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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0-17 18:34:30| 人氣499|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黎智英:真正的家在香港,做台灣人只是因為生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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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黎智英印證「沒人性」的商業利基

二○一二年,黎智英包裹出售台灣《壹傳媒》,蔡衍明旺中集團併購中嘉未果;這不只是兩件重大的媒體交易案,也反映出台灣新聞專業倫理的迷亂及媒體生態的困境。

旺中案引發的議論是「言論集中」;但是,台灣的媒體分布,究竟是太集中,或太細碎?壹傳媒引發的議論則是「專業正義」,是不是「沒人性才能作傳媒」,「人性」又由誰來定義?

黎智英說「沒人性才能作傳媒」,這是對「人性」的根本扭曲。其實,作傳媒必須不計情面地維護公義,這正是「人性」的超越與昇華,而不是「沒人性」。但黎智英「沒人性」的手法,雖然也用於對抗權威豪強,卻更擅用於凌辱弱者,「沒人性」地濫用「屍體/裸體」去對當事人造成二次傷害,又「沒人性」地以「煽色腥」毀傷文化。當黎智英說「如果反共也能賣錢,那我就反共!」,這究竟是「專業正義」或「商業利基」?引伸下去,「如果屍體裸體也能賣錢,那我就屍體裸體!」,「如果沒人性也能賣錢,那我就沒人性!」,「如果煽色腥也能賣錢,那我就煽色腥!」

惡紫之奪朱也,惡鄭聲之亂雅樂也。黎智英對台灣媒體倫理的最大傷害,正是在他高度扭曲的「人性觀」,並將「沒人性」美名化、商品化。其實,黎智英是敗於壹電視,但他旗下的紙媒卻是「成功」的,《蘋果日報》與《壹週刊》的營收都不錯。如今,外傳他將《壹傳媒》以一百七十五億的高價售出,並垂手而為六、七十億元房產的寓公,這也形同證實了「沒人性」的「高利潤」。十年來,大家都在罵「蘋果」,婦幼團體更視之如社會病媒,但蘋果一直賣得不錯,現在連整個「蘋果攤」也賣到高價。難道,媒體市場竟是一個劣幣驅逐良幣的世界?這對台灣媒體專業倫理的省思有何啟示?

旺中案的主題則是「言論集中」。NCC的主要觀點似乎是,有「頻道」者,不可兼有「系統」;一些社運人士則認為,蔡衍明在中國大陸有巨大政商利益,不可使「傾中」者擁有大媒體。

然而,就數位匯流的大趨勢看,媒體的垂直整合及水平整合乃唯一生路;如今,有頻道不可有系統,儼然有如規定開店者不准自有店面,而必須租店營業,寧謂合理?

其實,台灣媒體生態的主要困境是在太細碎,而絕不在太集中;過多數量的媒體,擠在兩千三百萬人的淺碟規模中,以極小的邊際利潤甚或在虧損下惡性競爭,因此,從新聞到選秀節目,皆是以低成本作出了低品質。在這種情勢下,似乎沒有「你好大,我好怕」的問題,任何叩應節目,只要抓住「沒人性」的準則,就能找來幾個名嘴信口雌黃、顛倒是非,擇人而噬,「他雖小」,你不怕嗎?

至於謂旺中「傾中」,這要看何謂「傾中」,且「傾中」能否與「賣台」畫上等號;尤其,在台灣的宏觀政經情勢下,不論是「傾中」或「台獨」的議題,在本質上與媒體的規模其實無關,而是這類議論的爭執,究竟能否跳脫「沒人性」的準則,難道「如果統獨族群鬥爭可以賣錢,我就找幾個名嘴來統獨族群鬥爭」!

台灣的淺碟市場,很難出現「質媒」與「量媒」的區隔;如果太過限制媒體的整合,不易使媒體跳脫潢池混戰的困境;而坐視這種「低利潤→低品質/低品質→低利潤」的媒體生態繼續惡性循環下去,恐怕就只有「沒人性」的準則可以生存了。

全世界的媒體市場都一樣,未必優勝劣敗,反而經常是優敗劣勝,壹傳媒的「成功」退場,即是印證;再者,社會輿論的品質,亦未必與是否「言論集中」有關,例如火爆爭吵了近三十年的「台獨」議題,簡直已將國家撕裂得粉碎,最近謝長廷居然將之帶回到「憲法一中」。在這種「沒人性」準則所主宰的大環境下,卻想有一健康的媒體生態,豈不是緣木求魚?

黎智英的「亂台十年」告訴我們,媒體的問題不在規模大小,而在心態問題。心態若正,大又何妨;心態若病,小亦傷人。說到底,媒體應當正確理解人性,維護人性,因為,一切均繫乎「人性在於傳媒經營者的心中」。


 

黎智英:真正的家在香港,做台灣人只是因為生意!

2012年10月17日 08:40

  • ▲黎智英說一套做一套,手法果真高明。(圖/翻攝自YouTube)

記者史傑克/綜合報導

黎智英說:「香港,我不會放棄,真真正正的家是在香港,做台灣人是因為生意。」這是三年前他為香港「壹週刊」發行第一千期紀念特刊時,專訪講過的話,對照如今他以175億台幣,打包賣掉蘋果日報、壹週刊、爽報和壹電視,高價獲利後並確定表示「我不會再回來了」,果然是言出必行。

這筆生意不僅讓他多賺至少25億台幣(原開價150億台幣),且還有壹傳媒辦公大樓房租可以收,且在黎智英從9月開始,透露買賣台灣壹電視或蘋果日報的操作手法下,他在香港壹傳媒的股價便一路上漲,以昨日停牌前1.12元計算,更較去年底的0.68元,勁升了64.71%,是一年多來的最高點。黎智英趁高價獲利的意圖,不言可喻。

因為連香港媒體都認為,從商業利益角度看,壹傳媒一次出售台灣旗下媒體並不合理,畢竟黎智英僅需壯士斷臂,單獨出售虧損的壹電視即可,至於賺錢的壹週刊和蘋果日報,大可以予以保留,為何通通不玩?

據悉,一位參與談判而與黎智英接觸者透露,黎智英應該是對台灣與紙媒前景看衰,加上商人本性決定一切,因此不顧員工與一起創業的夥伴,決定全部出脫,一舉拿回175億,滿載回香港,但黎智英卻一邊在壹電視訪問中表示,台灣媒體環境會越來越好,一邊頭也不回地揮揮手走人,真是一大諷刺。

可憐的除了被解雇的壹傳媒員工外,許多在黎智英旗下工作,被請求賠償、或被控誹謗刑事的案件、惶惶面對前途未卜的壹傳媒員工,也可憐至極,因為他們未來可能將獨自面對法官的宣判。據悉,有任職該報的記者員工表示,他曾因一則報導吃上官司,留下不名譽紀錄,現在黎智英說走就走說裁就裁,實在很悲哀、無情。

http://www.nownews.com/2012/10/17/340-2863821.htm

台長: 綺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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