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書局要找老師所指定的書本時,我被這本書<我十歲,離婚>的書名給吸引了。再看到斗大的這二行字。
如果沉默,這世界將
沒有人為我發聲!
我有點震撼,我想書中的人物一定是透過〔媒體〕來為其發聲。於是我拿起了書,看到了封面下的幾行小字:
★全球年紀最小的離婚者!與希拉蕊、美國前國務卿萊斯、妮可基嫚,共同獲得「年度風雲女性獎」!
我哇了一聲;這二位都是我很欽佩的西方女性!都在自己的事業上盡力去發光發熱,數10年如一日,而今天竟有一位小小的10歲女生可以和她倆〔並坐〕,到底是發生了何事,讓她可以〔一夕成名〕甚或是影響了全球的女性?於是我翻開了書,在封底如是寫著:
那一年,我才十歲。
有一天,爸爸卻對我說:「妳要結婚了!」
我是諾珠.阿里,來自葉門一個偏遠的小村落。我每天最快樂的事,就是到學校讀書,和同學鄰居們一起玩。但是有一天,我的爸爸居然說,要馬上把我嫁給一個快四十歲的男人!
新婚的當晚,那男人逼我做了齷齪的「那件事」……之後的每天,我都活在恐懼與骯髒的陰影裡!
他虐待我、痛揍我、禁錮我,我再也受不了了!我知道,唯一能讓我逃離他的方法,就是離婚!!!……
這是一樁發生在葉門的真實事件。年僅十歲的女孩諾珠.阿里,因為受到不合理的婚姻折磨與虐待,利用機會偷偷逃離丈夫的監控,前往法院提出離婚的請求。
經過媒體的披露,諾珠的遭遇立刻傳遍了阿拉伯國家和全世界,更引起國際一陣譁然。她的律師不僅向法院提出離婚申請,並對諾珠的父親和丈夫提出控訴,最後,這場轟動國際的離婚請求,終於讓諾珠達成願望,也讓她成為回教國家、甚至是全世界年紀最小的離婚者。
諾珠的故事讀來令人觸目驚心而且不忍,也是許多女性曾經有過的遭遇,但她小小年紀,卻敢挺身為自己抗爭,這樣的無畏精神,不但衝撞了回教世界那扇緊閉的大門,也替那些習於忍讓、恐懼改變的人,帶來為自我爭取的勇氣和鼓舞!
我當下就決定買這本書回家好好細讀。
國文老師說:〔要了解一本書,就要翻序〕
而這本書的【推薦序】標題下了如此註解:
他們的故事,也是我們的故事~<<中東現場>>作者/張翠容
近年不斷出現有關伊斯蘭婦女站出來的著作,並同時揭露女性在一些傳統伊斯蘭家庭中所面對的難題,甚至有不合乎人道的對待。而本書<<我十歲,離婚>>便是其中的代表作。
該書作者戴槳芬妮.米努依是法國<<費加洛報>>長駐中東地區的記者,作為女記者,對採訪地區的女性較為敏感,尤其是一個與我們文化背景截然不同的伊斯蘭世界。
這星期的〔基督宗教史〕剛上到{伊斯蘭教的興起},我想我看完此書,也能對此回教國家有進一步的了解;而一個國家的文化,經濟狀態也是形成〔宗教興旺〕及〔宗教型態〕的主要因素。
我繼續看序~
我2001年第一次踏足阿富汗,也有強烈的文化震盪。在鞭韃(神學士)基本教義的統治下,所有婦女外出時,必須穿上罩袍(Burka),她們尤如鬼魅飄蕩於街頭上。不久,美國發生「911」事件,世界進入「文明的衝突」。西方的基督教vs東方的伊斯蘭教,文明vs野蠻、正義vs邪惡。除了罩袍外,他們還會向違規婦女擲石頭、斬手行刑示眾。
踏入二十一世紀,我們突然關注伊斯蘭世界,作為弱勢的伊斯蘭婦女更成為焦點,她們的遭遇正好彰顯伊斯蘭教義派的野蠻和邪惡,例如:火燒犯「奸淫」的婦女、向她們擲石頭流血致死、剝奪她們讀書工作的權利、強迫她們遮蔽身體之餘,又視她們為性發洩工具等。
現在,法國女記者米努依又發現了可憐的諾珠,又來自伊斯蘭家庭,十歲便遭父親賣給三十多歲的男子,這種不人道的做法,難道都是伊斯蘭教的錯?米努依不是這個意思。無論東方或是西方;基督教還是伊斯蘭教,都曾因人性缺失有過愚昧的經歷。只要翻開中古世紀的頁頁基督教歷史,他們如何對待異教徒和婦女?即使沒有強烈宗教信仰中國封建時代,不也是對婦女做出各種各樣的打壓?
把所有野蠻現象都歸咎於伊斯蘭教本身,是以偏概全、只見別人眼中的剌卻無法看見自己眼的針。十歲的諾珠是罕有勇敢女孩子,她拒絕強加在她身上的厄運,毅然走到法院要求離婚,爭取自己的人權,其事蹟令世界看目瞪口呆,爭相傳頌,而米努依把諾珠的故事成書,背景是波斯灣保守的葉門,一名纏著阿拉伯頭中的小女孩,要挑戰高大權威的父親大人和丈夫。
作者企圖呈現的,並不是伊斯蘭的陰暗面;而是一個女孩如何力求掙脫「吃人禮教」走向現代文明的人性事蹟。
諾珠是全世界最小的離婚,她想離婚的理由很單純,卻也是讓人感到痛心:{她只想過十歲的讀書生活}。看到這;我想起了我11歲的兒子,他不愛唸書,不喜歡寫功課;但他每天都自理的到學校去上學,因為學校有一堆他的好朋友。而他好喜歡校慶.運動會.足球比賽.籃球比賽..等,因為這是他表現的時刻,他總是能抱回獎牌!
我想諾珠要的只是和我兒子相同的快樂~
但她生長在父權.夫權為大的葉門社會,在此環境中女人是沒有聲音;沒有權利要自己的快樂的。
雖然婚前她的父親與她夫婿約定,一定會等到她月經來後才和她行房;但結婚當天,她丈夫非但沒有遵守承諾;不只強暴她,甚至聯合婆婆一起欺負她、囚禁她、把她當傭人使喚。她的丈夫完全在享受身為男性的榮耀,當他那一巴掌打下去時,就是在宣示:一個男人的主權,並告訴諾珠你是我的財產,我想怎樣都可以!
而當諾珠想法設法的回到自己家中尋找支援,期待家人可以伸出手來救她脫離苦海;沒想到卻換來另一種〔心靈的虐待〕,還好她去找了父親的小老婆,給了她人生最關鍵的一句話:〔你去找法官吧,只有他才能救你!〕
就這樣,諾珠逃了出去;到了法院,見到了法官,說出了她心裡深處最迫切的渴求:〔我要離婚!〕法官被眼前的這位和她家中女兒年紀相仿的小女孩給嚇到了,問他:〔你真的結婚了?你不是處女了?〕在得到諾珠的肯定答案後,法官更是震撼了,於是拿起電話;撥起了那通可以救諾珠的號碼~
我想諾珠是幸運的,她找到了一位有女兒的法官;無法想像自己女兒若有相同遭遇的情景,而不是遇到一位年輕大男人沙文主義的法官。
最後在葉門多位法官、記者、葉門女權律師達的幫忙,諾珠終於完成離婚的大手續。
我想到了小時候的一個場景:
我15歲有天我媽說:[阿美要結婚了。]
阿美和我同年,小時一起玩;一起上學的伙伴。但國小畢業後,她媽因家境問題;就把她送到工廠當女工,結果和男同事有了小孩;於是{奉子成婚},男的大她整整20歲。
5年後,聽說老公會對她家暴;阿美受不了終於離婚了,小孩跟著阿美;她回來娘家住。我再看到她時,她好蒼老;好像大我10歲一樣。我無法理解在她身上發生了何事?
過了20年,我現看這本書;較能體會阿美當時的處境了~
諾珠離婚的故事很快的傳遍了世界各地,每星期都有記者前來採訪她,但她的大哥卻罵她:〔一堆外國人在這個社區閒晃。你簡真讓我們家丟臉死了!〕看到這,我深刻的同情葉門的婦女,不是外人不尊重女人,而是自己的父兄不接受自己的家族中的女人。所以女人嫁到另一個家族,一樣繼續過著不被尊重的日子。
諾珠在女權的協助下完成了心願;回到了學校去當一位學生。但她也曾被別的學校拒絕註冊,曾有一位女老師說:〔你知道的,她不是一般的女孩…那個…她跟男人發生過關係了…她會帶壞其他同學…〕。
諾珠離婚後,一開始也覺得自己很丟臉;更害怕與人不同,也有自己比不上別人感覺;最讓她難怪的是內心總有孤立無援,以及羞恥。
最後,她瞭解自己並非單一個案。另一位女生阿娃也在九歲時父親強迫她嫁給大自己25歲的男人,直到看到電視上播放了她的故事之後,阿娃決定到離家最近的醫院尋求庇護。之後又也有女生走上法院。
諾珠榮幸自己的故事能夠幫助她們保護自己。她再也不理會別人在背後如何說她,專心認真的上學;她決定長大後也要當一位律師去幫助更多受困的婦女,並立志要修法;將合法婚姻年齡提高到十八或二十歲。並且還得學會跟男性說話時,直視他們的雙眼。
之後沙烏地阿拉伯也有位八歲的小女孩,被父親強嫁給一位60多歲的男人,而法院準備審理此案。
「諾珠的離婚衝撞了一扇緊閉的大門」。
在葉門,{宗教}只是人父將未達青春期的女兒嫁出的因素之一,{貧窮,失學以及當地文化亦促成童婚現象。}。以依自己的
我慶幸自己生在這個年代,更感恩是在經濟富裕的台灣。而我父母雖有生兒傳宗接代的觀念;但對子女的教育卻一視同仁。父母明白唯有擁有學識,才能在社會上及家庭中站有一席之地。父母親當年正確的觀念,投資我唸書時所付出的辛勞,也在其晚年得到了最大的回報。父母一年中有半年都是住在我家。
在已開發中國家或進步的城市,男女的教育完全平等;女性在社會的貢獻與產值提高;相對的社會地位也越來越高。進而促進經濟的繁榮與發展。
受教育提昇自我經濟價值,絕對是女性維護女權的最佳利器。
寓怜老師~
文章定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