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部份的現代人比以前年代的人晚婚很多,
以前年代十七八歲就要結婚了,否則會沒人要;
現代人十七八歲結婚,簡直是晴天霹靂。
所以婚前性行為,我認為只要是成年人就可以為自己負責,
最重要的是心態要正常健康,
且在發生時雙方一定是要有感情基礎的兩個人。
婚前性行為在這目前的社會上應該不是被討論的重點,
時代不同,不是性觀念開放,而是大部份的人都晚婚,
現在人都快三十歲才結婚,且都有交男女朋友,沒有發生婚前性行為,
這不是違反常理嗎?
相愛的兩個人沒有親密動作、愛撫.....為愛而結合,
你覺的符合常理嗎?
自身無法接受的是一夜情,一夜情是傳播染病很危險的一個行為,
我是一定不會贊成一夜情的行為。
這邊所指的一夜情是雙方互不認識 彼此是第一次見面,
只是為了生理上的需求或是氣氛太誘人而結合的兩個人;
若是認識彼此的人,那就是亂搞男女關係。
其實這兩種沒有真正相愛而結合的人,都不是個人會從事的行為,
我可以接受身邊的同學、朋友是這樣;
但親人、愛人若是一夜情、亂搞男女關係,我是一定無法接受,
因為真正被我愛著的人,是我最在乎最重視的人,
這樣的行為只會令我心碎心痛...
若是我的愛人...那我會放棄...寧缺勿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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