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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0-23 13:45:53| 人氣7,882|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附錄--※常、樂、我、淨之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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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常、樂、我、淨之義※

 

凡夫之常、樂、我、淨四顛倒:

 

1.指凡夫的四倒,即:

 

一、常顛倒,無常認為有常。

 

二、樂顛倒,以苦當作樂。

 

三、淨顛倒,以不淨為淨。

 

四、我顛倒,無我認為有我。

 

2.指二乘的四倒,即:

 

一、無常顛倒,於涅槃之常而計無常。

 

二、無樂顛倒,於涅槃之樂而計無樂。

 

三、無我顛倒,於涅槃之我而計無我。

 

四、無淨顛倒,於涅槃之淨而計無淨。

 

涅槃之常、樂、我、淨四德:

 

指大乘大般涅槃所具有的四種德,即常、樂、我、淨。

 

一、常者,涅槃之體,恆常不變,沒有生滅。

 

二、樂者,涅槃之體,永遠寂滅、安閒、受用、無絲毫的煩惱。

 

三、我者,涅槃之體,得大自在,沒有絲毫的束縛。

 

四、淨者,涅槃之體,解脫一切的垢染,非常清淨。

 

印度的早期佛教,以為常、樂、我、淨是四種顛倒,因此教導人們應該修習四念處。它們是:觀身不淨,觀受是苦,觀心無常,觀法無我。也就是說,早期的印度佛教以為,我人的肉體是污穢不淨的,因此,我人應該用「不淨觀」來對治我們對於肉體的執著;我人的情感()是不易滿足而苦楚的,因此應該用「苦觀」來對治我們對於情感的執著;我們的心識是變化無窮的,應該用「無常觀」來對治我們對於心識的執著;我們的身心並沒有永恆不變的東西(),因此應該用「無我觀」來對治我們對於自我(Ātman),即「靈魂」的執著。

 

印度的後期佛教徒,對這四種「顛倒」卻有不同的解釋。他們一反早期佛教的主張,以為世間應該有常、樂、我、淨的事物,叫做「涅槃」(即解脫煩惱)。早期的印度佛教,不從正面來說明「涅槃」詞,僅從反面消極地說它是「煩惱的止息」。後期的佛教卻進一步從正面,積極地說它其有常、樂、我、淨等「四德」(四種德性)。而大般涅槃經更說,涅槃具有八種特性,它們是:盡、善性、實、真、常、樂,我、淨。

 

這些後期的佛教經典,還說到佛陀有兩種身體。一種是真身,名叫「法身佛」,它是常、樂、我、淨的;另一種是肉身,因為是示現給凡夫看的,所以是無常、無樂、無我(不自在)、不淨的。基於這種觀點,這些後期的佛教經典,認為印度的釋迦,只是肉身而不是法身,而釋迦也並沒有去逝,目前正在印度拘尸那城某一個地方沈思當中,因為他神通廣大,因此一般人的肉眼看不到他。

 

還有一些後期的佛教經典,更帶著批判的口吻,直指早期佛教經典是錯誤的見解;例如「勝鬘經」就曾經說:「見諸行無常是斷見,非正見。」這意思是,把世間的一切事物(諸行)看成是不永恆的(無常),這是錯誤的見解(斷見)

 

很明顯地,後期佛教之所以主張世間存有常、樂,我、淨的事物,乃是受了印度傳統致派-婆羅門教的影響。婆羅門教以為,宇宙的創造原理-梵(Brahman),具有常、樂、我、淨的德性。後期的印度佛教,受到這些影響也提出涅槃、法身等的常、樂、我、淨說。

 

涅槃只能被親身作證的聖人們完全理解。尚未證悟涅槃的人們至少應當知道它的三個特點:

 

1.涅槃是常,即「不生、不長的非緣生法」,不是因緣和合而生的,是無條件的存在。

 

2.涅槃是樂,即由於此處無諸苦。

 

3.涅槃無我,就是指涅槃不為我所有、不是我、不是我的自我、在我裡面沒有涅槃,在涅槃裏也沒有我。

 

「入滅」、「般涅槃」、「取涅槃」不能理解為進入了某個被稱為涅槃的地方或境界。涅槃並無來、去、進、出這些概念。

 

尚有一種大涅槃,也就是我們通常說的「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意思為如來的法身。

 

《勝鬘經》云:「法身即如來大般涅槃之體。」

 

大涅槃是諸佛的法界,是諸佛甚深的禪定,也就是「常樂我淨」的境界,此境界惟佛能證。

 

《法華經》云:「惟如來證大菩提,究竟圓滿一切智慧,是名大涅槃。」

 

如來藏學派「涅槃」的中心思想,主要有三:第一,如來常住;第二,涅槃「常樂我淨」;第三,一切眾生皆有佛性。

 

大乘「般若」明無我,講「真空」;大乘如來藏學派「涅槃」示真我,講「妙有」。

 

從大乘思想的發展看,大乘《涅槃經》出現在般若經、法華經、華嚴經等大品類經之後,以對治認為「涅槃」是永遠沉寂的消極涅槃觀。

 

根據提出原始佛教概念的近現代學者研究,涅盤一詞在佛陀出世前,印度《奧義書》思潮就已經在使用了,原先涅盤係指回歸於包含一切且常樂我淨的清靜梵我,這個在耆那教教義中可以看明。

 

而佛陀覺悟後,明白「因緣法」,對涅盤一詞有新的定義和解釋。

 

                    如實正觀世間集者,則不生世間無見;

                    如實正觀世間滅者,則不生世間有見。

 

世間指五受陰:色受想行識,亦指十八界,即六根六境六識。

 

1.世間集,指五受陰的流轉變異是隨無明貪愛因緣驅動支持而有生命現象,是實實在在的現前一切,所以不會說一切都沒有。

 

2.世間滅,指五受陰的流轉變異隨著無明貪愛因緣滅除而不再有生命現象,所以不會說一切的存在都是實有永恆。

 

所以要明白佛陀所定義的涅槃,必須先了解因緣法。生是依因緣支持而生,不是本來就有。而凡生起之一切,皆會隨其賴之生起的因緣滅而滅,不會恆常存有。而隨著因緣的滅盡,稱之「滅」,此為佛陀所定義的涅槃。

 

平時所以為的生滅,是以為事事物物自己在那邊生滅,但事實上並非如此。事實只是依著五受陰因緣相互影響而不斷再改變,只是改變並未滅去。只有隨五受陰因緣滅盡,才是滅,而""無因緣可記說。

 

生命的升起,是依種種因緣條件才有的現象,隨著五受陰因緣和依無明和貪愛驅使之條件的變異,而不斷變化生命型態。

 

只有隨著無明和貪愛的滅除,驅使五受陰增長的因緣消除,無依此因緣影響的未來生命現象升起,是為滅。依因緣滅而滅,不能說去哪裡或在哪裡,只是無生命升起的因緣。並不是什麼都沒有,也不是有什麼。純粹是探討因緣的流轉影響變異,並非有什麼存在,也不是一切虛假,真真實實隨因緣生而生,隨因緣變而變,依因緣滅盡而滅,滅盡不起,無因緣可記說。

 

凡夫的常、樂,我、淨在於我執與法執。所謂我執,是指「常、樂、我、淨」的思想。

 

1.「常」是永恆不變的意思。一般民間信仰以為人死如換衣服,衣服穿舊了,換件新的;衣服穿髒了,換件乾淨的。這個軀殼肉體就像衣服,可以一生一生地換,今生穿牛皮,來世穿人皮,再下一世穿狗皮,而這些皮囊裡的性靈則永遠不變,這種思想也是「常」。

 

依佛法來觀這軀殼肉體固然會生老病死,而神識也一樣沒有固定不變的本體。由於識蘊經常因業力的作用而變化,即使今世與前世都做人,也因識蘊不同而出現人格的差異,所以實際上根本沒有一個恆常不變的「我」。

 

2.「樂」即快樂之意。眾生皆有不同層次的快樂,螞蟻有螞蟻的快樂,糞蛆有糞蛆的快樂,狗有狗的快樂,人有人的快樂,上了天,天有天的快樂。從天人看人間的快樂,算不算快樂呢?當然不算。如人看狗的快樂,算不算快樂?狗吃屎很快樂,而人會去和牠同樂嗎?

 

因此,既然不同的生命層次自有其不同的快樂,那就沒有所謂真快樂。再從無常的角度看,世間的一切喜樂,如財富、尊榮、健康、聰明,乃至風調雨順、國泰民安等,雖然會使人感到滿足,但是到了變化的時候,苦就跟著到來,不能不說「諸受皆苦」了。

 

3.「我」是獨立自存的意思。依佛法講,一切存在的事物,都不過是因緣和合的暫時現象,絕沒有任何東西是可以獨立自存的。

 

4.「淨」,在凡夫的立場看,也是因層次而有不同,由於心理情況的差異,對相同的境界會產生淨或不淨的認識與感受。而人間的清淨,從天上來看,就變成了垢穢而非清淨。

 

所以凡夫認識的「常、樂、我、淨」都是顛倒見,有顛倒的思想就會產生顛倒的行為。

 

到了小乘,則講「無常、苦、無我、不淨」,他們從常見無常,從樂見苦,知苦而知修道,修道至徹悟無我而得解脫。

 

凡夫因為有「我」,「我」是無常的、痛苦的、不淨的,徹悟了「無我」固然是好,但此等聖人很可能因此而厭離人間,執「無常、苦、無我、不淨」,而汲汲要入涅槃。這種去了「我執」而未去「法執」還是不究竟,應該更上一層樓,修菩薩的境界,就是:「非常非無常、非樂非苦、非我非無我、非淨非不淨!」這也就是佛法所謂的「中道思想」。

 

「中道」就是既不執常,也不執無常;既不執我,也不執無我。因為執著身和心的對立,自和他的對立,物和我的對立,乃至煩惱和菩提的對立,生死和涅槃的對立等等。在五蘊法中產生種種錯誤的妄想,凡夫以我執為夢想,小乘以法執為夢想,大乘菩薩則是以遠離我執法執顛倒的夢想。


 

台長: 幻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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