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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已剪短我的髮。(插曲)

2月底燙了一頭我無法駕馭極不滿意的頭毛, 三千煩惱絲天天為了整理頭毛而煩躁, 髮質毛躁達標。 週六氣溫更一路飆到33度, 於是做了個決定...。 週日設計師問:要修還是要剪短呢? 馬尾:我不要他了(頭髮),剪短到可綁起馬尾的長度就好。 於是剪去20公分長, 未達捐髮30公分長標準,還有又燙又染...

新聞台: 馬尾噗噗跳足跡。 | 台長:馬尾星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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