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
女生跟女生~ (OR男生跟男生啦)
聽說
這叫做
不正當的感情!
很妙吧!
最近從XXX身上得到的小道消息
我覺得這樣就要提分手
我很不能理解
如果是一男一女就可以永遠的都不分開嗎?
愛應該是不分什麼性別的吧...
既然沒有勇氣
一開始就不應該覺得自己可以阿
也不應該把感情用"試試看"來經營不是嗎?
應該要先想好
是不是可以接受才行...
有時候都馬是有了新歡
才用這種爛藉口來提分手!
我們都是人
很輕易的想擺脫另外一個人
就想用一些很正當的理由來洗清自己的罪名
所以囉
什麼>>>>
> 我覺得這樣不好啦
>>>> 我想要光明正大的談戀愛
>>> 我想我需要的是一個男生
>>>>> 我知道你對我很好~我不適合你
天阿!我可以很簡單的說出一大堆
因為這些我都聽過啦!
自己的啦!朋友的啦~
難道沒有一個理由是
"對不起.我劈腿了"
或是更高明
"我想我已經不能夠愛你了"
而不是什麼
正當不正當
不適合之類的
對不起阿!有的沒有的
不適合不會拖2.3年吧~
爛死人了!!!!!
氣~~~~~~~~~~~~~~~~~~~~~~~~~~~~~~~~~~~~~~~~~~~~~~~~~~~
阿~
大家都是女人~
幹麻這樣呢?
文章定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