話說 我住的這個地方
剛好是直轄市與縣轄市的交接處
兩市之間僅僅用著一片不明顯的告示牌分界著
而事發的點 就剛好發生在連接這兩市的路上
某天 在這條路上突然的發生車禍
而被害人被撞的飛了起來 然後摔倒在地
旁邊的熱心人士連忙的打電話請警察來處理
OEOEOEOEOEOE的 警察到了
警察看了看 又瞧了瞧
對著熱心人士說:這個人已經撞過去【直轄市】,
你要叫【直轄市】那邊的警察來處理,
我們這縣轄市的沒辦法處理。
阿就這樣走人了。。。。
熱心人士很氣憤的說:警察還有在分【直轄市】和【縣轄市】的喔!
人是在【縣轄市】那出的車禍,後來被撞,結果飛過來【直轄市】。
唉。。。警察大人,踢皮球有需要踢成這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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