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我娘轉寄了一封信給我,裡頭有著這樣一段話:
「如果一個人大學畢業了還不知道自己要什麼,那麼應該要讓他去外面磨鍊一下,不要給他錢,讓他自食其力。」
之前實習結束,我對家裡的決定頗不以為然。他們要我立刻找到一個足以養家活口的正職,先養活自己再說;而我卻希望趁年輕時累積資本,快點念完研究所。
在規劃裡,我會賺到自己的學費和生活費,但希望能在家裡吃、住。當時我很不諒解,家裡一口咬定他們沒有這樣的錢可以供我繼續讀書。
我的希望到現在還是沒有改變。但卻漸漸從他們堅持我走的這條路得到一些心得。
我發現自己真的很喜歡小孩子。這種滿足感超乎我的想像,在我真正擁有一個自己的班級前、無法放手去經營之前,從來就沒有辦法真正去享受那種感覺。或許這樣的滿足感,會大大的勝過我對自己承諾──去大學或學院當個好講師,受學生崇拜的那種滿足。
我發現教育是我喜歡的行業。雖然其中有多少荒謬的事情、雖然許多辛苦都是外人無法理解,甚至這些外人還一天到晚嫌老師們的生活太幸福太享受寒暑假還可以領薪水,我還是喜歡教育給人帶來的影響。
我還發現,原先我以為自己找到一個可以專心當科任老師的職缺,我會很高興。結果並不是如此。我發現自己更希望自己能夠教會這些野蠻的孩子禮貌和尊重、教會這些富裕的孩子對生命的關懷和對他人的體諒。我發現我竟然開始想跳進導師辛苦的生活反覆中,去達成這些目標。
這些事情,都因為我真正接觸到工作的本質,而變得清楚明確。在就業以前,所有事情都是不清楚的不明白的。
或許我娘的堅持沒有錯。應該吧。
文章定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