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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0-27 11:40:47| 人氣767|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妻罹癌,兒待哺」 6度酒駕竟免入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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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罹癌,兒待哺」 6度酒駕竟免入監

林姓男子第六次酒駕遭起訴求刑八月,他以「妻罹癌」與「兒待哺」求饒,法官考量若林入監,妻、兒頓失依靠,判他有期徒刑六月,可易科罰金,併科罰金六萬元,都可易服勞役,希望以罰金或勞務處罰林,讓他照顧家人,可上訴。

法官若依檢方求刑判林八月,他就須入獄服刑,如今判決「留人在家」,六月徒刑可聲請易科罰金十八萬元,再加上併科的六萬元,合計廿四萬元,也都可以易服勞役抵償,換算下來,他必須服勞役工作二百四十天,處罰不輕,但可以不必與家人分開。

法官特別在判決書中告誡林,要求他確實記取教訓,不要等到上法庭時,才想起家中有妻子殷盼、幼兒待哺。

判決指出,林今年七月十六日晚間在新北市八里區檳榔攤飲用兩瓶啤酒後返家又駕車出門,當晚九時,在國道經警察攔檢,酒測值零點六,依公共危險罪嫌移送法辦。

檢察官查出,林共有五次酒駕前科,二○○一年判罰九千元、二○○六年判罰六萬九千元、二○一一年判拘役五十五天、二○一三年判刑四月,去年判刑八月,因此起訴時具體求刑八月,建議讓林入獄服刑反省。

>法官指出,酒駕刑責為兩年以下有期徒刑,得視個案情節量刑;林提出醫院診斷書證明患有糖尿病、高血脂,已開始服用藥物控制病情,也願面對酒癮,由於他要照顧罹癌妻子與撫育幼兒,因此判刑六月,併科罰金六萬元。


https://tw.news.yahoo.com/妻罹癌-兒待哺-6度酒駕竟免入監-193400913.html

為什麼用家庭因素可以改變刑責呢???
對象(A)富家子弟 (B)妻罹癌,兒待哺
A跟B一樣都是酒駕, 刑責就應該一樣
法律應該要一視同仁, 不可參雜一些情趕在裡面

(A)小孩餓到活不下去,因此去超商偷奶粉=>偷竊
(B)去超商偷香菸=>偷竊
2種都是偷竊, 不能因為A比較可憐就輕判


舉凡天生智能不足、精神分裂症、躁鬱精神病、遺傳性癲癇、遺傳性肌肉的神經抽搐、遺傳性眼盲與耳聾、遺傳性身體缺陷等重大遺傳性疾病以及嚴重酗酒者、吸毒者、性犯罪者、性工作者、同性戀患者、危害社會者必須強制絕育;並禁止上述法律明訂的遺傳疾病患者及財產未達門檻者結婚,使遺傳疾病患者及貧窮人的後代無由產生。

另外,凡是前述法律明訂的遺傳疾病患者、肺結核患者、中風者、癌症病患等長期慢性不治之症的病患,除非能自付醫療費用外,均必須接受安樂死的處置。以絕育及安樂死手段來滿足對於「無生存價值生命」滅絕的目的,因為讓這些「無生存價值生命」慢慢的老死、病死,既耗費時日也不符合經濟效益;台灣人種的品質提昇與血統淨化才是刻不容緩的當務之急! 如此才能將人口數量降低,去蕪存菁!

納粹德國時期有記錄的約有二十萬人依照上述的政策進行強制結紮或是安樂死,所以德國才會有今日的強盛!因為累贅都消失不存在了!


貧窮的循環~
記者大大們,一定要拿出這極端的例子嗎?
沒有正常一點的酒駕嗎?

正常酒駕就是酒後開車自撞身亡,留下鉅額保險金給妻小

酒駕死的保險好像不給付喔

人家淋的意思是說
酒醉駕駛人並不都是貧窮者
有錢人也會酒駕
記者不應該把這種行為套在貧窮者身上

以前看過一篇,有位女子對老公說你要喝酒開車我沒意見,但孩子還小,麻煩你先簽下這份要保書,保額三千萬(兩個孩子+老婆,一人一千萬),然後記得保費要去繳,你要怎麼喝我都不管你...(然後她很高興的說,她老公戒酒了)

按照條例,這位早就被吊銷駕照了..

(3)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於5年內酒精濃度超過規定標準2次以上者,處新臺幣90,000元罰鍰,並吊銷駕駛執照,3年內不得考領駕駛執照。

難怪酒駕得人沒在怕
6次了還這樣放縱
真希望這位仁兄來個第7次酒駕,撞死當初放縱他的法官家人

做人不要這麼狠毒,會有報應的

會狠毒得過6次酒駕的人?這還是有攔查到的…
沒攔查到的…恐怕說不出來"無數次"無視他人生命了吧

呆灣就是矯情隨便說有疾病法官考量不會把他關起來?

蔡主席說一聲 年輕人嘛 別讓他傷痕太深 也不用關

台灣人還真是越來越沒擔待,敢做不敢當,拿妻小當擋箭牌,一聞到酒精鐵定連爹娘是誰都不記得了

你錯了....現在都會叫媽媽 善後

被抓酒駕6次沒被抓到不知幾次,這種對家庭不盡責,對用路人不負責,法官竟判免入監,明知妻罹癌兒待哺,卻說入監妻兒會頓失依靠,結果有時間去喝酒,這根本是藉口,已是累犯,難道要出事才重判入監嗎?

出事後說沒錢好賠!害了誰?是誰造的虐?誰縱容??????

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我身邊也有類似這樣的朋友這麼勸都沒用,自己喝酒撞掉兩台車第三次酒駕被關出來還是照喝,而他運氣好三次都沒撞到人,這種人打死也不會改的,放出來遲早會害到守法的人。
如果又出事撞傷人你法官要負責任嗎。

感覺上法官的意思是說: 反正你還沒撞死人家的妻女, 再給你一次機會去撞死人, 我再考慮要不要關你

林姓男子第六次酒駕遭起訴求刑八月,他以「妻罹癌」與「兒待哺」求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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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裡狀況這麼糟還有閒錢去喝酒?裝裝可憐就沒事?等哪天撞死人看你拿甚麼來賠。

這種人能照顧家人??叫他早點死妻兒會活久一點!


台長: 綺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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