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識“納粹”德國史】上
納粹德國是1933年至1945年阿道夫·希特勒和納粹黨統治下的德國的通稱。在希特勒統治之下,德國轉變為一法西斯主義極權國家,國內近乎一切事務均為納粹黨所控制。1945年5月同盟國戰勝德國,第二次世界大戰歐洲戰場宣告結束,納粹黨在盟軍的占領下被粉碎,納粹德國亦不復存在。
1933年1月30日威瑪共和國總統保羅·馮·興登堡任命希特勒為德國總理,納粹黨由此開始清除國內一切政治反對力量,鞏固自身權力。1934年8月2日興登堡去世,希特勒將總理和總統職權合一,成為德國獨裁者。1934年8月19日全民公投正式確定希特勒的德國「元首」頭銜,一切權力都集中至希特勒手中,其辭令高於一切法律。納粹政府並非相互協調協作的整體,而是不同內部派別組成的集合,各派別間進行權力鬥爭,試圖獲得希特勒的偏愛。大蕭條期間,納粹通過沒收猶太人、共產主義者和宗教人士的財產,大規模軍事支出和混合經濟體制穩定了經濟並結束了大規模失業的局面。包括高速公路系統在內的公共工程建設亦同時進行,經濟恢復穩定局面,納粹政權亦提升了其受歡迎度。
希特勒
種族主義(尤其是反猶太主義)是該政權的中心特性之一,日耳曼人(北歐人種)被認為是雅利安人種中最為純正者,由此即為優等人種。猶太人及其他不適宜的人種則受到迫害並遭屠殺。反希特勒統治的抵抗運動則遭殘酷壓制。自由主義、社會主義和共產主義反對人士遭到殺害、逮捕或驅逐。基督教教會亦受到打擊,教會領袖受監禁。教育重心集中於種族生物學、人口政策及為軍事服務的體育。女性的就業和教育機會大幅減少。力量來自歡樂組織進行娛樂和旅遊活動,1936年夏季奧林匹克運動會則向世界展示了第三帝國的氣象。宣傳部長約瑟夫·戈培爾有效通過電影、大規模集會以及希特勒的演說,達到控制輿論的目的。政府同時還限制藝術表達,推廣一些特定的藝術形式,否定和封禁其他藝術形式。
1930年代末期納粹德國對於領土的要求日益擴張,若得不到滿足則以戰爭相威脅。1938年和1939年,納粹德國先後吞併奧地利和捷克斯洛伐克。希特勒同史達林達成互不侵犯協議,並於1939年9月入侵波蘭,第二次世界大戰在歐洲打響。德國同義大利和其他軸心國結盟,至1940年已征服歐洲大部分地區,並對英國進行威脅。總督轄區在征服地區建立起來,而在波蘭剩餘地區則建立了總督府。猶太人和其他不受歡迎的群體被送往納粹集中營和滅絕營並被殺害。
1941年德國對蘇聯發動入侵之後,戰爭局面開始扭轉,而到1943年德國則遭遇了嚴重的軍事失敗。1944年對德國的大規模轟炸持續升級,軸心國力量開始自東歐和南歐撤退。盟軍登陸法國之後,在一年時間內蘇聯從東部入侵,其他同盟國力量則從西部入侵。希特勒拒絕承認失敗,導致戰爭最後階段德國基礎設施受到嚴重破壞,與戰爭相關的死亡人數繼續攀升。1945年4月30日,蘇聯紅軍攻入納粹德國首都柏林,阿道夫·希特勒於同日在柏林地下掩體裡自殺,德國戰敗,納粹德國政權瓦解。戰後同盟國展開去納粹化進程,並將剩餘的納粹領導人送往紐倫堡進行戰爭罪的審判。戰後納粹德國東部領土被併入蘇聯和波蘭,而剩餘德國領土則被蘇聯、美國、英國和法國軍事占領,直到1949年民主德國和聯邦德國成立,德國領土被一分為二。
納粹德國在1933年至1943年的正式國名為「德意志國」,而在1943年至1945年則為「大德意志國」。「德意志國」一詞亦時常被譯為「德意志帝國」。
對該國的通用稱呼還包括「納粹德國」和「第三帝國」。「第三帝國」一詞為納粹黨所採用,於1923年亞瑟·穆勒·范登布呂克的書籍中首次出現。該書將神聖羅馬帝國(962年–1806年)稱為第一帝國,德意志帝國(1871年–1918年)稱為第二帝國。現代德國人將此時期稱為「國家社會主義時期」、「國家社會主義暴政期」或直接稱之為「第三帝國」。
歷史背景
第一次世界大戰結束後,德國經濟嚴重受挫,並遭受著前所未有的負擔。新建立的威瑪共和政府難以承受1919年《凡爾賽條約》約定的巨額戰爭賠款,由此不得不大量印刷鈔票以償還賠款和戰爭債務,但也造成惡性的通貨膨脹,國內物價飛漲、經濟混亂,為爭奪糧食而引發的暴動層出不窮。1923年1月德國政府未能完成全部償還款項,法國為此出兵占領魯爾河岸的工業區,造成德國的經濟進一步惡化,內亂也因此而持續擴大。
「國家社會主義德國工人黨」(簡稱納粹黨),一個由1919年建立的德國工人黨改組的小黨,是當時德國的幾個極右黨派之一。該黨致力於廢除威瑪政府和《凡爾賽條約》,帶有強烈的反猶太主義和反布爾什維克主義色彩。他們承諾組建一個強硬的中央政府,擴展日耳曼民族的「生存空間」,在種族的基礎上建立民族共同體,剝奪猶太人的公民身份與權利,並對他們實施「種族清洗」。納粹黨員還提出一種實現民族與文化復興的方式,稱為「民族主義運動」並將猶太人視為民族復興的死敵。
1929年10月24日美國股市崩盤,德國經濟遭受毀滅性的打擊,數百萬人失去工作,多家大銀行倒閉。希特勒及納粹黨抓住這一時機,進行大規模宣傳,承諾重振經濟及降低失業率。許多選民認為納粹黨能夠幫助恢復國家的秩序、平息社會的混亂,能夠提升德國的國際地位。在1932年7月的德國聯邦選舉後,納粹黨取得230個席次,獲得37.4%的選票,崛起成為國會第一大黨。
納粹黨掌權
雖然納粹黨在1932年聯邦選舉中勝利而一躍成為德國國會第1大黨,但在國會仍未獲得絕對多數,由此希特勒領導的納粹黨和德國國家人民黨組成一個短命的聯合政府。1933年1月30日在政界、工業界和商界的支持下,總統保羅·馮·興登堡任命希特勒為德國總理並組成希特勒內閣,意味著納粹德國的開始。這一事件在德國被稱為「掌權」。數月內納粹政權便提出「一體化」政策,以完全控制國人的社會及政治生活。農業團體、志願組織、體育俱樂部等許多民間組織的領導者都被替換成納粹黨員或支持者。到1933年6月幾乎只剩下軍隊和教會沒有被納粹黨完全控制。
1933年2月27日夜國會發生火災,荷蘭共產主義者馬里納斯·范德呂伯被控為縱火者。納粹黨宣稱縱火案是共產黨舉事的前兆,並以此為由出動衝鋒隊在全國範圍內抓捕共產黨員,4,000多名德國共產黨黨員被捕。2月28日出台的《國會縱火法令》剝奪大多數德國人的公民權利,包括集會權與新聞自由等。法令還允許警方不需要指控或法院命令行使無限期拘留的權力。為爭取人民對法案的支持,一系列的宣傳攻勢隨之而來。
1933年3月德國國會以444票對94票通過《威瑪憲法》修正案《授權法》,允許希特勒及其政府能夠不需要總統或國會同意而通過任何法案,即使該法案本身違憲。該法案需要以67%的多數才可獲得通過,由此納粹黨利用《國會縱火法令》剝奪許多社會民主黨員參與投票的權利,而共產黨則先前已被禁止參加投票。5月10日政府收繳社會民主黨的資產,並於6月將之取締。餘下的政黨紛紛解散,而自1933年6月14日起新組建的政黨也被官方認定非法,德國實際上成為一黨制國家。隨後的1933年11月選舉、1936年選舉以及1938年選舉完全被納粹黨控制,當選者只有納粹黨員以及少數無黨籍人士。1934年1月,地方議會及聯邦上議院(Reichsrat)被廢止。
納粹政權也取締威瑪共和國包括黑紅金三色旗在內的一切象徵,並用前德意志帝國的類似元素替換之。原先帝國使用的黑白紅三色旗被重新啟用,而納粹黨旗成為國家的另一面國旗(1935年取代黑白紅三色旗成為唯一的國旗)。納粹黨歌《霍斯特·威塞爾之歌》成為第2國歌。
在納粹黨上台執政之初,德國的經濟形勢仍十分嚴峻:上百萬人沒有工作,貿易逆差巨大。希特勒認為重振經濟至關重要。1934年納粹黨利用赤字開支,一系列的公共設施建設計劃開始實行。在1934年就有170萬人參與這項建設計劃。德國周均及月均在此期間亦開始回升。
1934年8月2日大總統馮·興登堡逝世;而在此前一日內閣已宣布執行《最高國家職位法案》,根據法案在興登堡去世時,總統職位將被廢除,其職權將被轉移至總理名下。希特勒也得以兼任德國的國家元首與政府首腦,成為「元首兼帝國總理」(Führer und Reichskanzler)。德國正式成為一個由希特勒統治的極權國家。8月19日德國舉行公投,90%的選民支持合併總統與總理的職位。作為國家元首,希特勒亦為德國武裝力量最高指揮官,隨之而來的新法案也更改了德國軍人的傳統誓詞,誓詞的內容變為向希特勒本人效忠,而非向最高指揮官職位或向國家效忠。
約瑟夫·戈培爾
令德國平民高興的是,威瑪共和時代的衝突、摩擦與街頭鬥毆現象都已消失。取而代之的是約瑟夫·戈培爾為首的德國宣傳部所進行的大量宣傳。戈培爾宣稱德國將成為一個不受《凡爾賽條約》約束,不受馬克思主義者影響的自由、團結、富裕與統一的國家。1933年第1所納粹集中營(原先用於關押政治犯)於達豪建立,而到戰爭結束時,已經有上百所規模與功能不同的納粹集中營。
自掌權時起納粹黨就開始運用一切手段來對付政敵、排擠他們認為社會上「不受歡迎的人」,他們打著反共的旗號不斷擴張自己的權力,同時對猶太人進行更大規模的迫害。1933年4月初德國在地方和國家的層面上都界定猶太人的地位與權利。1935年剝奪猶太人基本權利的《紐倫堡法案》象徵著德國反猶立法的高峰。納粹黨員亦以剝奪財富、禁止跨族通婚、禁止從事某些職業(如法官、醫生或教師等)的方式對猶太人進行迫害。而後納粹黨開始宣傳「猶太人不適合處在德國的社會中」,並以此為由不斷在各個領域加劇對猶太人的矮化,其他德國百姓也對此逐漸麻木,這一切最終發展成為猶太人大屠殺。而對於不支持反猶主義的德國人,或是公開作出任何不符納粹宣傳行為的人,都會被蓋世太保所監視,他們的合法權利將被剝奪,甚至會被送入集中營。在納粹德國,幾乎一切的人和物都被統治者監視著。納粹黨最初運用各種暴力或非暴力手段奪得政權,然後再通過操縱議會通過各類法案擴大權力,利用警力和自身的武裝力量得以滲透全國,最終將權力延伸到國家和地方的所有機關,使該黨在短時間內排除異己,迅速壟斷德國的政權,控制國家的方方面面。
擴軍與戰前外交
早在1933年2月希特勒就強調重整軍備的重要性,但是此舉違反《凡爾賽條約》,所以這項工作是秘密進行的。一年後他向管理軍事的部下透露:向東擴張的戰爭計劃,擬於1942年執行。1933年德國退出國際聯盟,理由是德國人認為國聯僅針對德國的解除武裝條約是不公平的。1935年1月原屬德意志帝國的國聯託管地薩爾(自一戰結束起至結束託管止,國聯已管制薩爾共15年)舉行全民公決後宣布回歸德國。1935年,希特勒宣布威瑪防衛軍的人數將擴大至550,000人,並建立空軍。1935年6月18日簽署的《英德海軍協定》則表明英國將允許德國建立海軍艦隊。
英法對於義大利入侵衣索比亞的綏靖主義政策,促使希特勒加快德國「正常化」的步伐。1936年3月7日希特勒違反《凡爾賽條約》命令3,000名士兵進駐萊茵蘭非軍事區,還有一支30,000人的預備隊也加入此次行動。由於該領土為德國所有,英法政府因害怕引發戰爭而並未相應對德國進行制裁。隨後在德國3月29日的選舉中,納粹黨得到98.9%的支持率。1936年希特勒和日本簽署《反共產國際協定》又和貝尼托·墨索里尼領導的義大利王國達成協調外交政策的互不侵犯條約,此後被稱為「羅馬—柏林軸心」。
1936年7月西班牙國民軍和共和軍爆發內戰,希特勒對弗朗西斯科·佛朗哥領導的國民軍提供大量空中和地面支援,而蘇聯則派兵支持共和軍。1939年國民軍取得勝利並在全國建立起獨裁政權,由此成為納粹德國的非正式盟友。
奧地利和捷克斯洛伐克
1938年2月希特勒對奧地利總理庫爾特·許士尼格強調德國保護其邊界的必要性。許士尼格計劃在3月13日舉行關於奧地利獨立問題的全民公決,遭到希特勒的反對。3月11日希特勒向許士尼格發出最後通牒,要求奧政府將一切權力移交給奧地利納粹黨,否則德國將付諸軍事行動。次日德軍開入奧地利,受到當地民眾的熱烈歡迎。
捷克斯洛伐克共和國國內有一支顯著的德意志裔人口,大多居住在蘇台德地區。政府為安撫當地的分離主義政黨蘇台德德意志黨,還給予該地區一些經濟特權。希特勒決定將蘇台德地區乃至整個捷克斯洛伐克納入德國領土範圍。為使領土擴張變得合理,納粹進行宣傳工作,但是軍方高層認為德國仍未做好戰爭準備,並不支持這項計劃。這場危機使英國、捷克斯洛伐克和法國(捷克斯洛伐克盟友)3國加緊備戰。為避免戰爭,英國首相內維爾·張伯倫安排一系列國際會議,此後英國、法國、德國、義大利四國於1938年9月29日簽署《慕尼黑協定》,迫使捷克斯洛伐克將蘇台德地區割讓予德國。回國後張伯倫一下飛機就受到熱烈的歡迎,他稱「這是屬於我們這個時代的和平」。然而這一協定只維持6個月,1939年3月德國便出兵占領捷克斯洛伐克全境,捷克斯洛伐克共和國不復存在,取而代之的是隸屬德國的波希米亞和摩拉維亞保護國,以及形式上獨立的德國附庸國斯洛伐克共和國。
在吞併奧地利和捷克斯洛伐克後,納粹德國得到這兩個國家所有的外匯儲備,以及庫存於國內的原材料(金屬)以及各種產品(如武器裝備和飛機等),而赫爾曼·戈林國家工廠(Reichswerke Hermann Göring)則迅速控制兩國的鋼鐵及煤炭的生產設施。
波蘭
1939年3月希特勒要求波蘭歸還曾屬於普魯士的但澤自由市和波蘭走廊(這一地區將德國本土同東普魯士分隔開)。英國則對波蘭保證,若波蘭遭攻擊,他們將進行援助。希特勒認為英國事實上將不會採取軍事行動,便命令部下制定入侵波蘭的方案,定於1939年9月實施。5月23日他告訴部下德國的目標不只是波蘭走廊,更重要的是以波蘭為代價,將德國國土進行大規模東擴。德國再次強調馬尼亞、挪威和瑞典間正式建立貿易關係。德國外長約阿希姆·馮·里賓特洛甫前往蘇聯,並於1939年8月同蘇方簽署《蘇德互不侵犯條約》(莫洛托夫—里賓特洛甫條約),還秘密劃定蘇德兩國在波蘭和波羅的海國家的勢力範圍。
第二次世界大戰
戰時外交政策
德國在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扶持許多新政府,這些政府都處於柏林直接或間接的控制下。德國戰爭期間也得到其盟友的軍事援助,這其中包括義大利和匈牙利,如維琪法國這般的附庸國亦為德國提供充足的糧食供給和上百萬名工人的支援。在1942年秋天時的東線戰場,除德軍外還有羅馬尼亞的24個師、義大利的10個師和匈牙利的10個師與蘇軍作戰。而當這些盟國面臨盟軍威脅、快要倒戈時,德國便會採取行動對其實行直接控制,如其於1942年的法國、1943年的義大利及1944年的匈牙利所為。日本也是德國一個較強的正式盟友,但兩國關係較為疏遠,日德之間的協調合作極少,而德國直至戰爭後期才同意將煤合成油的配方提供給日本。
戰爭爆發
1939年9月1日德國入侵波蘭,兩天後英法對德宣戰,第二次世界大戰爆發。波軍沒能抵抗住德軍的攻勢,而9月17日蘇軍又從東面侵入波蘭,10月6日波蘭宣告滅亡。9月21日當時的蓋世太保頭目萊因哈德·海德里希下令圍捕猶太人、並將其強制聚集到交通條件較好的城市。最初其意圖為向東驅逐或送往馬達加斯加。1939年末為打擊波蘭人的民族認同感,德國人通過事先準備好的名單抓捕並處決波蘭境內的知識分子、貴族、神職人員和教師,約有65,000人遇難。蘇聯於1939年11月30日向芬蘭發動進攻,引發冬季戰爭,德軍則在海上參與戰鬥。而直到1940年5月前德軍與英法聯軍間並無大規模交火,這段時間又被稱為「假戰」。
自戰爭一開始,英國便對德國實施海上封鎖,這對於煤炭、石油和糧食等資源依賴進口的德國來說是不小的打擊。為了保衛德國與瑞典之間的鐵礦海運路線,1940年4月9日希特勒下令入侵挪威,在4月底之前幾乎已占領全境。同樣於4月9日德國入侵併占領丹麥。
征服歐洲
1940年5月希特勒不顧一些高層軍官的反對,下令進攻法國及低地國家。低地三國盧森堡、荷蘭和比利時迅速被征服,而法國也很快戰敗,於6月22日投降。法國的迅速敗退在各國國內都引起轟動,希特勒的國內支持率進一步上升,德國國內也掀起一輪戰爭潮流。在占領這些國家後,德軍違反《海牙公約》強迫當地企業為德軍生產軍需。淪陷國官員認為相較本國人民被送往德國進行強制勞動,這一選擇更能讓人接受。
征服法國後,德國繳獲大量的火車頭和車廂、武器以及銅、錫、石油和鎳等原材料。德國人強迫當地政府交出資產,滿足他們的經濟需求,而德軍的占領費用,亦由當地的法國、比利時和挪威人出資。德國實施的貿易壁壘政策也導致物資囤積、黑市活動泛濫,使得經濟的未來發展出現不確定性因素。糧食供應不穩定,歐洲各地產量普遍下降,但不及一戰水平。希臘在被占領的第1年,以及荷蘭被占領的最後一年中都出現饑荒。
希特勒向新任英國首相溫斯頓·邱吉爾提出和平的倡議,被他拒絕。此後希特勒下令對英國皇家空軍的空軍基地和雷達站發動空襲,是為不列顛戰役,但德國空軍未能擊敗皇家空軍。1940年10月末希特勒意識到沒有制空權,對英國的入侵計劃無法實施,便下令對倫敦、普利茅斯和考文垂等英國城市發動大規模夜間轟炸。
1941年2月德國向利比亞派出非洲軍團,以援助在北非戰場的義大利軍隊,同時試圖遏制駐紮在埃及的大英國協軍隊。4月6日德國入侵南斯拉夫王國和希臘,成功占領兩國。1940年11月羅馬尼亞加入《三國同盟條約》,成為德國盟友、軸心國的一員,為德國提供石油供給。
1941年6月22日德國撕毀《蘇德互不侵犯條約》對蘇聯宣戰,550萬軸心國軍隊向蘇軍發起大規模攻勢,代號為巴巴羅薩行動。此次行動的目的除了爭取希特勒宣傳的「生存空間」以外,更主要的是要摧毀蘇聯、獲取其豐富的自然資源,以對抗西方盟國。在國內德國民眾對此多持驚訝惶恐的態度,因為他們並不確定這場戰爭會不會變成持久戰、德國是否能夠應付雙線作戰。
德軍最初對蘇聯的攻勢是成功的,攻下大片領土,包括波羅的海3國、白俄羅斯和烏克蘭西部。7月6日德軍在斯摩棱斯克戰役取得勝利後,希特勒決定暫緩中央集團軍進攻莫斯科的計劃,其部分軍力被調往北方及南方集團軍,以支援在列寧格勒和基輔的圍城戰。這給了蘇聯紅軍喘息之機,使其得以動員預備兵力重振旗鼓。對莫斯科的進攻在1941年10月繼續進行,而在12月德軍在莫斯科戰役遭遇慘敗。12月7日日本偷襲美國夏威夷的珍珠港,引發美日之間的太平洋戰爭,4天後德國對美國宣戰。
在蘇聯和波蘭的占領區,食物供應面臨短缺的問題,莊稼被撤退的軍隊燒毀,剩餘的一些糧食也被運回德國本土。而在1942年德國本土的糧食配給總額也不得不被削減。四年計畫的全權代表赫爾曼·戈林下令增加從法國和挪威地區進口穀物和魚的數量。1942年德國農業產量相對較好,但也只能滿足西歐方面的需求。
「國家領袖羅森貝格任務小組」(Einsatzstab Reichsleiter Rosenberg)將全歐洲猶太人的私人收藏以及他們開辦的博物館、圖書館中的藝術品和文化資料運回德國。僅在法國,收繳來的各類藝術品、家具和其他物品就裝滿26,000節車廂。此外,士兵們都在外掠取或是購買物品(例如一些產品和服裝)運回國內,因為在德國本土,獲取這些物品都已變得愈發困難。
戰爭轉折點及德軍崩潰
德國乃至整個歐洲的石油資源都幾乎完全依賴於外國進口。為了解決短缺問題,德國於1942年6月發動「藍色行動」(Fall Blau)以奪取蘇聯高加索地區的油田。蘇軍在11月19日發動反攻,並成功於11月23日將德軍圍困於史達林格勒。戈林向希特勒保證給予第6集團軍空中支援,但是這個保證無法實現。希特勒禁止當地德軍撤退,導致200,000名德國和羅馬尼亞士兵死亡,而在1943年1月31日向蘇軍投降的91,000名士兵中,只有6,000人在戰後得以生還回國。德軍在庫爾斯克戰役的攻勢再度失敗,蘇軍繼續向西部推進,至1943年末德國在東線的所得幾乎已全部被蘇聯收復。
在埃及埃爾溫·隆美爾的非洲軍團於1942年10月被伯納德·蒙哥馬利率領的英軍擊敗。1943年7月同盟國軍隊在西西里島登陸並於9月登陸義大利本土。與此同時,英美空軍的轟炸機以英國為基地,開始對德國的戰略轟炸。為了打擊德國的士氣,許多次轟炸任務都將矛頭對準德國的平民目標。很快,德國空軍生產飛機的速度已經趕不上損失的速度,德國空軍幾乎徹底失去制空權,也使得盟軍的轟炸變本加厲。而1944年末針對工廠和煉油廠的轟炸,更是極大地打擊德國的戰爭實力。
1944年6月6日美國、英國和加拿大3國的軍隊在諾曼第登陸,開闢西線戰場。1944年7月20日部分德國高官針對希特勒發起失敗的刺殺行動。此後,希特勒下令抓捕7,000人,其中4,900人被執行死刑。為挽回敗局,德軍發動阿登戰役,但未能獲得勝利,這也是德軍在二戰發動的最後一次大規模攻勢;1945年1月27日蘇軍攻入德國本土。希特勒通過司法部長奧托·格奧爾格·提拉克下令,任何未準備好戰鬥的人都將立刻訴諸軍法處置,導致上千人被處決。儘管當地領袖響應希特勒戰鬥到底的命令,許多人還是在尋求向逼近的盟軍投降。希特勒還命令德軍在撤退時實施焦土政策,儘可能破壞所有的運輸站、橋樑、工廠等基礎設施,但軍備部長阿爾伯特·斯佩爾採取行動進行遏制,使該政策並未徹底落實。
1945年4月蘇聯紅軍攻入柏林,柏林戰役開始,希特勒及部下則在元首地堡繼續進行指揮工作。4月30日蘇軍距離總理府僅有兩個街區之遙,希特勒遂與妻子愛娃·勃勞恩在地堡中一同自殺。5月2日柏林城防司令黑爾姆特·魏德林宣布向蘇軍指揮官崔可夫無條件投降。希特勒死後其大總統職位為海軍元帥卡爾·鄧尼茨所接替,而總理職位則由約瑟夫·戈培爾擔任。戈培爾與妻子瑪格達於次日在殺死其6名子女後一同自殺。在5月4日至8日期間絕大部分殘餘的德軍皆無條件投降。5月7日《德國無條件投降書》正式簽署,標誌著第二次世界大戰歐洲戰場的結束。戰後納粹德國大部分領土被美國、英國、蘇聯和法國分別占領至1949年蘇聯支持的東德和西方支持的西德分別成立,而納粹德國位於東普魯士和西里西亞等地的領土則被併入蘇聯和波蘭,當地的德意志人全部被遣返東德或流放至西伯利亞。
德國人的自殺率在戰爭結束前有所增高,尤其是在蘇軍推進的區域更為明顯。1945年5月1日白俄羅斯第2方面軍第65軍攻入代明,首先攻入一座釀酒廠,此後在鎮中橫行,進行大規模強暴、射殺平民並縱火,導致超過1,000人自殺(該鎮總人口近16,000人)。此外在其他地方亦發生集體自殺的現象,如新布蘭登堡(600人)、施托爾普(1,000人)、和柏林(1945年至少有7,057人自殺)。
戰爭損失
據統計,納粹德國在戰時共有約550萬至690萬人死亡。根據德國歷史學者呂迪格·奧弗曼斯的研究資料,德軍共有530萬人陣亡或失蹤,其中包括900,000名自1937年德國邊界以外地區徵召的士兵。另根據理察·奧弗里在2014年給出的資料,約有350,000人在英美空軍轟炸德國城市時死亡,又有2萬人在陸上戰役中陣亡。在柏林戰役中則約有22,000名市民死亡,此外,還有300,000名德國人(包括猶太人)在納粹的政治、種族和宗教迫害中死亡,又有200,000人死於納粹政權的安樂死計劃。在德國被稱為「特別法庭」(Sondergericht)的政治法庭上,有近12,000名德國抵抗運動成員被處決,在民事法庭上亦處決40,000人。在同盟國軍隊攻入德國本土時,亦有發生針對德國婦女的大規模強暴事件。
在戰爭結束之前,歐洲約有4,000萬難民,其經濟也遭到沉重打擊、趨於崩潰,70%的工業設施被毀。 約有1,200萬至1,400萬的德國人逃離或被驅逐出東歐和中歐地區,前往德國。冷戰時期的西德政府稱在驅逐德意志人以及在蘇聯的強制勞動中,約有220萬平民死亡。但是在20世紀90年代,這個說法被一些學者推翻,他們認為死者只有500,000至600,000人,而在2006年德國政府重申200萬至250萬人死亡的立場。
地理
領土變更
在第一次世界大戰戰敗和《凡爾賽條約》簽署後,德國失去阿爾薩斯-洛林、北什勒斯維希和梅梅爾;薩爾一度成為法國的保護國,此後將由其居民投票決定加入哪個國家;波蘭成為獨立國家並通過波蘭走廊的創立而獲得出海口,並使普魯士與德國其他地區分隔,但澤成為自由市。
1935年的公投使薩爾回歸德國,而在1938年德奧合併後奧地利也成為德國的一部分。1938年的慕尼黑協定使德國獲取蘇台德地區,並在6個月後奪取捷克斯洛伐克的剩餘地區。在海上入侵的威脅之下,立陶宛於1939年3月將梅梅爾地區交予納粹德國。
在1939年和1941年間德國入侵波蘭、法國、盧森堡、荷蘭、比利時和蘇聯。1943年墨索里尼將的里雅斯特、南蒂羅爾和伊斯特拉半島割讓給德國。在此地區,兩個傀儡政權建立起來:亞得里亞濱海行動區和阿爾卑斯山麓行動區。
占領地區
在希特勒的大日耳曼帝國長期目標指導之下,一些占領的領土立刻被併入德國。包括阿爾薩斯—洛林在內的一些地區則被歸入鄰近的「大區」管轄範圍內。未被併入德國的領土則為「總督轄區」,為類似殖民地的政權,在幾個占領國家中建立。為德國管轄的區域包括波希米亞和摩拉維亞保護國、奧斯蘭總督轄區(包括波羅的海國家和白俄羅斯)以及烏克蘭總督轄區。比利時和法國的占領區則歸於比利時和法國北部軍事管轄區管轄。波蘭的一部分被立即歸入德國,而在波蘭中部則建立總督府,希特勒計劃將這些地區最終歸入德國。丹麥、挪威(挪威總督轄區)和荷蘭(荷蘭總督轄區)的政府則多由當地平民執政。
戰後變更
在1945年6月5日的《柏林宣言》和此後盟國管制理事會建立之後,4個同盟國暫時擔當起對德國進行管理的責任。1945年8月的波茨坦會議上同盟國做出對德國進行軍事占領和去納粹化的安排。德國被分為4個區域,每個區域由一個盟國占領,各自從其區域獲取賠償。由於多數工業區都位於西部,由此蘇聯獲得額外的補償。盟國管制理事會於1947年5月20日廢除普魯士。1948年起,在馬歇爾計劃之下,美國開始對德國進行援助。軍事占領一直持續至1949年東德和西德的建立。1970年《華沙條約》簽訂後,德國同波蘭的領土界線正式劃定。德國分裂的局面一直持續至1990年,盟國在《最終解決德國問題條約》中放棄對德國領土的全部主張,而德國亦放棄對在二戰中失去的領土的全部主張。
國家社會主義德國工人黨是一個極右翼政黨,在1929年大蕭條時期的社會和經濟動盪中發展起來。1923年在啤酒館政變失敗入獄之後,希特勒撰寫了《我的奮鬥》提出了將德國社會轉變為基於種族的社會的計劃。這一納粹主義理念將反猶太主義、種族優生和優生學元素結合起來,並將其與泛日耳曼主義和領土擴張再次結合,意圖在於為德意志民族獲取更多的生存空間。納粹政權試圖通過攻擊波蘭和蘇聯,驅逐或消滅當地猶太人和斯拉夫人以獲取領土;這些種族被視為劣於雅利安優等民族,並被認為是猶太布爾什維克主義陰謀論的組成部分。其他被視為劣等的族群包括精神和生理殘疾者、羅姆人、同性戀者、耶和華見證人以及與社會不容者。
在民族主義運動(Völkisch)的影響下,納粹政權反對文化上的現代主義,並大力支持軍事發展,以放棄理智為代價。創造和藝術被抑制,除非它們能夠對政治宣傳起到作用。納粹黨使用包括血旗在內的符號以及諸如紐倫堡黨代會這般的儀式來加強團結和提升該政權的受歡迎度。
政府
1934年1月30日通過的法案廢除了當時德國的構成國系統(Länder),並以新的納粹德國行政區劃「大區」取代之,由納粹黨領袖「大區長」領銜。這一改革從未完全得到實施,構成國體系仍然在一些政府部門諸如教育部中被作為行政區劃使用。這導致了管理和責任的相互重疊交錯,亦是典型的納粹政權行政方式。
1933年除在一戰中服過兵役的猶太人都失去了其政府職位,由納粹黨成員取而代之。作為「一體化」過程的一部分,1935年的國家地方政府法廢除了地方選舉制度,由這一時刻起,市長都由內務部任命。
通過貫徹「領袖原則」(Führerprinzip),希特勒對德國實行獨裁統治,要求所有下屬絕對服從。他將政府結構視為金字塔,自己位於最頂端。黨內的職位不由選舉產生,而由上級任命。納粹黨通過政治宣傳建立了以希特勒為中心的個人崇拜。包括克爾肖在內的史學家強調了希特勒演說能力製造的心理影響。克雷塞爾寫道:「德意志人民普遍對希特勒『極具感染力』的吸引力表示崇敬。」
上級官員向希特勒報告並遵從他的政策,但他們亦有一定的自主權。官員被期望「向元首靠攏」,即主動推行與他的理念和黨的目標相符的政策和行動,而無需希特勒參與到國家的日常運行中。政府不是一個相協調相合作的整體,而是一個由各派別組成的混亂集合,由黨內精英領導,各自試圖獲取權力和獲得元首的偏愛。希特勒亦時常向其下屬傳達相互矛盾的指令,並將他們置於責任和義務相互重疊的狀況之下。由此他在下屬中創造了不信任、競爭和鬥爭,從而鞏固和擴大了自己的權力。
法律
1934年8月20日公務人員被要求宣誓無條件服從希特勒;數周前軍隊人員亦被要求宣誓。這一法令成為了「領袖原則」的基礎,即希特勒的言辭高於所有法律。任何得到希特勒批准的行為(包括謀殺)都為合法。所有內閣成員提出的法案都要由副元首魯道夫·赫斯批准,而他亦對所有高級公務人員任命具有否決權。
大多數威瑪共和國的司法系統和法條都在第三帝國期間和之後得到了保存,用於應對非政治犯罪。在納粹奪權之前,法院判決和執行的死刑要更多。被判處3項或多於3項罪名的人(即使是輕罪)可被認為是慣犯並被無限期監禁。賣淫者和扒手則被認為在本質上有罪並對種族社會構成威脅。數千人在未獲審判的情況下被逮捕和無限期監禁。
雖然一般的法庭能夠處理政治案件甚至進行死刑判決,一種新的法庭形式「人民法院」於1934年建立起來,以處理在政治上較為重要的案件。這一法院在1945年解散之前總共進行了超過5,000次死刑判決。對於身為共產黨人、印發煽動性傳單,甚至開希特勒或其他高層黨員的玩笑,均可判處死刑[。納粹德國使用三種死刑執行方式:絞刑、斬首和槍決。蓋世太保負責進行調查性執法以維護國家社會主義理念。他們尋找並拘捕政治犯、猶太人和其他不良人士。由監獄釋放的政治犯時常立刻被蓋世太保重新逮捕並投入集中營。
1935年9月紐倫堡法案開始執行,這一法案最初禁止雅利安人和猶太人間的性關係和通婚,此後延伸至「吉普賽人、尼格羅人或其私生後代」。該法同時禁止在猶太人家庭中僱傭45歲以下的德意志裔女性作為家僕。與此同時,納粹黨通過政治宣傳以推廣「種族褻瀆」(Rassenschande)概念,以為此法案正名。由此猶太人和其他非雅利安人被剝奪了德國國籍。法律言辭同時還使納粹黨能夠剝奪不足夠支持該政權的任何人的國籍。11月頒布的法案將猶太人定義為任何有3名猶太裔祖父母或有兩名猶太裔祖父母並信仰猶太教的人。(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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