沉浮未歇─【西藏問題】
西藏問題是指中國對西藏是否擁有主權的問題,由此引發許多藏人希望在目前的西藏流亡政府的領導下,實現西藏地區自治,令中國政府給予西藏地區政治、宗教、言論自由,停止侵犯西藏人權,不再向西藏移民,同時停止在西藏地區長期以來的核試驗和傾倒放射性核廢料行為的政治運動。
目前,整個西藏地區是被中華人民共和國及印度共和國分別統治,同時相關的還有巴控喀什米爾。此外,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並未放棄對於西藏的主權。
西藏流亡政府是由十四世達賴喇嘛在印度成立。流亡政府認為,1959年中國人民解放軍在拉薩向達賴的追隨群眾開槍,並包圍達賴的住處,西藏再次發生大規模衝突。同年十四世達賴逃離拉薩。西藏流亡政府所訴求的「大藏區地區」合併也是現今西藏問題之一。1980年代,達賴喇嘛一度要求「大藏區地區」實質自治,到1989年,中國爆發六四事件,西藏流亡政府再次要求獨立。1997年以後,達賴喇嘛強調自己追求的是實質自治。
西藏流亡政府的最終政治目標是要求大西藏地區實現自治獨立。
1949年毛澤東在8月進攻蘭州時提出「西藏問題」要求彭德懷預做準備,11月再度提出,並認為這是需要「出兵解決的問題」。相關電報內容在當時屬機密。1959年拉薩衝突後,中國官方人民出版社才開始以「西藏問題」來稱呼。
西藏流亡政府聲稱1950年前西藏政府噶廈管理著衛藏、康區、安多三個西藏傳統省,也即大致相當於唐代以來藏族的傳統聚居區。「安多」地區涉及現在的青海省、西藏自治區、甘肅省及四川省的部分地區,「康區」涉及現在的四川省、西藏自治區、雲南省及青海省的部分地區。康區西部和衛、藏、阿里組成西藏自治區。
具體地說,西藏流亡政府對西藏領土的定義包含當今中華人民共和國西藏自治區、青海大部、以及新疆的五分之一地區,甘肅的三分之二地區,四川的三分之二地區,雲南的一半,面積達240萬平方公里。
然而,實際上早在18世紀清朝雍正帝在位時清政府即劃分西藏和青海、四川、新疆等省份的邊界,後面這些地方自那時開始已不在拉薩的管轄下。而噶廈成立於清朝乾隆帝頒布的詔令(西藏善後章程),故噶廈實際上從未管轄過此前已被劃離西藏的地區。
大藏區世居的其他民族包括:白族、布朗族、保安族、東鄉族、漢族、哈薩克族、回族、珞巴族、傈僳族、苗族、蒙古族、土族、門巴族、納西族 (包括摩梭人)、羌族、 怒族、普米族、撒拉族和彝族。
1987年9月21日,達賴喇嘛在華盛頓對美國國會的演講中提出解決西藏問題的五點和平計劃,其中包括把整個西藏轉化成為一個和平地區,要求印度軍隊從喜馬拉雅山靠近西藏的地區撤走,中國軍隊撤出「大西藏」地區。同時要求中國停止在西藏製造核武器及儲存放射性核廢料。
西藏流亡政府於2008年向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遞交的《為全體藏人獲得真正自治的備忘錄》中重申應對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藏人進行統一的管理,「現今的行政區域劃分,將西藏人分散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自治區和許多省份當中,從而造成藏人被分散割裂,各個地區發展不平衡,同時也嚴重削弱了保護和弘揚民族特性,文化與佛教傳統的力量。這一政策不但沒有尊重西藏民族的統一性,反而進行民族分裂,對西藏民族的統一性製造障礙,踐踏了民族自治的精神。在新疆和蒙古等主要的少數民族地區,大部分人民都包含在各自的自治區域內,而聚居的西藏民族卻被劃並不同的省區,仿佛在對待不同的民族。」
不過,這種劃分其實早在18世紀的清朝時即已成形,其後拉薩所管轄的地域即大致相當於今西藏自治區的範圍。這種行政區域劃分並非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才有的,而且當今西藏自治區的面積比中華民國所設置的西藏地方還要大。
學術界對西藏問題的觀點可以歸類為以下幾種:
(1)帝國主義侵略遺留的問題:持中國立場者多屬此類觀點,主要從維護國家主權的觀點出發,主張中國是多民族國家,認為在西方帝國主義介入中國之前,西藏自古是中國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西藏問題的產生源於帝國主義意圖分裂中國領土而未成功的遺緒。
(2)現代化過程產生的悲劇:例如王力雄《天葬》屬於此種觀點。 此主張大致上同意當代西藏屬於中國的一部分,但認為傳統的中藏關係並不能武斷套用主權概念。《天葬》一書承認中藏各自具有王朝與王國歷史,雙方的互動關係乃是一種傳統上以中國為中心的「天下體系」與「朝貢體系」。由於西方的侵略,中國在現代化過程中對勢力範圍內各地採取積極作為並同時轉型成為現代的民族國家,進而刺激影響西藏原有的社會體系並反抗中國。此種觀點對中藏雙方多採取同情與理解的態度。
(3)後殖民主義觀點:可以Dibyesh Anand為代表。此種觀點同意不應該用現代主權觀念理解傳統的中藏關係,也同意是因為西方的介入而導致了中國的轉型,但更加以延伸探討這些要素如何刺激影響西藏的轉變。此種觀點採取後殖民的角度,主張中藏皆因為面對一個巨大的「他者」而試圖凝聚建構「自我」的主體性。中國以西方為他者,而西藏則以西方與中國為他者。凝聚的過程伴隨著論述不斷的互動與再造。
(4)人權觀點:這類的討論基本上較不太碰觸主權問題,而多以現狀事實為出發點,關懷的對象是在解放軍入藏後,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破壞藏人的語言、宗教、文化、人權,包括強迫同化與文化滅絕,乃至於環境維護等種種議題。此種切入的角度主要將焦點放在質疑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的作為,並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應正視並改善這種情況。
(5)領土控制的問題:可以戈德斯坦為代表。 他認為西藏問題的核心就是在「誰統治、誰居住以及誰決定這塊土地的歸屬」,因而衍生種種爭端,並各自建構論述。因此即使今天西藏地區並不存在著迫害人權的事實,西藏問題也仍然會存在,達賴喇嘛與中共之間也仍然會繼續對立。影響所及,雙方甚至把歷史書寫作為鬥爭場域,包括對雙方關係的描寫,以及大西藏的存在與否等。
西藏獨立問題牽扯到世界各國在其週遭地區極為複雜的政治與經濟利益,其中包括曾統治印度的英國就曾對西藏獨立表達大力支持。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後,冷戰雙方的敵對使得西藏獨立運動得到西方的支持。由於西方媒體難以進入西藏自由採訪,難以獲得西藏被控制後相當時期內真實情況的新聞源,故而第三方的獨立報道長期缺失。同時,世界上共產黨掌權的國家都發生了大量的人權問題,中國共產黨也在建國後造成了大量侵害人權的事件, 中國共產黨在西藏的處理,在西方媒體上的形象一直較為負面。
21世紀起,在中國改革開放、國力日益強大之後,隨著對西藏地區統治日久,交通條件、生活品質、教育逐漸改善,仇恨排斥與衝突得到緩解,中國政府向少數民族地區移居漢民的政策似乎也取得了成功,有了漢藏和平交流的經驗,中國政府認為西藏獨立建國的可能性大為降低,不過位於印度的西藏流亡政府仍在堅持,因此,未來西藏獲得獨立的可能性依然存在。
1950年以前西藏與其它國家的交往
1949年7月22日,在尼泊爾申請加入聯合國的官方文件中,按如下順序列舉了與六個邦交國主權獨立國家的外交關係:英國、西藏、法國、美國、印度、不丹。由於聯合國要求申請入會的國家必須證明自身是主權獨立的,其中一項判斷標準,就是申請國須獲得其他主權獨立國家的承認。在這份尼泊爾申請入會的文件中,西藏被列於英國之後,法國、美國、印度、不丹之前,證明主權國家尼泊爾對西藏獨立主權的承認。聯合國接受了尼泊爾成爲正式會員國,也表明聯合國對尼泊爾所列舉入會理由的認可。這份文件的日期是1949年7月22日,其時宣稱對西藏擁有主權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政權本身尚未建立。
聯合國關於西藏問題的決議
關於西藏的主權爭議,聯合國大會於1959年,1961年,和1965年通過三項決議,分別為
1.聯合國大會決議第1353號(1959年);
2.聯合國大會決議第1723號(1961年);
3.聯合國大會決議第2079號(1965年)
決議呼籲尊重藏族人民的基本人權、民族自決權、宗教、文化自由。
藏美關係
柔克義是第一個進藏的美國官方人士。1887年化裝成喇嘛,對西藏進行了4年的秘密調查。著有《達賴喇嘛與清帝的關係》、《達賴喇嘛之國》、《西藏》、《1891-1892年蒙藏旅行記》等。
1942年,由於緬甸的失陷,滇緬公路被日軍切斷,中華民國政府決定修築一條從印度通過西藏到雲南的公路。這一計劃得到美國的支持。同年8月,美國戰略情報局(美國中央情報局前身)的兩名軍官伊利亞·托爾索伊(Ilia Tolsoy)上尉和布魯克·杜蘭(Brook Dolan)中尉抵達拉薩。他們是美國首次遣使入藏的使者。
1946年底,美國駐印使館代辦梅里爾(Merrell)提醒國務院「在目前印度、緬甸、印度支那與中國戰局不穩定的情況下,」美國要「防止在這些國家的反美勢力控制政權」,為此他建議「美國可以考慮在西藏建立空軍基地和火炮發射基地」。他強調達賴喇嘛的佛教主義是一種在亞洲中部及南亞佛教國家影響較大的反對共產主義的意識形態,美國可以用它「作為亞洲遏制共產主義的屏障」。 但梅里爾的建議沒有被採納,因為美國不願意因西藏問題引起中華民國的國民政府的不滿。
1948年初,西藏時任財政部長的夏格巴·旺秋德丹率領一支商務代表團訪問美國。此行目的有三:其一,試圖與美國高層領導人建立直接聯繫,以求在美國政府的幫助下實現「西藏獨立」;其二,從美國獲得金融通貨;其三,在美國秘密採購武器,以準備獨立時用。中華民國政府7月12日向美國駐華使館提出書面聲明和質詢。在中華民國外交的壓力下,美國國務院遠東司中國科電告中華民國大使館:「美國堅持承認中華民國在西藏的宗主權的一貫立場,美國政府無意變更其對西藏立場之意」。
1948年底,美國國務院派一位資深的外交家,蘇聯、東歐問題專家洛伊·亨德森(Loy Henderson)就任美國駐印度大使。1949年初,亨德森向國務院建議:鑑於國民黨政權「有可能失去中國」,美國應該重新修訂美國西藏政策,承認「西藏獨立」。但經過討論,國務院最終採納遠東司官員路絲·培根(Ruth Bacan)的觀點。她認為:其一,美國對西藏的政策不僅涉及美藏關係,而且還涉及美國與中華民國政府的關係問題;其二,由於西藏地理位置偏僻,政府和社會極端落後,使西藏發揮作用十分困難;其三,只有在美國採取大量的經濟和軍事援助的情況下,西藏才能發揮作用,而美國採取這些援助只能取道鄰國印度,如果印度不與美國合作,那麼美國對西藏援助物資的運送和與西藏關係的發展會十分艱難。由此,她認為,美國對西藏政策的最佳選擇是:
目前美國僅可以把西藏作為朋友相待;
要避免捲入中國對西藏問題複雜的「宗主權」的爭論之中,同時等待中國形勢的發展明了再作選擇;
一定要避免共產黨接管西藏;
要考慮西藏獨立、從中國分離是否有一個可行的、合法的、永久的根據。
1950年11月1日,美國國務卿迪安·艾奇遜在一次新聞發布會上宣稱美國將會認真看待共產黨向西藏發動進攻的任何一種新證據 。11月15日,拉美薩爾瓦多代表團團長赫克托·戴維·卡斯楚(Hector David Castro)在聯合國大會上提出討論西藏問題,但印度和英國兩個由於歷史或地理等原因最有發言權的國家,不願觸怒中華人民共和國(印度不願意因西藏而捲入「保衛西藏」的戰爭;英國更關心其在香港的利益受損),最後,印度強調西藏問題仍「存在和平解決的機會,聯合國還可以對此做工作」。11月24日,聯大總務委員會決定無限期延緩討論這一問題。
自從中華人民共和國建國成立,由於冷戰的需要,美國CIA直接雇傭14世達賴喇嘛的兩個哥哥,在1950至1959年之間,中情局數次鼓勵14世達賴喇嘛公開和中共對抗,進而流亡國外。同時,與英國一起促使印度同意接納14世達賴喇嘛和流亡的藏人。在50年代,美國科羅拉多山谷,秘密訓練藏獨武裝人員,並於1957年至1961年間,空投到西藏與中共作戰。
藏印關係
雖然西藏流亡政府位於印度,但基於印度政府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的關係,印度和西藏流亡政府之間也有一些爭議矛盾,而印度希望成為地區性的主導國家,它似乎並不支持西藏真正實現獨立。更可能的原因是印度希望利用西藏問題來牽制中國,但又不願歸還主權有爭議的土地給藏人,加上害怕國內分裂分子有樣學樣,故而在西藏問題上印度的態度一直十分曖昩。印度政府自尼赫魯時代起,1950年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建交後,由於承認一個中國,印度並無明確表達其立場。1959年,達賴出逃時印度曾提供協助,之後中印關係緊張導致中印邊界戰爭爆發。2004年中印關係緩和,印度宣布承認西藏自治區屬於中國,而中國也承認印度在1975年占領的原主權國家錫金成為印度錫金邦的合法性作為交換。然而,直到現在,中國政府仍不接受印度根據以前英帝國政府強迫西藏地方政府於1914年以西姆拉條約割讓給英屬印度的麥克馬洪線以南藏南地區、即印度阿魯納恰爾邦絕大部分,中國認為之一地區屬於中國西藏自治區的山南地區。由於當時的中國北洋政府代表拒絕在西姆拉條約上簽字,歷屆中國政府從不承認此法案。
藏臺關係
但在台灣地區自由民主化後有所改變,西藏流亡政府精神領袖第十四世達賴喇嘛於1997年、2001年及2009年三度訪問臺灣,前兩次分別拜會當時的中華民國總統李登輝和陳水扁,第三次則與民主進步黨主席蔡英文等政要會面,當時的中華民國總統馬英九則拒絕會面,即使在台北市長任內亦曾會見達賴。達賴喇嘛亦於臺北市設有「財團法人達賴喇嘛西藏宗教基金會」,以介紹西藏文化、弘揚藏傳佛法,並促進台灣與流亡藏人之間彼此的了解,加強雙方的合作關係。
臺灣也有關切西藏人權的「台灣圖博之友會」(「圖博」即西藏自稱音譯),反對西藏內的人權侵犯行為,並以言論及行動支持圖博人民依據國際法所享有之政治、經濟、社會、文化及宗教權利。中華民國總統陳水扁於2008年藏區衝突發生之際表示「西藏與中國雖然簽署了和平協議,但協議隨時可能變成廢紙,」「仍無法避免1959年的血腥鎮壓,1989年也再度爆發血腥鎮壓,當時下令鎮壓的就是當時擔任西藏黨委書記的胡錦濤,19年後,胡錦濤成為國家主席,仍再度發生這件令人遺憾的事件。」
前海峽交流基金會副董事長暨秘書長陳榮傑表示「1951年,西藏在砲火下,簽署《和平解放西藏協議》,其後,中共動輒鎮壓,所謂和平協議不如廢紙一張。國共打打談談,和談只是另一場戰爭的開始。」
臺灣的民主進步黨在質疑總統馬英九所提依「國家需要、民意支持(先經公民投票同意)、國會監督」等前提條件與中國大陸簽署和平協議時表示,西藏與中國大陸政府和談失敗的經驗在國際上是研究中國大陸外交談判的重要案例,中國大陸不是可以輕易信賴的談判對象,和平協議若缺乏第三者的監督與保證,對台灣根本沒有保障。台灣團結聯盟黨主席黃昆輝則警告:中共在簽完此協議之後就大舉進軍佔領西藏,殷鑑不遠。
重要歷史事件:
1>1720年(清康熙五十九年)
清朝出兵西藏趕走準噶爾汗國軍隊並護送七世達賴喇嘛回藏。清政府從此在西藏駐軍。
2>1793年(清乾隆五十八年)
清軍擊敗侵入西藏的廓爾喀軍隊後,乾隆帝頒行大將軍福康安所奏《欽定藏內善後章程》二十九條,整頓西藏各項事務,包括活佛轉世實行金瓶掣籤制度等。此後西藏的政務基本依照此章程行事。
3>1904年(清光緒三十年)
英屬印度外交使團在榮赫鵬的率領下經由錫金進入西藏要求談判不成,演變成英國侵藏戰爭,最後攻陷拉薩,第十三世達賴喇嘛出逃,英國與噶倫等官員簽訂《拉薩條約》,駐藏大臣則拒絕簽署。
4>1912年(中華民國元年)
年初,流亡印度的十三世達賴喇嘛發布《告民眾書》「(漢人)固當驅除淨盡……總期西藏全境漢人絕跡,是為至要」,達桑占東承達賴之意組成一萬名「西藏民軍」,圍攻江孜、亞東、日喀則等地的清軍。
10月28日,袁世凱代表北洋政府發電表示恢復「達賴喇嘛」封號。十三世達賴喇嘛拒絕,表示他要在西藏行使政教權力,原來就沒有要求中國政府給予封號。至年底,因清朝滅亡和中華民國成立,滿漢駐軍和駐藏大臣全部離開拉薩。
5>1913年2月14日,達賴喇嘛在布達拉宮發表《聖地佛諭》,闡述西藏一直具有的獨立地位,將元朝開始與中國中央政府的關係定義為宗教性的供施關係,隨著與清朝中央政府矛盾的爆發和清朝的崩潰,這些關係都已經結束。一些學者將《聖地佛諭》看作是西藏的獨立宣言。
10月13日,在英國的要求下,西藏、英國和中華民國政府的代表在西姆拉舉行三方會談。西藏的立場是要求承認和保證其完全完整的獨立地位;中華民國中央政府則堅持西藏是中華民國領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要求擁有西藏的外交和國防權利,以及一定程度的地方行政權利;英國則以劃分外藏和內藏的方案進行調和,並據此提出了一個協議,內藏(青海,甘南,川西,滇北)主權歸中國,外藏(除安多和康省的藏區,基本等同於今天的西藏自治區)建立西藏國,內政自治,外交歸中國,中國享有其宗主權,但不擁有主權。西藏與英國簽署了西姆拉條約,但中華民國政府最終拒絕在協議上簽字,並拒絕承認英藏雙方簽訂的任何條約和協議,即所謂的「麥克馬洪線」將部分西藏領土劃歸印度。
是年達賴喇嘛在西藏發行貨幣和郵票。
6>1938年(中華民國二十七年)
9月24日,中華民國蒙藏委員會頒布《喇嘛轉世辦法》,共13條。重申金瓶掣籤制度。明確規定十四世達賴喇嘛、班禪額爾德尼、哲布尊丹巴呼圖克圖暨各處向來轉世之呼圖克圖、諾門汗、班第達等圓寂後,應報由該管地方最高行政機關轉報蒙藏委員會備案;轉世靈童訪獲後,報由該管地方最高行政機關轉報蒙藏委員會查核,分別掣簽等等。
7>1951年
4月,在打敗西藏東部和北部的少數藏軍,解放軍約幾萬人向西藏中部地區推進。西藏噶廈政府代表團不得不前往北京進行和談。以阿沛·阿旺晉美為首的五人代表團前往北京。
5月23日,西藏代表團在沒有向西藏地方政府彙報的情況下與北京政府簽訂了《中央人民政府和西藏地方政府關於和平解放西藏辦法的協議》,協議一共十七條,規定:「西藏人民團結起來,將帝國主義侵略勢力驅逐出西藏;西藏地方政府積極協助人民解放軍進入西藏,鞏固國防;西藏實行民族區域自治;西藏現行政治制度和達賴喇嘛、班禪額爾德尼的固有地位及職權,中央不予變更,各級官員照常供職;實行宗教信仰自由的政策,尊重西藏人民的宗教信仰和風俗習慣;逐步發展西藏民族的語言、文字和學校教育,以及農牧工商業,改善人民生活;西藏地區的涉外事宜,由中央統一管理。」協議還明確規定,有關西藏的各項改革事宜,中央不加強迫,西藏地方政府自動進行改革。這個文件標誌著中國實現了對西藏的控制。
5月27日,達賴喇嘛從北京的廣播中得知簽訂和平解放西藏十七條協定的消息。
7月,張經武將軍抵達錯模會見丹增嘉措,打算讓達賴喇嘛與解放軍軍隊一同進入拉薩。但丹增嘉措堅持自己先回拉薩。
8月,避難在外大半年的達賴喇嘛回到拉薩。
10月26日—27日,代表中華人民共和國實質主權的三千餘解放軍進入拉薩。另外,從西藏東部和新疆等地有兩萬餘解放軍進入西藏,並控制了日土、噶爾等重要地區,隨後又進駐江孜、日喀則等地。於是,拉薩在內的西藏全部主要城市都有解放軍駐守,並在西藏東部和西部的整個地區集中大量的軍隊。至此,中華人民共和國取得對西藏之實質控制權。
11月15日,拉美薩爾瓦多代表團團長赫克托·戴維·卡斯楚在聯合國大會上提出討論中共「進入西藏問題」。
11月24日,在印度和英國的動議下,聯大總務委員會決定無限期延緩討論這一問題。
8>1959年
中共官員張經武邀請剛得到學位的達賴喇嘛一同欣賞歌舞,中央官員多番催促希望確定表演時間,丹增嘉措最終選定3月10日。
3月10日,藏族中擁護達賴喇嘛的群體擔心達賴喇嘛遭中共綁架,包圍達賴喇嘛的夏宮羅布林卡,勸阻他赴約,並在大街上張貼海報、呼口號,要求中共離開西藏。最後演變為武裝衝突。西方國家將這件事定性為中共對西藏的武裝入侵,雖然中共1951年便取得了西藏的實際控制權。後來,流亡藏人將3月10日視為正式起義反抗中共的紀念日西藏人民起義日。
3月17日,持續近一周的談判破裂後,解放軍開始炮擊藏族反抗武裝占據的羅布林卡,當天深夜達賴喇嘛離開拉薩,飛往印度實際控制的達旺地區,開始了與8萬西藏人一起的流亡生涯。
3月26日,出於反中共目的,蔣介石發表《告西藏同胞書》聲援西藏抗暴,宣示:「將俟摧毀匪偽政權之後,西藏人民能自由表示其意志之時,本民族自決的原則,由西藏人民決定西藏未來的政治制度與政治地位」。
3月28日,國務院總理周恩來簽署國務院令,宣布解散原西藏地方政府,由西藏自治區籌備委員會行使西藏地方政府職權,並在西藏實施民主改革,廢除政教合一的封建農奴制。
4月29日,噶廈政府人員在印度達蘭薩拉宣布成立西藏流亡政府,要求西藏獨立,並在西方社會逐漸得到了一些支持。班禪則支持中共。
6月20日,達賴喇嘛宣布不承認「十七條協議」,並聲明「十七條協定」是西藏政府和西藏人民在武力逼迫下簽訂的。西藏流亡政府指,當年由阿沛·阿旺晉美率領的5人談判代表團,是在中共當局的逼迫下和北京簽署17條和平協議的。當時他們在無法通知西藏政府的情況下,以個人名義在協議上簽名,文件上的印章沒有他們的正式官銜。
同一年,西藏開始進行名為西藏民主改革的土地改革運動。
1959年、1961年和1965年,在達賴喇嘛呼籲下,聯合國通過三次決議,要求中共政府尊重西藏人權與藏人民族自決的願望。
9>1963年
達賴喇嘛頒布一份基於《世界人權宣言》的民主化憲法草案(名為「流亡藏人憲章」),成立由流亡印度的難民選舉產生的西藏流亡議會,並由西藏流亡議會選出西藏流亡政府。憲章還規定了其人民擁有言論、信仰、以及集會自由。
10>1989年
1月28日,十世班禪班禪額爾德尼·確吉堅贊於西藏圓寂。
3月,對中國政府的西藏政策不滿的人士發起遊行示威,並引發1989年拉薩騷亂,最終演變成流血衝突。當時的西藏自治區黨委書記胡錦濤向中共中央申請了戒嚴。
3月7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在拉薩宣布戒嚴、出動武裝警察和中國人民解放軍部隊以武力平定的事件。這次事件中有387人死亡、721人受傷。
11>1995年
5月14日,在全國政協委員、班禪靈童尋訪小組組長、扎什倫布寺住持恰扎仁波切將尋訪結果通信告知達賴喇嘛後,達賴喇嘛單方面宣布更登確吉尼瑪是十世班禪喇嘛的轉世靈童。北京政府隨即宣布恰扎仁波切「叛國」,並且不承認更登確吉尼瑪的靈童候選資格。
5月17日,只有六歲的更登確吉尼瑪與其家人被人帶走,下落不明。傳與父母在中國北京遭軟禁。
11月29日,中國政府經過金瓶掣簽,最終認定堅贊諾布為第十世班禪額爾德尼的轉世靈童。
12月8日,堅贊諾布按照藏傳佛教儀軌和歷史定製在扎什倫布寺舉行了坐床典禮,經師波米·強巴洛珠活佛為其剃度,並為之取法名為吉尊·洛桑強巴倫珠確吉傑布·白桑布。
12>1996年
恰扎仁波切於次年被判處有期徒刑6年。
13>2001年
在第十四世達賴喇嘛的建議下,印度的西藏流亡社區以直接選舉形式推舉了首名西藏流亡政府的首席部長噶倫赤巴,然後再由噶倫赤巴向議會提出其他內閣成員的候選名單,經議會通過後正式任命之。
14>2005年
流亡的達賴喇嘛的態度已轉向緩和,其政治訴求也從完全獨立向自治轉變,其政治主張被稱為中間道路、真正自治。達賴喇嘛在接受《南華早報》的採訪中公開表示:「我們願意成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部分,讓北京管理,但保存我們西藏的文化、宗教和環境」。
15>2006年
9月30日,中國發生邊防武警向企圖穿越西藏與尼泊爾邊境上的囊帕拉山口(海拔5700米,一譯朗喀巴山口)、出境前往尼泊爾的75名西藏逃亡者開槍射擊並至少打死兩人的囊帕拉槍殺事件。
16>2008年
3月,部分藏族人士為了紀念1959年3月初武裝反抗中華人民共和國49周年,在中國的藏區、印度的部分藏族激進人士集體抗議,但後來演變成2008年藏區騷亂,部分藏族暴亂者襲擊漢族、回族平民和商店、汽車等民用設施;中國政府出動大量武警以催淚彈、盾牌陣等方法以恢復社會治安。地點以西藏自治區的首府拉薩為主(稱「三·一四事件」),事件波及甘肅省甘南藏族自治州(2008年甘南騷亂)、四川省阿壩藏族羌族自治州(2008年阿壩騷亂)等地。印度、尼泊爾等國也有相關的抗議活動發生。
3月15日,拉薩市內大致回復正常,但所有店鋪都沒有營業。
3月17日,記者被送離拉薩。
3月25日,記者才再由官方安排進行採訪。由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對媒體新聞採訪加以嚴格限制,所以在此次軍民衝突中的傷亡人數沒有統一的數目。中華人民共和國官方宣布有22人在暴亂中死亡,這些人都是被暴亂者襲擊的非藏族人,或為非藏族人開設店鋪的藏族雇員。西藏達賴流亡政府宣布148人死亡。
6月4日,達賴喇嘛在接受《新印度時報》記者採訪中表示,位於「阿魯納恰爾邦」(中方不承認該邦存在)的達旺屬於印度領土,再次證實1913年1914年西藏與英國簽署的《西姆拉條約》有效性,承認麥克馬洪線。
11月,西藏騷亂後,西藏流亡政府曾三次派出人員前往北京進行商談。藏方代表甲日等人再次到北京與統戰部部長杜青林會談,提出「為全體藏人獲得真正自治的備忘錄」。但新華社隨後發文駁斥該備忘錄,認為仍是一份「假自治、真獨立」的主張。
17>2011年
3月14日,達賴喇嘛致函第十四屆西藏人民議會全體議員,稱為推進民主制度,「不再擔任領導人的職責、而是由人民選舉產生的領導人承擔起所有政治權責」
4月27日,洛桑森格正式當選西藏流亡政府新一屆總理。
8月8日,洛桑森格宣誓就任流亡西藏內閣總理(噶倫赤巴),第十四世達賴喇嘛將一切政治權力移交給他,終結了西藏政體政教合一的傳統。
18>2012年
1月23日,因藏人自焚,再度引發衝突,阿壩、甘孜、色達青海多地發生示威遊行和流血衝突。
用科學史實揭開西藏早期歷史的神秘面紗
西藏高原平均海拔 4000米以上,素有“世界屋脊”之稱。由於其特殊的自然地理與環境條件,長期以來這片土地也被視為人類“生命的禁區”。究竟人類何時開始踏上西藏高原?他們又是如何在這裏生存繁衍下來的?
這些涉及早期人類開發西藏高原的歷史,從來就是撲朔迷離,被厚重的神話與傳說織成的帷幕所遮蓋。用科學的史實重新揭開西藏早期歷史的神秘面紗,成為國際學術界共同關注的重大學術課題之一,而一部西藏早期歷史不僅是西藏地方史,也是中國上古史重要的組成部分。
西藏史前史的時空界定
“西藏”這個地理概念晚至明代才開始出現在漢文文獻當中,在此之前曾經有“蕃”、“吐蕃”等不同的稱呼,其地域範疇在不同的歷史時期也有不同的變化。我們不討論這些名稱的演化過程,仍然採用“西藏”這個地理和行政的概念來論述這一地區的早期歷史。需要說明的是,雖然本文所指的西藏,即以今天西藏自治區的地理行政區域為核心和中心區域,但在論及藏族早期歷史時,有時也會涉及青海、甘肅等其他藏族聚居區。
關於西藏“史前史”的時間概念
與空間範疇相比較,時間範疇的界定要複雜得多。這裏所說的西藏“早期歷史”,在下文中將被“史前史”這一概念所替換。但是,對於什麼時期可稱為“西藏的早期歷史”、什麼是早於西藏歷史時期的“西藏史前史”,國內外學術界從來就有不同的認識與表述,我們可以大體將其歸納為以下三種情況:
1 以佛教傳入西藏的前後劃分史前史與歷史時期。
2 以松贊干布建立統一的吐蕃王朝並創立藏文字劃界,以前屬於西藏史前史,以後屬於西藏歷史時期。
3 按照考古學的分期,將石器時代、早期金屬時代劃入西藏史前史,其後劃入吐蕃王朝時期。
綜上所述,長期以來,對於西藏史前史的理解並沒有統一的認識。本文將考古學上西藏自舊石器時代以來,直到早期金屬時代這段時間都視為西藏史前史,時代下限為 6世紀後期;而將以松贊干布為第一代贊普建立起來的吐蕃王朝時期視為西藏歷史時期之始,時代上限為 7世紀初期。
當然,這種直接將考古學的概念轉化為歷史年代概念的方法也不是沒有問題的,如同將某個考古學文化與某個民族的族屬直接掛鈎一樣,都存在著危險性,只是相對其他概念而言,稍顯合理而已。
突出而尷尬的地理位置
“中國的西南地區,位於亞洲大陸的南部,包括四川、雲南、貴州三省和西藏藏族自治區。北接黃河中上游的青海、甘肅、陝西諸省,東與湖北、湖南、廣西相連,南與印度、不丹、老撾、越南等國為鄰。是連接亞洲大陸腹地與印巴次大陸及中南半島的樞紐。......使石器時代西部高原的畜牧或半農半牧的民族與平原的農耕民族聯繫起來。
這兩種不同傳統的文化的匯合,就更加豐富了本地區史前文化的內容。......它那獨特的地理位置,又使它在亞洲大陸具有縱貫南北,連接東西的作用。在人類歷史發展的黎明時期,西南地區的重要性,基本上就是由這些客觀的因素決定的。”
“縱貫南北、連接東西”,儼然是一個十字路口的位置,這是僅就西南地區的地理位置而言的。但在歷史上這個十字路口雖然確實承載了許許多多南北東西的文化交往,卻也沒有特別的繁華。這是因為西南地區高原廣布、大山橫亙、激流並列、環境多樣、民族眾多、交通比較困難。
“蜀道之難,難於上青天”確也是現實基礎上的文學誇張。若說是十字路口,也應該是一個道路難行、處境尷尬的十字路口。位於西南地區西端的西藏高原,這樣的位置和處境最為突出。
封閉的地理環境和獨特的地理單元
按照板塊構造學說的觀點,青藏高原的形成是印度洋板塊向北漂移並與歐亞板塊碰撞的結果。大約從1億年前後的白堊紀中期開始,由於印度洋洋底的擴張速度加快,使印度洋板塊迅速(相對一般地質運動而言)往北推移,並且在現今的雅魯藏布江一帶向下俯衝,插入歐亞大陸前緣的下面。
從始新世到中新世,兩個板塊的陸殼相接並發生碰撞後,印度洋板塊繼續向北移動,導致地殼的大規模縮短和加厚,南北兩個板塊的接觸地帶岩層發生彎曲、破裂和隆起,形成了喜馬拉雅山的雛形。
在印度洋板塊向北擠壓的同時,青藏北部的塔里木剛性地塊也相對向南擠壓,並俯衝插入到昆侖山之下。這樣,青藏地區被南北兩個陸塊所夾持和抬升,在其邊緣出現了一系列巨大的斷裂帶,形成了被斷裂帶所圍限的巨大菱形斷塊的地質實體,確立了青藏高原這一完整地貌單元的輪廓。
西藏史前文化受到地理環境方面最為明顯的影響在於:
其一,由於高原面積極其遼闊,形成了不同的地理單元,地域性差別十分明顯,所以反映在史前文化的面貌上也具有多樣性,各個不同的地理單元中,既有較為單純的遊牧、狩獵、採集文化,也有農耕與遊牧、狩獵相兼營的農業文化。
其二,西藏高原雖然環境惡劣、交通險阻,人類文化的分佈和發展總體上講與同時期的黃河、長江流域史前文化相比還比較薄弱和滯後,但這裏絕不是文明的空白區,其文化也並不淺薄和單一,由於其封閉和獨特的地理環境,反而使得傳統文化和外來文化能夠長期在高原上延續、傳承、沉澱和轉化並相互交融,使其文化面貌在總體上顯得古老而厚重。
其三,在氣候、環境影響和制約下形成的文化區域和類型在西藏高原的史前時期就已經初露痕跡,人類生存活動方式與自然環境之間的關係早在史前時代就形成互動的趨勢。西藏高原的幾大氣候、環境類型區域,早在史前時期就已經有了與之對應的、可以觀察到的考古學文化因素,兩者之間有著相當明顯的對應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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