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岡村勳。(圖/翻攝自日本全國犯罪被害者協會)
文/蔡亦竹
今天,我要用很嚴肅的心情寫文章,完全沒有嬉笑怒罵。
故事的開頭,是因為蔡桑之前寫了這篇打臉文:
東森的廢死律師風波
因為報導的內容是有關死刑的存廢,所以也如同意料之中的,許多人不看完內文,就指責蔡桑因為主張廢死所以這樣寫,或說蔡桑強詞奪理,最後連蔡桑不了解日本、日文很爛這種指責都出來了。最有趣的,還有人說「如果我也沒有直接證據,那我的標頭也是唬爛文」。
這些人不知道知不知道什麼叫「報導」和「評論」的不同。而對蔡桑公信力的要求,怎麼不同樣用在媒體的身上?還有,我對廢死的態度都能搞錯,到底這些人有沒有看完文章?
蔡桑憤怒的,是「不經查證就可以寫人家是廢死律師」,而且雖然內文沒有寫他主張死刑,但是「日「廢死律師」岡村勲妻子被殺後 主張實現被害人正義」這種下標,是在暗示什麼?而且這個暗示還是假的。
這篇的重點,在於「岡村勳是否在1997年之前主張廢死」和「日本律師連合會被寫成「人權律師團」」。因為在廢死聯盟在台灣被攻擊這這個樣子的時候,這個誤植太巧、而就算是不認真的結果,也太不值得一笑置之。
因為死刑課題和當事者的名譽、二次傷害問題是多麼重要。
很多人跟我講,說什麼「你用岡村勳和「死刑廢止論者」」去查一下就知道了,東森沒有說錯。我記得上一篇文章裏還有人酸我說我是google萬能論者是吧?
你用「馬英九」和「巧克力」去檢索看看。
難道檢索出來結果多就是真的嗎?我之所以在一切未明朗時就很有自信說「廢死律師」是假標題,就是因為查出來的資料沒有半個是所謂的新聞報導,也沒有半個來源是出自他自己的嘴裏。罵我google萬歲的人,結果拉出來反證的還不都是一堆第三者寫的網路文章,然後罵我日文不好。
好吧,因為這樣,我馬上動用了自己的人際網路,也打了幾通電話。
沒錯,這三通分別是打給日辯連(就是報導寫成「人權律師團」,岡村先生擔任副會長的那個團體)、日本AI(從70年代就在日本推行廢死的團體)和あすの会(犯罪被害者扶助協會,由岡村先生擔任代表長達十年的團體)。在那之前,其實蔡桑已經發了這樣的MAIL給上面三個團體:
這封是寫給日辯連的,其他兩封則內容稍有修改,但內容大致相同。內容先是自我介紹之後,再告訴對方目前台灣死刑論爭的現狀,然後有這樣的一篇報導。最後希望這些站在贊成死刑、廢死的不同立場相關團體,能直接證實岡村先生「在事件前是否真的是廢死論者」。
經過了很多求證的過程,也感謝日辯連法制第二課,日本AI、あすの会的協助。我直接講結論好了:
岡村先生從小孩子的時候到現在就一直主張要有死刑必要!
為什麼我知道?因為就在12/27 中午1230,岡村先生透過あすの会直接打了電話給我。在說明內容之前,先給大家看看這兩篇MAIL內容:
內文:
蔡先生
很抱歉連絡遲了。我連絡上了我們顧問,他好像有話要告訴您,所以可以請您打這支電話嗎?
090-XXXXXXXX
還有,他本人始終一直都站在死刑存置的立場,對於被錯誤報導這件事情感到很困擾。
而蔡桑的回應是這樣的。
致 明日之會
百忙之際,感謝您的回覆。
雖然承您告知岡村律師的連絡方式,但是這種為了台灣的事而擾亂岡村律師生活和心境的連絡,我還是決定婉謝。雖然不是我寫的報導,同為台灣人,我只想向岡村先生道歉。我只想向在台灣因為被錯誤報導誘導的人傳達事實,正確地讓台灣人知道至今岡村先生為被害人權利所作的努力,而且大家一同為其夫人祈求冥福。
台灣現在關於死刑的議論已經白熱化了。所謂的「正義」是什麼,為了被害者法律該作盤什麼,在現代國家中是個需要被不斷思考的主題。正因此,不管是什麼報導都需要依照事實來撰寫。更別提因為想寫自己的主張而隨便改人履歷,再次傷害故人和遺族的言論更是不可原諒的。雖然力量微小,但我會發揮自己最大的影響力,訂正這個錯誤報導,向現在根本不管被害者保護的死刑議論提出質疑,讓岡村先生的悲願也早日在台灣達成,並以回復岡村先生與夫人的名譽來作為對故人的供養。
如果可以的話,請轉達給岡村先生。
蔡亦竹 拜
沒錯,我都已經拿到岡村先生的電話了,人家也願意跟我說了,為什麼我不打這通電話?因為不管是廢死或是反廢死,大家最常講的就是三個字「同理心」。既然我就是覺得這篇報導是在遭蹋人家,那為什麼我就有資格再因為想要求證、想要打新聞和許多酸民的臉,就打這通電話來強化自己的立場?既然事實水落石出,那也夠了不是嗎?
想不到,岡村先生在12/27的中午12點23分,還是親自打了電話給蔡桑。
以下,節錄岡村先生的談話:
感謝您提供這個寶貴的情報。不要說是我太太被殺之前了,我從小時候就一直覺得死刑是有存在必要的。但是就在事件發生之後,就很多人利用我的事情,隨便報導我是「廢死論者」。就連維基百科在一年前,也都這樣寫。但是在我一一向各媒體提出更正之後,這種報導才慢慢消失。所以蔡桑您說的找不到第一手資料,是正確的。我是在我太太的事件之後,才發現日本的法律和媒體不斷地追蹤和保護加害者,卻讓受害者一點保護都沒有,還隨意被媒體消費,所以我才開始這個運動。
其實,我也不是主張所有案件一定要死刑的,而是針對凶惡犯和無可原諒的罪行。我也看過很多其實是強姦他人之後被報仇殺害的,也就是錯是在被殺的人身上的案例。我主張的,是基於國家契約說的論點,既然人類天生就有正當的復仇權,那麼死刑就是國家代被害者實行復仇權的義務。希望您能正確的幫我傳達這個理念,並端正媒體的不實報導。再三強調,我從來沒有主張過廢死。
對我們來講,這可能只是個茶餘飯後的話題。但是對當事人來說,這卻是永遠的切身之痛。所以,這不是個「無傷大雅」的小錯誤,而正因為死刑存廢的問題嚴重性,所以我們才需要更謹慎。雖然,這個報導不是我寫的。雖然,我知道所有讓我部落格「炎上」的朋友,都是對於正義的關心,所以才有攻擊性的言論。而就像剛才蔡桑提到的,不管贊成廢死與否,出發點大多都是因為同理心。看看岡村先生的過去和他所作的努力,和這次報導的風波,或許您也和我一樣覺得「報導又不是我寫的」,但是就讓我們一起,向岡村先生說聲對不起,也為他的夫人祈求冥福吧。
因為,是我們讓這樣的媒體存在的。
編按:蔡亦竹原題為「台灣,我們欠岡村勳先生一個道歉----ettoday「日本廢死律師」真相 」,礙於標題字數限制,而略加修改。而原題「日「廢死律師」岡村勲妻子被殺後 主張實現被害人正義」也接受指正,修正文章部份內容,對於岡村勳先生所造成的困擾,《ETtoday新聞雲》在此致歉。
●作者蔡亦竹,留日博士,筑波大學歷史人類學系研究,授權《ETtoday新聞雲》刊出「台灣,我們欠岡村勳先生一個道歉----ettoday「日本廢死律師」真相 」。ET論壇歡迎網友參與,投稿請寄editor@ettoday.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