗諷刺台獨:「(台灣)獨立建國論者,每每以美國之獨立建國為典範,殊不知美國之獨立建國代價何其高也。蓋白人於美洲開拓新天地,如其電影、小說傳誦,先屠殺並驅趕原住民印地安人,再從非洲捕捉黑人為奴隸役使。換言之,白人捨棄歐洲舊大陸,於美洲新大陸進行慘無人道之『種族大換血』,此為獨立建國之基本條件也;其後,不論拉丁美洲、非洲、亞洲,進行獨立建國者,孰能仿美國耶?自十九世紀以降至今日,從殖民地或半殖民地獨立建國者,不受列強操控而淪為附庸者幾希?」
根據2010年中華民國國防部所進行的國防政策民調顯示,一旦國家遭受威脅和外來軍事衝突時,有76.5%的國人(非軍人)願意為了保衛國家而上戰場;2011年《天下雜誌》針對國民中學以及高中學生進行的調查當中,不願上戰場的比例為44.3%。
2007年6月10日,台灣促進和平文教基金會舉行記者會提出「和平獨立」與「民主統一」的兩岸和平政策主張,該會執行長簡錫堦說,台灣的統獨議題一直都被泛藍與泛綠聯合壟斷發言,獨派要「民主獨立」,統派要「和平統一」;但獨派沒有說明台獨可能帶來的戰爭疑慮,統派無法在兩岸民主進程中作出解釋,藍綠就陷在虛無的統獨意識形態中;因此,他們提出「和平獨立」與「民主統一」的兩岸和平主張,盼走出藍綠思維。
2008年10月1日,世新大學社會發展研究所教授陳信行說,台獨人士希望依靠美國武力對抗中國,「幾乎是完全繼承蔣家政權的冷戰位置……這種『獨立』,當然僅僅是把半世紀以來台灣的附庸地位換個名稱而已」。2009年11月8日,台獨人士兼美國律師江建祥說,「看美國人臉色的『建國程序』,這能夠做嗎?不能做」。2016年6月23日,台獨人士廖清山說,美國在軍事和經濟方面老想從台灣獲得利益,美國對待盟邦的態度有如太上皇,台獨難保不會被美國人暗中下手推翻。
2013年5月4日,民進黨前臺中縣縣長廖永來說,搞政治不能只談理想,更要考量現實、甚至是背後的拳頭;台灣人口有6、7成是中產階級,這些人要的是維持現狀的安定生活而不是動亂;台獨基本教義派還停留在街頭抗爭的激烈手段,這會嚇跑一大堆人;而且台獨人士不會創造新議題或新史觀以開拓新路線、爭取更多支持者,只會搞些膚淺的動作,有如義和團,令人遺憾,最終會成泡影。
2016年5月8日,工人國際委員會台灣表示,如果沒有提出一個反對所有帝國主義壓迫的社會主義綱領,台灣國族主義情緒終將被台灣資產階級和美國帝國主義操弄,作為他們開拓新市場和推動台灣軍事化的工具。
2017年4月22日,民進黨前立法委員陳昭南說,他在美國曾與台灣獨立建國聯盟某位大老激辯「民主」與「台灣獨立」孰重孰輕,他問大老「如果國民黨宣布台灣獨立,但其獨裁法西斯體制毫無改變,你支持或反對」,大老毫不思索即回答「當然繼續反對」,他立即閉嘴,「其實,原來結論就是:台獨只是手段,民主才是目標」;不民主的台灣,即使已經是主權獨立的國家,也絕非他所願。他說,台灣標舉台獨旗幟,只會刺激13億中國人的民族主義凝聚力而產生團結效果;台灣以「民主」為兩岸談判籌碼,必能呼喚出中國人民對民主的期待與追求,也必能引起國際社會的關注與支持,這才對台灣最有利。
2018年5月19日,中國大陸福建省廣播影視集團旗下的海峽衛視在《今日海峽》節目中公布自製的13張台獨分子撲克牌,包括前總統李登輝;現任總統蔡英文;現任行政院長賴清德;民進黨人呂秀蓮、蘇貞昌、游錫堃;獨派精神領袖的林義雄、史明;親民進黨電視台民間全民電視公司(民視)董事長郭倍宏;台灣望族辜家的辜寬敏;被視為「激進派台獨」,多次與警方發生衝突的蔡丁貴和現任時代力量立法委員黃國昌。
中國官媒《環球時報》旗下的「環球網」在官方微博上發文稱「這副撲克牌請收好!」稱海峽衛視是為了「根據這些『台獨分子』的危害」而「精心製作」這份名單,中國網民稱以後就可以「按這份名單抓人」,但也有人擔心這樣會讓台灣年輕人心離大陸更遠。台灣網民則是聚焦在討論台獨的合理性與否。
「獨立台灣・百年堅持-史明歐吉桑生日分享會」記者會 2017-10-12
台獨革命實踐家、第一本以台灣角度撰寫的歷史《台灣人四百年史》作者史明歐吉桑100歲了!60餘個海內外台派社團將於11月5日在凱道舉辦「史明百歲生日分享會」,史明今天表示,台灣自由民主的日子,比以前近了,但是台灣獨立還很遠;他也提及,蔡英文總統競選連任,會繼續支持,盼在蔡英文領導之下,台灣各項改革能更加速落實。
史明教育基金會今天舉辦「獨立台灣・百年堅持-史明歐吉桑生日分享會」記者會,這次分享會召集人台灣中社社長、中興大學資工系教授廖宜恩說,史明一生的志業就是追求台灣獨立建國,過去100年史明堅持追求台獨的精神令人敬佩,史明以理論與行動,追求台灣人民當家作主,給很多年輕人啟發。分享會是希望讓更多人了解,台獨建國的重要性,也讓年輕人了解史明的生命歷程。
台灣教授協會會長林秀幸指出,史明因為仰慕馬克思主義而進入中國,第一手觀察中國共產黨,發現中國的馬克思主義跟他的理想不同,後來回到台灣,尋求民族自決,實現以人為本的信念,反抗壓迫力量。
史明說,台灣自由民主的日子,比以前近了,但是台灣獨立還很遠,他也向年輕盟友們道歉,遺憾台灣無法搭上二戰後許多國家獨立的列車,「我們努力得不夠,讓台灣至今無法獨立」。
青年張之豪說,史明在2005年帶領獨立台灣會成員欲攔阻連戰赴中國朝拜,他那時候跟許多學生認識了史明,之後都會去拜訪他,並且做口訪紀錄,希望把歐吉桑的故事傳達給大家,也希望大家思考大家作為台灣人,可以為台灣做些什麼、看待自己作為台灣人的意義,有什麼事情是不能妥協的,像史明一樣,堅持理念到100歲。
史明百歲生日分享會下月5日下午3時在凱道登場,分為3大區域,展覽區、舞台區、攤位區,展覽區將詳細介紹史明的生平和理念,現場另會有樂團、現代戲劇表演,史明也將親臨現場演講。主辦單位也將發行「史明百歲福袋」、「純銀紀念章」等紀念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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