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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6-09 20:39:30| 人氣114| 回應2 | 上一篇 | 下一篇

ܤ _ 落湯阿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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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早上9:00,摁。 

        很好,沒有下雨。




       早上9:30,呿。

       嘩啦嘩啦,外頭下起了毛毛細雨,

        這是個衰運的開始 ... ...





    ㌔ ; 很快的,阿雞"小欣"妏綾"倉仔"泰泰,

          咻____到了北市商。




        我們馬上就去『瞳謠』排隊。

        人非常的多,雨越下越大。

       過了很久之後,我們終於排到了!



      一進去,一片漆黑,走在最後的我,

        被工作人員邊推邊嚇,
             
              還說我走太慢。  我咧!!?




        才起步不久,就聽見前方傳來的慘叫聲。

        阿____哇____天啊!


       後來,我出來的感想就是 → 好癢喔!

          一直被鬼屋裡的鬼上下其手,
     
          還一直試圖想抓傷我。 我的媽啊!




       不過,那裡頭的鬼還真是讓我印象深刻啊!

            下次我不去了!  

         (我不是怕才不去的喔!) 摁 ︿︿"









       中午十二點多吧!  我們從北市商逃出來了!

          外頭下著讓我漸漸不爽的雨。



      後來我們就順道去了一趟都會叢林附近逛逛,
 
        我們真的很"狼狽為奸", 挨。    

          




        走進都會叢林,我們就找了家牛排店,

         進去坐坐、拖拖鞋、吃吃麥當當。

         看的出來那個店員非常不爽。  哈__::) 






 後來,一出來。

       外頭下著傾盆大雨。     

      挨。   我的腳趾頭在抗議。





      最後,我們忍不住了!
      
     看到超便宜的夾腳拖鞋,就衝了過去。
            
      雖然才19元,可是真的很俗耶!





      算了啦!  就算狼狽也還是有人陪。  是唄!!?






  穿著拖鞋我們走進了夜市逛逛,

          逛了好久好久,腳都踩到檸檬了哩!


         去了那麼多次士林,
 
        我這還是第一次走進夜市裡那麼久哩!




          最後,我買了一雙鞋,

             拍了兩台貼貼,

             多了一個落難的回憶。






       就這樣,"狼狽為奸"的四分之ㄧ天終於過了!












         雖然我變成了落湯雞,

          不過其實也蠻好玩的喇!







                   嘻嘻 > 皿 <"




台長: 大雞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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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頭’倉仔,,
ㄚ雞~我跟你狼狽為奸ㄟ...
呿~才不和你同流合污勒...
但那雙拖鞋,你穿起來,真的...
@&quot超爆好笑的&quot@!!!!
2007-06-09 23:01:56
版主回應
你笑屁ㄚ!

你還不是一樣喔!

呿。


     你還比我俗哩!
             哼哼。
2007-06-10 20:21:07
 LOVER .
  
 天阿,很俗耶
 還穿夾腳拖鞋逛士林
 太恐怖了
 要是我,
 我寧願香港腳‥我才不要穿夾腳拖鞋逛士林
 哈哈 =_=
 不過這狼狽的回憶,還蠻特別的耶 XDD
 
2007-06-10 11:47:17
版主回應
   俗歸俗,有人陪我就不怕丟臉啦!


         嘻嘻 。 ˇ 。"
2007-06-10 21:03:10
是 (若未登入"個人新聞台帳號"則看不到回覆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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