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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6-07 19:55:29| 人氣144|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以反恐之名 美驚爆情蒐公民通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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竟打算監控網路 美媒怒責歐巴馬像小布希

 

美國歐巴馬政府準備監控網路通訊的風波,在美國輿論之間越鬧越大,甚至已經有美國媒體,在網路首頁中,批評歐巴馬是「喬治.W.歐巴馬」,怒責走向自由的民主黨政府,竟然打著國家安全之名,沿襲以前共和黨政府的惡政。

美國知名的政論媒體「霍芬頓郵報」,在網路首頁中,不但放上「喬治.W.歐巴馬」的標題,而且還把歐巴馬與共和黨前總統小布希的頭像,以電腦技術融合一起,以諷刺歐巴馬政府,不但沿襲小布希時代的監控手段,而且還「發揚光大」。

「紐約時報」報導,雖然「歐習會」舉行在即,沒想到歐巴馬政府在這個時候,爆出監控網路風波,完全蓋過了「歐習會」。

 

傳美國安局向電信業索用戶資料

 

  • 傳美國安局向電信業索用戶資料

(路透紐約5日電)英國「衛報」(TheGuardian)網站取得、公布的祕密法院命令披露,美國國家安全局(NSA)正在收集威瑞森通訊公司(VerizonCommunications)數百萬用戶的通話紀錄。

這份標示為「最高機密」的命令由美國聯邦海外情報監聽法庭(Foreign Intelligence SurveillanceCourt)發布,指示威瑞森商業網路服務公司(Business Network Services Inc)和威瑞森商業服務部門,在命令於2013年7月19日到期以前,「持續、每日」交出包括所有通話紀錄在內的電子資料。

命令內容請見http://r.reuters.com/kap68t。

法官文森(Roger Vinson)應聯邦調查局(FBI)要求簽署這份命令。這份命令要求威瑞森交出所有客戶打的每一通電話號碼,包括發話位置和路由數據、通話長度和頻率,但不包括通話內容。

歐巴馬政府已經因為其他涉及憲法第一修正案保障自由及侵犯隱私問題挨轟,特別是當局為調查幾宗洩密案,搜索美聯社記者通聯紀錄和福斯電視台(Fox)1名記者的電郵,遭到嚴厲批評。

白宮和國安局官員拒絕立即置評。威瑞森發言人麥費登(Ed McFadden)拒絕置評。

記者詢問威瑞森公司最大對手AT&T是否曾接獲政府類似要求,AT&T未立即發表看法。
 
中央社(翻譯)

以反恐之名 美驚爆情蒐公民通聯

 

〔編譯陳成良/綜合報導〕英國衛報五日披露的秘密法院命令顯示,美國國家安全局(NSA)正依據「愛國者法」中一項具有高度爭議性的法條,在美國國內展開大規模的秘密監視行動,蒐集第二大電話公司威瑞森通訊公司(Verizon Communications)數百萬用戶通話紀錄。這是歐巴馬政府首次不加選擇地蒐集數以百萬計的美國民眾通話紀錄,無論這些人是否涉嫌任何不法行為。

美第二大電信商配合

這份標示為「最高機密」的命令是由美國聯邦海外情報監聽法庭(Fisa)於四月二十五日正式授權發布,指示威瑞森在命令於二○一三年七月十九日到期以前,「持續、每日」交出包括所有通話紀錄在內的電子資料。

法官文森應聯邦調查局(FBI)要求簽署這份命令。這份命令要求威瑞森交出所有客戶打的每一通電話號碼,包括發話位置和路由數據、通話長度和頻率,但不包括通話內容。

白宮辯稱是反恐工具

由於該命令是最高機密且明確禁止任何討論,從白宮、國安局到聯調局,以及威瑞森或其他電信公司,六日都未直接對這項報導置評。但一位要求匿名的白宮高階官員透過美聯社對該做法提出辯護,強調此情報是「保護國家免於恐怖威脅的重要工具」,但並沒有證實衛報報導的真假。

極端解釋愛國者法

國安局蒐集到的這些通話紀錄雖然不含通話內容,但卻足夠讓國安局輕鬆建立任何個人的聯絡網路,包括他在何時何地和誰聯絡。這種蒐集來的資訊內容被稱為「Metadata」(中譯為後設資料或詮釋資料,也就是「描述資料的資料」),因為不涉及個人通話內容,因此不需要個別搜索令批准。歐巴馬政府是依據九一一事件後通過的「愛國者法」所謂「商業紀錄」的條款,允許FBI追查「國外情報」時,可以尋求法院命令取得「任何實體事物」,取得法院批准。但過去參院情報委員會的兩位民主黨參議員懷登與烏達爾,就一直強烈質疑歐巴馬政府為了遂行國內監視,「極端解釋該法」。

料掀侵犯隱私論辯

此事披露後,有關政府在本國的監視權限,可能會在美國國內引發激辯。歐巴馬政府已經因為其他涉及憲法第一修正案保障自由及侵犯隱私問題挨轟,特別是當局為調查幾宗洩密案,搜索美聯社記者通聯紀錄和福斯電視台一記者的電郵,遭嚴厲批評。

目前正控告美國政府侵犯人民隱私權的數位權利保護組織「電子前線基金會」資深律師歐普薩說:「這不是我們在美國打造的社會,這不是憲法明文規定的社會,這不是我們該擁有的社會。」歐普薩認為,威瑞森不是唯一一家收到密令的通訊營運商。

這項密令是第一個具體證據,顯示美國情報官員仍持續從事始自布希政府時代的廣泛國內監視行動。NSA本職是蒐集海外情報,依法不得從事國內監聽,但紐約時報二○○五年報導,二○○一年發生九一一恐怖攻擊,次年布希授權該局在並未取得法院同意的情形下,監控美國境內一般人的國際電話和國際電郵。

此外,前AT&T工程師克萊恩曾爆料,AT&T有個秘密房間,只有獲NSA許可才能進入。據其結論,AT&T用秘密房間幫助美政府監控網路,監控對象不光是AT&T用戶,而是所有網路使用者。

傳美擬監控網路通訊 輿論痛批「行徑如東德」

 

包括英國「衛報」與美國「華盛頓郵報」等英美媒體都揭露說,美國國安局準備把手伸入至少九家網路通訊媒體或是社群網站,包括Google、Yahoo、臉書、Skype等等,直接存取其中的伺服器,以進行「通訊監控」,美國國安單位將可以看到關於郵件、聊天訊息、影像、網路通訊、交換檔案,以及視訊會議等網路傳播的內容。

「紐約時報」也引述消息來源的話,證實美國國安單位確實有這方面的計畫。紐約時報並批評,美國政府如果真的這麼做,那真是「濫用公權力」。

華盛頓郵報則引述一名情報人員的話報導說,這項專案如果真的實行,理論上,只要用戶在電腦鍵盤上打字,監控人員就能同步掌握。

雖然美國情報單位強調,這是為了「反恐」,情蒐的對象是「外國人」,不過外界已經出現極大的批評聲浪,認為美國政府「嚴重侵犯個人隱私」。一名曾經以「美國國安局」為背景,寫過好幾本書的記者表示,美國政府如果真的要以反恐之名,這麼堂而皇之地監控網路通訊的話,行徑「有點像當年的東德」。

 

美情報總監 批衛報洩法院密件

 

(法新社華盛頓6日電) 美國國家情報總監克萊佩(James Clapper)今天警告,國家安全局追蹤數百萬用戶電話通聯紀錄計畫相關的法院密件遭到外洩,威脅到美國國家安全。

克萊佩聲明表示,「未經授權揭露美國法院的最高機密文件,可能會對我們找出與因應國家各種威脅的能力,造成長期持續且不可逆轉的傷害」。

克萊佩此言是回應國家安全局(NationalSecurity Agency)的計畫爭議。傳出國家安全局策謀監視數百萬電話通聯紀錄,目的是找出可能使美國當局暴露恐怖攻擊威脅的可疑模式。

「衛報」(The Guardian)討論這個計畫的報導,是根據要求電信公司威瑞森(Verizon)提供通聯紀錄的法院密件,不過克萊佩批評報導造成誤解。

克萊佩表示,這項措施受到「外國情報監察法(FISA)的「健全」法律制度管理,並表示搜集通聯紀錄有國會授權。

(譯者:中央社陳怡君)

傳美擬監控網路通訊 輿論痛批「行徑如東德」

 

包括英國「衛報」與美國「華盛頓郵報」等英美媒體都揭露說,美國國安局準備把手伸入至少九家網路通訊媒體或是社群網站,包括Google、Yahoo、臉書、Skype等等,直接存取其中的伺服器,以進行「通訊監控」,美國國安單位將可以看到關於郵件、聊天訊息、影像、網路通訊、交換檔案,以及視訊會議等網路傳播的內容。

「紐約時報」也引述消息來源的話,證實美國國安單位確實有這方面的計畫。紐約時報並批評,美國政府如果真的這麼做,那真是「濫用公權力」。

華盛頓郵報則引述一名情報人員的話報導說,這項專案如果真的實行,理論上,只要用戶在電腦鍵盤上打字,監控人員就能同步掌握。

雖然美國情報單位強調,這是為了「反恐」,情蒐的對象是「外國人」,不過外界已經出現極大的批評聲浪,認為美國政府「嚴重侵犯個人隱私」。一名曾經以「美國國安局」為背景,寫過好幾本書的記者表示,美國政府如果真的要以反恐之名,這麼堂而皇之地監控網路通訊的話,行徑「有點像當年的東德」。

 

 

(中央社華盛頓6日綜合外電報導)多家媒體今天報導,美國情報機關利用9大網路公司的伺服器秘密蒐集情報,但遭到蘋果等多家大公司否認。正當華府蒐集人民電話紀錄引爆爭議之際,這些報導可能再掀大風波。

「華盛頓郵報」(Washington Post)報導,美國國家安全局(NSA)與聯邦調查局(FBI)能夠直接進入這些伺服器,搜尋某個人的語音、影片、照片、電子郵件與上網記錄,追蹤這個人在網路上的行蹤。

報導說,多家矽谷大公司都參與這項計畫,包括微軟(Microsoft)、雅虎(Yahoo)、谷歌(Google)、臉書(Facebook)、蘋果公司(Apple)、美國線上(AOL)、Skype與YouTube。

報導引述國安局的訊號情報局(SignalsIntelligence Directorate)分析師4月聽取這項最高機密計畫PRISM的簡報細節。

這個計畫2007年展開,且以「指數型」成長,到現在,總統歐巴馬每日聽取的簡報內容大都出自這個計畫。

英國報紙「衛報」(The Guardian)也報導了與華郵一樣的內容。

這份外洩文件顯示,參與的民間公司都批准這項行動,但是許多公司否認知情。

衛報引述谷歌聲明:「谷歌非常關心使用者資料的安全。我們依法提供使用者資料給政府,對於政府的要求,我們都非常仔細地檢討過。」

谷歌說:「谷歌沒有開後門讓政府取得民間使用者的資料。」

雅虎(Yahoo Inc)發言人今天說,雅虎沒有讓美國政府直接進入他們的伺服器、系統或網絡。

蘋果公司發言人說:「我們根本沒聽過PRISM。」「我們不允許政府機關直接進入我們的伺服器,任何政府機關要求我們提供客戶資料都必須取得法院命令。」

臉書網路安全長蘇利文(Joe Sullivan)發表聲明:「我們沒有讓任何一個政府機關直接進入臉書的伺服器。」「當有人要求臉書提供特定人士的資料或情報,我們都會依照所有適用法律仔細審查,並只提供法律規定範圍內的資料。」

衛報報導,微軟自2007年開始就加入這個計畫,蘋果是在最近才加入,時間是2012年10月。

這個計畫讓國安局從源頭取得通訊資料,不用直接向服務供應商提出要求,或依每個案件逐一向法院申請許可。

(譯者:中央社何世煌)

 

美情報頭子:監聽鎖定非美國公民

 

美國國家情報總監克萊佩(James Clapper)6日發表聲明指出,授權美國政府機構收集網路公司通聯記錄的法令,只會批准鎖定美國境外的非美國公民。

在回應華盛頓郵報(Washington Post)和英國衛報(Guardian)的報導時,克萊佩表示,這些報導有許多的錯誤,不過他並未進一步提供細節。

華郵和衛報指出,美國國家安全局(NSA)和聯邦調查局(FBI)透個一項名為「PRISM」的機密計畫,直接連結美國主要網路公司的伺服器,藉此審查用戶的電子郵件、照片和其他文件,以取得個人的動向情資和聯絡人。

此外,克萊佩表示,衛報基於一份法院下令無線電信業者威瑞森通訊公司(Verizon Communications)提供通話資料的機密文件,而對PRISM計畫所作的報導是在「誤導」。

克萊佩指出,這篇報導省略不提有關政府如何運用機密情報收集計畫,以避免恐怖攻擊,以及政府眾多用來捍衛隱私及民權的作法。

克萊佩說,根據外國情報監督法案(Foreign Intelligence Surveillance Act,FISA),這些計畫都有非常健全的法律制度,來管理它們的執行。

克萊佩表示,對於這些法院機密文件未經授權即揭露,對美國的國家安全造成風險,也使得美國面臨許多威脅時,在明確且回應威脅的能力上,造成不可逆轉的傷害。

 

 

台長: 綺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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