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農村再生條例的非非之想
農村再生條例正沸沸揚揚,但怎麼談、怎麼爭,還是不知身為一個無能置喙的小小農的自己能夠幹啥?只好自個兒發發白日夢,想想如果我有2000億可以拿來讓「農村再生」,我會怎麼做?
不過一開始,筆者強烈想先澄清一個問題:「農村幹嘛再生?」因為農村自頭自尾,上至三黃五帝,下至扁進看守所、馬進史博館看樓蘭美女,農村就一直在那兒未曾死亡(然而有一部份是確實消失了,想想應該沿著101周圍再復原幾塊春耕夏耘、秋收冬藏的稻田才是),而如果某個事物、生命根本未曾死去,你怎麼能夠要他再生呢?【作者註】而真實發生、唯一改變且持續不斷變動的,不過是「規模」問題,要嘛是農村人口眾多、手工業發達,要嘛農村人口老化,產業蕭條;但不管如何改變,農業仍會是人類的生命之本,民以食為天這句話仍舊受用。
但不管如何,我想至少我就還活在農村裡,且正在照顧祖先留下來的幾塊田地,希望它能再度長出翠綠的稻禾,結下無數金黃色的穀米,雖然十多年來地裡也長東西,但多數是野草、野花、野樹,想想這些實在無法拿來填飽肚子。
那麼,就從我這塊只單純因為繼承就已經變得愈來愈小的土地往外看,農村到底需要什麼?
時代變遷,快速興起、規模巨大的城市和農村玩起了一面倒的拉鋸戰,所以此刻農村人口下降、老化,不過是很自然而然的一個事實罷了!雖然這樣的事實如此令人感傷,也叫人憂心。
然而不管那個時代,組成一個社會之基礎,支撐社會運作的永遠是中堅份子,而這些中堅份子和中產階級重疊性很高;所以觀察一個國家會走向何方、會如何發展,只要看看這個國家的中堅份子「受什麼教育」,在「想些什麼」與「做些什麼」,就可輕易預先窺見這個國家的未來。
那麼正如同城市裡的中堅份子在擁護、推動「消費生活」一樣,農、漁村裡也有一批中堅份子,只是他們同樣也擁護、推動鄉村生活嗎?然而答案很清楚:「並不」。幾乎是很可悲的,近幾十年來,鄉村的中堅份子只想把孩子送往外頭送(鄉村沒有高等教育學府,所以也不得不),結果這些孩子多數都像被放出籠子的鳥兒般不再回鄉;近十幾年來,鄉村的中堅份子要嘛堅持藍色,要嘛變裝成綠色,然而不約而同的,除了新增許多馬路、蚊子館、肥了個人荷包…,這些人都輸掉了自己的故鄉。
只是不管如何,我們仍舊需要這些中堅份子與他們的後繼者(或者如我一般的城市適應不良者,敢於違背既有價值、歸返田園),因為沒有了這些人,農村將真正的消失。
那麼請在這樣的前提下,來看看我的白日夢版「農村再生條例」,喔~不是,因為時代的淪陷,我比較希望叫它是「農村光復條例」。現在我們來看看阿不版的:
農村「光復」條例草案說明
在二十世紀初之都市化風潮及工商蓬勃發展趨勢下,人口大量往都市集中,造成農村人口外移嚴重,居住之高齡者相對較多。……造成農村發展嚴重落後,生活機能明顯低落,城鄉差距越來越大,致農村生活及文化特色逐漸喪失。……由中央主管機關設置新臺幣一千五百億元之農村再生基金(實際上目前已擴增至2000億),執行農村再生計畫,照顧四千個農村及六十萬以上之農戶,爰擬具「農村再生條例」草案……其要點如下:(以上引自行政院農村再生條例草案說明)
一、本條例之立法目的為建立鄉村居民「自主性之鄉村規劃」與「在地性之教育學習」,以利鄉村永續之文化、產業與環境發展。
二、主管機關為行政院「農業部鄉村發展局」(咦~搞了半天台灣根本還沒這種部會啊!當今自稱為已開發國家者,好像尚未設立農業部的國家沒幾個了,由此看來台灣應該是開發中國家吧!)
三、以鄉村社區為計畫範圍,聯合一或數個同質性與地緣性高之鄉村社區,由「農業部鄉村發展局」指導並補助相關資金與資源成立其在地「專屬」之「鄉村學園」。
四、鄉村學園得自行辦理或與現有之公、私立學校合作辦理在地性之鄉村課程,內容應含括文化傳承、民俗傳統、鄉村產業、有機農業、心靈成長、科技利用、環境規劃、永續生態、醫療照護等類別,同時每門課程的上課總時數應有「1/3以上時間用於實地體驗、操作與勞動」。
五、鄉村學園辦理之課程應納入、融入現有國民教育學程內,並逐漸擴展至高中職與大學教育體系。
六、隨鄉村學園課程的開設與內容的逐漸完備,視情況可由鄉村學園「頒發高中或大學之相等學歷」。
七、鄉村學園應辦理適合鄉村中高齡者參與之課程。
八、由「鄉村學園」指導,組織修習過一定時數鄉村學園課程之在地居民組成「社區發展協會」,推動與承接所有民間自主性或政府行政單位進行之社區營造工作,其中包含社區公共設施、建築物與景觀之管理及維護。
九、農村聚落閒置與疏於管理之公有土地及農會、農田水利會、國營事業土地,得配合「鄉村學園」,實施空間活化再利用,除增加鄉村學園的實習與活動場地,並可做為「鄉村學園自主營運之營利空間」。
十、鄉村社區因有發展需要,需將既有農業用地擴大者,應以組成「合作社」方式辦理,並由「鄉村學園」從旁進行溝通、協調工作。
十一、為追求環境永續,對具危害性之農業生產廢棄物或對農村發展不利之土地利用行為,應依土地管理及環境保護相關法律予以限制。並由在地之「鄉村學園」、「社區發展協會」組成社區巡守隊進行稽查、舉發和監督改進。
十二、鄉村學園應積極發展在地性之「青少年教育課程」與「嬰幼兒及中高齡者之醫療照護系統」。
十三、為培養在地青少年與青年,增進其家鄉、土地、傳統文化之認同,應在鄉村學園內設立「少年會所」與「青年會所」,並舉辦相關之培力課程與成長、進階訓練。
十四、鄉村學園應鼓勵「青年會所」之青年積極參與在地之「社區發展協會」;同時在地之「社區發展協會」應明訂一定數額之協會幹部與理監事由青年擔任。
十五、………..
十六、…………..
十七、十八、十九….
好了,好了,作夢的時間不要太長,田裡還有好多事要忙,自己的生態池還沒挖好,還想多種些樹,書屋也還沒蓋好,就算蓋好了,也還有乾濕分離的生態廁所、工具間、麵包窯…等等需要去完成,實在沒時間做夢了。
不過就像此刻台灣各地興起的「社區大學」,與經由社區大學逐漸引動的諸多討論、行動與溫柔革命,也許有一天,真希望有那麼一天,「鄉村學園」不在只是一個夢。
【作者註】由此也可知我們那些高坐國家殿堂、研擬農村再生條例的委員、官員們是多麼聰明,簡簡單單用幾個字眼就完全「模糊」掉事實焦點;因為農村既然未死,那麼「再生」就是另一回事了,「農村」不過是他們提出來的幌子,「再生」才是他們真正在玩的把戲。
相關閱讀:
行政院「農村再生條例草案」全文:http://www.ey.gov.tw/content.asp?cuItem=44861
農再條例公聽會及媒體之外(1) 全文:http://www.dfun.com.tw/?p=11167
20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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