熟悉軍法人士指出,死亡證明中的「他殺」是代表法醫石台平的認定,是否等同於法律上的他殺,仍要視雙方律師未來在法庭上的論證攻防而定,如要釐清行為人有無犯罪的「故意」,要看構成要件如何界定。
(中央社記者陳淑芬台中4日電)陸軍下士洪仲丘告別式今天舉行,大體火化,家屬向總統要求能獲確認「他殺」的死亡證明,在案發後32天終於送到家屬手中。
陸軍下士洪仲丘遭虐死,告別式今天舉行,馬總統上午到場弔唁,家屬當面陳情,軍檢會同法醫的解剖檢驗報告已認定死亡方式為「他為」或「他殺」,但軍檢卻不願開立「他為」或「他殺」的死亡證明。
軍檢晚間通知家屬,將在洪家附近的后里區墩北社區活動中心召開會議,請家屬前來參加,家屬會後收到軍檢新開立的死亡證明,死亡方式為「他殺」。
洪仲丘的告別式都已結束,距離案發已32天,家屬才拿到確認死亡方式的死亡證明。洪慈庸感概表示,「死亡證明終於開給家屬了」。
洪慈庸說,家屬收到的洪仲丘的第一張死亡證明書的死亡方式勾選「意外死亡」選項,第二張勾選「未確認」選項,家屬希望能有1張確立的死亡證明,但軍檢認為,死亡證明慣例只能開2張,必須另以公文方式說明。
洪慈庸指出,經委任律師團強烈表達不滿,昨天晚間「萬人送仲丘」活動出現公民力量,家屬今天再向馬總統陳情,軍檢才開出新的死亡證明。
洪慈庸表示,如果政府一開始就可以採積極作為,對家屬、社會及政府的傷害都可以降低,但現在才開始作為,大家都已經受傷。
洪仲丘死於自宅?國防部:在家拔管無錯誤
作者: NewTalk 新頭殼 | 新頭殼 – 2013年8月5日 下午6:41
新頭殼newtalk 2013.08.05 涂鉅旻/台北報導
陸軍六軍團542旅下士洪仲丘死亡案持續延燒。根據軍檢署的死亡證明書顯示,洪仲丘的死亡方式雖然載為「他殺」,死亡地點卻載為「自宅」,洪家人感到不妥。為此,國防部在今(5)日傍晚臨時召開記者會,並發布新聞稿表示,洪仲丘在自家拔管斷氣,因此,洪仲丘的死亡地點、時間皆依死亡事實記載,並沒有錯誤。
根據媒體報導,軍檢署昨日將洪仲丘的死亡證明書送達洪家,雖然死亡方式載明為他殺,死亡地點卻載明為「自宅」,引發洪家人不滿。
對此,國防部傍晚召開記者會指出,根據軍檢署的說明,洪仲丘的死亡證明書,是依照法醫石台平的認定,因此將洪仲丘死亡證明書的「死亡方式」更正為「他殺」,不過,洪仲丘是先送醫急救,急救無效後,才在7月4日清晨送回台中家中拔管、斷氣,死亡時間為上午7點12分,死亡地點在自宅,這些都是依照死亡事實的時間、地點記載,並沒有錯誤。
此外,對於陸軍頒發旌忠狀給洪家引發爭議一事,國防部發言人羅紹和少將在記者會中表示,之前已頒發給洪仲丘獎章,據此再頒給他旌忠狀,陸軍司令部考量非常縝密。
旌忠狀處理欠周 國軍致歉
作者: 呂昭隆╱台北報導 | 中時電子報 – 2013年8月5日 上午5:30 中國時報【呂昭隆╱台北報導】
軍方頒發旌忠狀洪家,引發極大爭議,洪家亦不領情。軍方表示,旌忠狀是陸軍幫洪仲丘申請的,因洪生前參加漢光廿九號演習,表現優異,獲追贈陸光乙等勳章,而有此勳章,符合旌忠狀條件,於是陸軍在洪告別式前申請,並由後備指揮部核定頒發。軍方特別強調,旌忠狀無須經過總統或國防部長核定。
有關「陸軍頒發故洪仲丘下士旌忠狀、陸光獎章及追晉中士」之事,國防部昨晚發新聞稿表示,故洪下士因「漢光29號實兵演習」期間,負責機動運輸、輸具調動等全般事宜,陸軍司令部追頒「陸光乙種獎章」乙座,並依規定及權責辦理故洪下士追晉中士。
國防部說,依據旌忠狀作業規定:亡故官兵,生前曾受政府頒給勳、獎章者,循例由單位申請頒給旌忠狀;其作業程序係分層負責,由陸軍司令部向後備指揮部提出申請,並經後備指揮部審認後核發,無須經過國防部長、行政院長及總統核定。
對於陸軍司令部相關處理作業尚欠周延處,國防部深表歉意。
根據國軍勳獎章相關規定,洪仲丘得到的陸光獎章,是象徵陸軍軍人建功立業之光榮。
陸軍自作主張? 國防部撇頒旌忠狀
TVBS – 2013年8月5日 上午11:43
陸軍以漢光29號演習時,洪仲丘負責機動運輸有功,追頒「陸光乙種獎章」,並依規定頒發旌忠狀,只是到場的六軍團指揮官,沒穿軍服,被批不夠莊重,國防部強調這是陸軍自行決定頒發,國防部並不知情,暗指陸軍自作主張,洪仲丘的旌忠狀,衍生軍方互踢皮球。
陸軍六軍團指揮官陳泉官(102.8.3):「洪爸爸,這是總統特別頒給仲丘的旌忠狀。」
送上旌忠狀的,是陸軍六軍團指揮官「陳泉官」,洪仲丘枉死禁閉室,他也被記過一次,作為失職將領,派他當代表,不但勾起洪家人傷痛,陳泉官沒穿軍服,也被批評根本不夠莊重。
軍事評論員林弘展:「(陳泉官)他是因為這個案子,被懲處的『失職將領』之一啊,贈送過程不符合一些體制,他為什麼穿著便服?」
象徵軍人榮譽的旌忠狀,這回草草送出,國防部強調,這是陸軍六軍團自行報請司令部核准,再由後備指揮部發出,但仔細看看旌忠狀,上頭落款是馬總統和江宜樺院長,一同送到洪家的「陸光乙種獎章」,則有部長高華柱和陸軍司令李翔宙,國防部真的會不知情嗎?
國防部發言人羅紹和:「雖然是部長署名、有落款,但是這是陸軍司令部的權責,就是陸軍他們依權責核定。」
陸軍考量漢光29號演習,洪仲丘負責機動運輸、輸具調動,追頒「陸光乙種獎章」,依規定就要頒發旌忠狀,但洪家人選擇自行安葬 ,獎章獎狀形同虛設,倒是讓國防部和陸軍互踢皮球。
旌忠狀誰發?國防部:無須經過部長、行政院長及總統核定
NOWnews – 2013年8月5日 下午12:24
政治中心/台北報導
針對國防部指頒給洪仲丘「旌忠狀」是由陸軍司令部向後備指揮部提出申請,並經後備指揮部審認後核發,無須經過國防部長、行政院長及總統核定一事,民進黨立委薛凌清查國防法規資料庫在今年5月9日修正的「國軍作戰或因公亡故官兵安葬紀念表揚實施辦法」第25條規定:「亡故官兵,由國防部陳報行政院呈請總統頒給旌忠狀,以資表揚」。
又每一紙「旌忠狀」全部都有「總統及行政院長職銜簽名章」,旌忠狀上的核發字號「旌字第xxxxx號」並非國防部後備指揮部權責核發之字號,薛凌要求國防部應該對於根據那一條條文規定:「旌忠狀是各軍司令部向國防部後備指揮部審認後核發,無須經過國防部長、行政院長及總統核定」。
薛凌質疑,若所有旌忠狀既然無須經過國防部長、行政院長及總統核定,那請問「旌忠狀」上之「總統及行政院長職銜簽名章」是從何而來?國防部也必須解釋「旌忠狀」上之「旌字第xxxxx號」確屬國防部後備指揮部之字號無誤!
薛凌要求,國防部應立即說明清楚,並說明今年5月9日修正的「國軍作戰或因公亡故官兵安葬紀念表揚實施辦法」第25條規定:「亡故官兵,由國防部陳報行政院呈請總統頒給旌忠狀,以資表揚」之條文是否不存在,否則,旌忠狀為何是國防部新聞稿所寫的「無須經過國防部長、行政院長及總統核定」,對於此一條文認知出現落差,請國防部立即解釋。
洪家厭棄旌忠狀 軍方尷尬收回
民視 – 2013年8月5日 下午1:01 週日是洪仲丘的告別式,家屬婉拒軍禮,但是六軍團在前一天送來了總統頒發的旌忠狀,洪爸爸表示,要把旌忠狀拿去資源回收,這讓軍方很尷尬,只好向家屬說,會把旌忠狀收回去。
洪媽媽代為轉述軍方的說法,要把旌忠狀回收,這恐怕是國防史上的第一例,讓軍方和總統都臉上無光,起因是之前軍方多次向洪家表示,在洪仲丘的告別式上,要以軍禮相送,但是洪家婉拒之後,總統頒發旌忠狀,由六軍團指揮官陳泉官送到洪家。
洪爸爸說,他要的軍方給不起,這種形式上的表示,沒有意義,但是軍方硬要送過來,他也只好勉為其難的接受,洪仲丘是被凌虐致死,竟然獲頒旌忠狀,讓洪家很難堪,更讓外界議論國防部「無釐頭」,軍方決定要收回去,希望能止血。(民視新聞 余壽生 台中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