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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8-24 12:48:30| 人氣128|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札。〞 分手的功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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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死抓著他不讓他自由,
不是因為捨不得,
而是受不了他選擇的不是我!
出於嫉妒、出於害怕寂寞,
寧願他悶死在我身邊,
也看不過他吸兩口自由的空氣
和新的戀人說說笑笑,
那些笑聲、那些他溫柔的凝視,
曾經都是我的,都是我的!





於是我逢人就落淚、
逢人就訴說我的傷痛,
只要歹到機會就要讓全世界都知道:
他是怎麼對我的!
我明白只要讓他覺得他弄痛我,
他就會因為歉疚隨我與取與求。
這一招真有效,
利用別人的愧疚感要他們為我工作
,哈!只要裝可憐就贏定了!




不知道有多久了,
我已經忘了他的笑聲是什麼,
他總是死氣沉沉的,
像是從地獄來的冤魂,
像個死人,冰冰的、連恨都沒有。
有一天晚上他說要到對面的7-11買點喝的,
走的時候沒帶手機,
我想他不會騙我,
結果一出門就是一個多鐘頭,
越想越不對勁,趕緊衝到樓下看看是怎麼了?




就在對街商店騎樓的公用電話旁,
一個好熟悉的人影、
好熟悉的聲音像束電光吸引著我,
那個眉飛色舞、神清氣爽的年輕人是誰?
彷彿似曾相識、好像在哪見過?
是他呀,他怎麼那麼快樂?
不,他們怎麼那麼快樂?
他對著話筒笑得連肩膀都在動,
這是一個小時前從家裡出去的那個死人嗎?
還是從地獄被我喚回來的老頭?
於是我的肩膀也動了,
因為我哭了。





我沒有叫住他,
覺得看到他那快樂的樣子好美喔
,好久不見了,真的,好久不見了,
我最親愛的,你終於回來了。
而那個曾經被你捧在手裡的、
被你整天叫在嘴邊的寶貝,
今天卻變成了一個巫婆。
讓他走吧,是啊,讓他走吧,
他並不是我的財產,我沒有權利擁有他,
沒有權利佔有他。我最親愛的,
再看我一眼,
就像你現在講電話的
那種快樂的眼神……看我一眼。




他笑著笑著轉個身,
一雙眼睛正好對準了我,
在他還沒認出我的千分之三十秒,
我收到了他那對快樂抖擻的雙眸,
這樣就夠了,我覺得好多了。




不一會兒,他匆匆地掛上電話,
一副好尷尬。再也沒有關係了,
我都知道了,時間到了,
我們本來就是一對綁了好久的鬼魂,
早已不是地上相愛的戀人,
電話線好像才把你拉進了天堂,
話筒一掛又把你摔到了陰間,
原來守在地獄門口的就是我。




走吧,曾經愛過我的那個人,
在過去的某一個時點就已經換了人,
穿不穿孝服人都是死了,
假裝快樂也改變不了什麼,
既然如此為什麼不讓他好好走?
人要有相愛的勇氣,更要有放下的雍容,
這樣才能享受天上人間。




回到公寓我什麼都沒說,
只是收拾起他的衣物,他有些恍然了,
我說:「有些晚了,
你可以等到明天下了班再把東西都帶走……
對不起,這段時間讓你這麼難過。」
他沒回答我,只是從我身後緊緊地摟住我、
再緊緊地摟住我,我可以感覺到,
他在說再見,只是沒有說出口。




啊,傻蛋哪你,這個女人折磨了你這麼久,
你卻還要捨不得,還在心疼她什麼?
就是你心頭的那一念放不下,
就是你太容易心軟,才會任她又剮又剖,
拜託你不要這種時候了還在寶貝我,
這樣我怎麼甘心讓你走,
又要如何就此訣別你再也不會是我的?
走!你給我走!趁我沒有反悔以前趕快逃!




那一個晚上,
我從陽台上看著他拎著行李
消失在長街的盡頭,我的心碎了。
謝謝他曾經愛上我、
也謝謝他讓我學會分手的功課。
他離去的每一步
把我的心都給踩碎了、踩碎了,
就在那天晚上凌晨三點鐘……

台長: 怡安小王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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