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和spot去買禮物。他買給朋友,我買給長輩。兩個人都花大錢。
spot借我的手去配手錶買給別的女生,哼!
噗,其實我一點都不在意啦,還覺得很好玩。那女生是他從小一起長大的好朋友,spot很喜歡他,我應該也會覺得他是很棒的人。
過幾天,spot第一次要帶我跟她吃飯喔。有點期待,不過依過去陌生人見到我和spot的經驗,我可能會被當成比spot大個一、兩歲的大姊……對於這件事,倒有點煩惱。
(我要在你的娃娃臉上化妝,免得看起來你比我小太多-_-)
話說回來,我會這麼歡天喜地,是因為之前spot挺喜歡這個女生,可是kappa還是成功奪下老婆的位置。嘿,我真的不簡單吧~(得意):P
我是很棒的老婆,你說對不對呀!……敢說「不」就不抱你喔喔睏了喔。: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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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逛街逛了一晚上,本來只有一點點的腳痛變嚴重了。左後腳跟有些腫脹,紅紅的而且發熱。奇怪,莫名其妙的就這樣發炎起來,也懶得去研究該看什麼醫生,再觀察個三、五天,受不了的話再去擔心這個問題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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