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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1-05 23:41:00| 人氣715|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測速照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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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開車的朋友,或多或少都接過因超速而被照相的罰單。

 這玩意兒,就好像政府對我們的褒揚似的,不但用高達數百萬的超高級照相機攝影留念,還附上精美照片一張、褒揚紅單一紙。儼然對國家貢獻良多,乃民族英雄是也。

 一般人接到這種褒揚紅單,多半只有兩種反應:一個是乖乖地去繳費了事,一個是完全不予理會。但是無論哪一種選擇,會超速的,下次依然會超速。

 這樣對嗎?

 從最理性的角度來看,政府之所以要設置「測速照相機」,不外乎是為了要杜絕駕駛人超速駕車,以免發生道路公安事件,形成人員、車輛、或各種財貨的傷亡損失。

 所以,政府花了納稅義務人的「大筆」鈔票,設置一根又一根的固定照相機、買進一台又一台的流動式測速器加照相機,最主要的目的,應該是希望「在各個危險路段,大幅降低超速事件,以確實盡到保護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的天職」。

 可是現在呢?

 現在的超速取締政策是,只要把超速的事實,用「超昂貴」的照相機拍下來,然後寄一張價值越來越水漲船高的罰單,要「車輛所有人」繳費了事。但是,誠如寒夏前面所說,只是到郵局去繳個罰款,當時會肉痛一下。

 尤其現在更開放可以使用信用卡繳費,罰款就在電話語音的轉帳聲音中,不知不覺地繳出去。事後呢?一坐上駕駛座,還不是照樣超速不誤!

 換句話說,政府只是藉由「取締超速」之名,行「變相收取行政規費」之實!看官可知道政府每年藉由這種變相的收費行為賺進多少錢?光是台北市重慶北路某固定式測速照相機,每年就能賺進至少一億元的新台幣~~~更不用去計算全省的總和了!

 寒夏實在看不出來,如此的政策哪裡遏止到超速的事實?哪裡真正保護到人民的生命財產安全?

 更令人髮指的是,為了跟民間的「測速器」一較長短,警察單位更是不惜鉅資、年年更新設備。不斷引進更新、更先進的測速設備,為的只是要在民眾車上的測速器響起警報聲之前,先賞你一張精采絕倫的「超速一瞬間」寫真。

 當然民間廠商也不是省油的燈,會不斷研發出新一代的測速器,讓容易超速的駕駛人有所依靠。

 然而,這更造成另外一種危險:當駕駛人正高速行駛的同時,測速器一響,相信沒有人不會重重地踩下煞車,如此突然緊急煞車,不但容易造成車輛的偏滑、造成翻滾,甚至可能與後來的車形成碰撞,造成更嚴重的車禍!

 如此政策是否已經是本末倒置了呢?

 寒夏認為,政府應該懲罰的,是明知道前有危險路段,依然漠視其他用路人安全,繼續超速行車的駕駛人。

 所以,在所有政府認為的危險路段前,均應設置「前方為危險路段,請依速限行駛,並常有測速照相」的警告標語,並且將固定式的測速器塗成容易辨認的顏色,如螢光黃,讓所有駕駛人「在應該減速的地方確實減速慢行」。而不是將納稅人的辛苦血汗錢,花在這種類似美蘇「軍備競賽」般不切實際的浪費上!

 雖然寒夏現在人微言輕,但是我相信,只要我不斷去散布這種思想,總有一天會成真的!宣揚這個理念不是為了我自己,而是身為政府本來就應該做的事情!


 註:本圖引自www.yaba.com.tw

台長: 寒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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