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友租車未還,女友遭軟禁4天輪暴
記者邱紹雯、何瑞玲、李穎、吳仁捷/北縣報導 (自由時報2008-08-20)
台北縣一名20多歲女子日前與友人向板橋的鴻泰公司租車未還,5名青少年受委託,利用租車上的GPS定位系統追蹤,當街攔車,涉嫌將女子帶走軟禁4天,5人還輪暴得逞,家屬昨天收到求救簡訊,警方循線救出被害人,逮捕其中兩名少年。
受害女子(化名婷婷)無故失蹤4天,她的哥哥與父親昨天都接到不明恐嚇電話,要求6萬元贖人,下午又收到婷婷的簡訊,上頭寫著「救我!中和中正路檳榔攤後鐵皮屋,有窗戶」。
遭5名男子輪流侵犯
北縣新店警分局按圖索驥,昨天晚間找到這處檳榔攤,在店後的鐵皮屋內救出遭囚禁4天的被害女子,她衣衫不整、癱軟無力,看似許久未曾進食,哭訴遭5名男子輪流侵犯。警方先送她到醫院救治。
情侶租車未依約還車
警方調查,宋姓情侶與江姓男子向租車公司租車,未依約還車,遭租車公司根據車上的GPS定位攔車堵人,江某趁隙駕車逃跑,宋某和女友卻遭分頭押走,婷婷先被軟禁在租車公司,再被押往檳榔攤店後鐵皮屋囚禁,並慘遭5人輪暴。
警方昨晚先逮捕在檳榔攤把風的古姓少年,他坦承參與輪暴。稍後返回檳榔攤的另位邱姓少年也被依共犯逮捕。少年供稱,15日當天奉租車公司指示,到台北市攔車押人。
檳榔攤未發現有異
檳榔攤老闆娘受訪說,這票青少年因為時常上門找小姐聊天因而結識,前天晚間同一票兩名年輕人帶著一名陌生女子前來,她以為3人熟識,自己顧著做生意,也沒有發現女子與兩名年輕人有何爭執。
至於租車的板橋市鴻泰汽車公司,昨晚店門緊閉,門口停放兩輛貨車及一輛自小客車,店門口也一片漆黑,記者撥打公司電話也無人應答,無法得知他們對被害人指控的回應。警方先前曾向車行了解案情,負責人撇清,向警方聲稱毫不知情。
新聞來源網址:http://n.yam.com/tlt/society/200808/20080820247281.html
後記: 這則新聞今天我才看到,實在很誇張、很過份,這不只嚴厲譴責而已,更想要問:現在的社會、現在的治安到底怎麼了!? 人性、人心都如此泯滅嗎!? 只是租車未還,竟遭受到人身安全嚴重危害、威脅,這種生活環境、治安,叫人怎麼能安心和不擔憂呢!?
依內政部警政署所公布的去年,97年暴力犯罪案件:搶奪、強制性交、強盜、故意殺人,依序為1至4名。其比率:搶奪占42.35%、強制性交占28.62%、強盜占18.38%、故意殺人9.8%;而98年1、2月暴力犯罪案件:搶奪、強制性交、強盜、故意殺人,依樣一次為1至4名。其比率:搶奪占40.12%、強制性交占27.04%、強盜占20.88%、故意殺人11.27% (因系統顯示文章過長,所以省略不98年的,如有需,下方有連結網址)
其中我最為不解的是強制性交的犯罪案件為何這麼多!? 這跟景氣、失業率比較沒有直接關係,但卻高居第二,是不是人性道德低落!? 自我管理太差!? 還是刑責太少!? 政府或相關學術單位是否該深入瞭解、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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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生數 |
案類 |
97年1-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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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 |
11月 |
12月 |
全般刑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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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9,354 |
36,940 |
33,484 |
32,019 |
暴力犯罪 |
8,114 |
731 |
589 |
5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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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殺人 |
795 |
75 |
54 |
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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擄人勒贖 |
28 |
1 |
3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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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盜 |
1,492 |
131 |
95 |
1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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搶奪 |
3,437 |
321 |
282 |
2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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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傷害 |
31 |
3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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恐嚇取財 |
9 |
- |
-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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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制性交 |
2,322 |
200 |
155 |
155 |
竊盜 |
212,441 |
15,961 |
14,748 |
13,2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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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竊盜 |
287 |
21 |
12 |
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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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竊盜 |
101,465 |
7,812 |
7,048 |
6,749 |
|
汽車竊盜 |
28,574 |
1,477 |
1,585 |
1,6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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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車竊盜 |
82,115 |
6,651 |
6,103 |
4,834 |
資料來源:http://www.npa.gov.tw/NPAGip/wSite/ct?xItem=42040&ctNode=11394&mp=1
2009/03/20 增補新聞一則: (沒想到才在說,^^剛好就看到有這樣的新聞軼事,所以就貼上來吧,ㄎㄎ)
性侵犯,獄中動輒遭私刑
(自由時報2009/03/19 - 記者何瑞玲/專訪)
多次進出監獄的幫派份子強哥(化名)說,強暴犯因欺負女人,在獄中多被其他受刑人認為是「爛咖」而瞧不起;早年很多監獄都有受刑人模擬法院開庭,對強暴犯「判刑」,並以舍房個人物品「行刑」,犯行愈是差勁,遭受的待遇愈是淒慘。
強哥說,剛入獄時,曾目睹一名強暴犯性器官遭同舍房的受刑人,用橡皮筋抽彈到「凍未條」,以致走路一拐一拐的,搞不清楚的人,還以為發生什麼事,經兄弟們告知,才知道「爛咖」入所後,即被同舍房受刑人探知是「欺負女人」的強暴犯。當晚就遭同舍房受刑人模擬法院開庭,資深受刑人模仿審判長判刑,其他受刑人當法警押解強暴犯負責「行刑」。
用牙刷刷性器官、戳肛門
強哥表示,受刑人為了免被獄所管理員發現對強暴犯動用「私刑」,都選擇返回舍房的熄燈後時間,利用走道照明及舍房內的夜燈「行刑」,被修理的強暴犯如果哀叫,就會遭到更用力的折磨。
受刑人修理強暴犯的方式百百款,強哥說,最常見的是牙刷加牙膏,強暴的犯行愈是差勁,遭受的待遇愈是慘,有牙膏擠在性器官上再用牙刷刷洗,負責行刑的受刑人還會說,「因為這邊不乾淨,幫你刷乾淨」。
有人屁股被打到瘀青
也有用牙刷柄戳肛門、筷子捅肛門、橡皮筋抽彈性器官,有的會用報紙堆疊捲成硬棒,抽打性器官及屁股,弄得屁股滿是瘀青痕跡。也有受刑人會「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對強暴犯施以雞姦,或強逼吹簫等。
強迫不能睡 處罰算輕的
強暴犯如犯行輕微,則會被逼迫負責全舍房碗筷、馬桶、地板、衣物刷洗等雜役,或被逼喝咖啡,強迫不能睡覺。
強哥說,受刑人都普遍認為,欺負女人的強暴犯是下三濫的「爛咖」,尤其是誰無母親、誰無姊妹,因此早期對入所的強暴犯,都會不客氣的動用私刑修理,雖然現在獄政人權提升,上述私刑已少見,但「爛咖」要完全不被修理,幾乎不可能。
新聞網址: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90319/78/1gb5i.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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