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日快樂,台中人。
只因為你的生日跟「芳妹」相差一天,即便四年之後,所以數著她的生日時,也想起了你的。
一本叫「異鄉客」的書,是你曾存在的證據:因為書是你送的。那時我們上過文藝營小說組的課之後,還按一些老師的推薦,個別想找一些書來看看。買不到馬奎斯的百年孤寂,但當你看到購書網站庫存量為一本時,你就不假思索地買下了異鄉客。
某次,你問我想要你送我什麼,我竟回你「異鄉客」。你訝異地問我為什麼,我說,「異鄉客,前兩個字還跟你的名字同音呢!」就算是你從已零庫存的購物網站買到的戰利品,你還是慷慨地把書送我。──只希望我可以看到異鄉客可以想到你。
在我跟芳妹第一次也是最後一次下台中找你的那次,你把書交給我;我也「不遑多讓」地送了你一張我最愛的張宇的精選輯:「一個人的天荒地老」與一隻穿起紅衣像極了幽靈的賤兔。
那回你也邀了位朋友,我們四人就在台中晃晃玩玩。知道我與芳妹愛唱歌,錢櫃就是最好的景點,其重要性更遠遠勝過當時的馬雅文物展。你與朋友謙稱音感不好、唱得最好的應是陸軍軍歌吧;於是,四個人的KTV,麥克風都常在我與芳妹的手上。
我們點了王菲的「百年孤寂」來唱唱。好像是那時總算把許茹芸的「美夢成真」練會了,所以點來練唱。唱到張宇的「愛情條約」,芳妹還促狹地要你好好把歌詞背下。……
原本要去台中的都會公園的;但怕我們這兩個女生在戶外狂曬,所以寧可多花時間在KTV的冷氣房裡聽我們唱歌。後來才去看馬雅文物展、到「香蕉新樂園」這懷舊餐廳用餐。…...席間知道你與朋友想請我們吃飯且見你們想吃茶點,我與芳妹就客氣地略過菜單中看來可口的套餐,成全了你與朋友的地主之誼。〈因此,當你送我們到車站坐車時,我與芳妹第一步就是到便利商店買些御飯糰之類的吃食。〉
在我研究所開學的那個禮拜六,你從台中到台北找我。那天我的課上到十點,近中午我們在台北車站會合之後,我帶你走到西門町裡預先訂了位的好樂迪:反正只要能唱歌,都是好地方!還好那回也約了芳妹一起,要不然整場都會是只有我開唱的吧。兩次見面好像相隔不到一個禮拜,所以基本上唱的歌大同小異:美夢成真、百年孤寂……
唱了歌之後,也近傍晚了。我又帶你到台北車站坐車。〈現在想想,你「聽歌」還滿大費周章的。〉
一方面是受到那時當紅的電影「我的野蠻女友」片名的影響,一方面我常霸氣地要求你不准逼我減肥、不要奢望我變個小女人、別動不動要我說出我愛你……,所以你還幫我取了叫「小蠻」的綽號。
沒想到,被你喊「小蠻」的機會不多。其實,我們認識或是在一起的時間不長;嚴格來說還沒兩個月。而從你想要追我到我提出分手,好像兩個禮拜不到。歸咎原因,並不是誰不好;而是兩個人的步調不一樣。
年長我八歲的你,希望我在研究所畢業後就能嫁你;婚後就賴你養家,但兩人還是可以再攻讀博士班……你一步步勾勒出、以為是幸福的藍圖,對我來說是壓力。
那時的我還半工半讀地準備念研究所。念完研究所,還想往行銷廣告領域好好一展長才;等累積個三五年的經驗與經濟基礎,我才有資格談未來。……於是你的承諾是一股沉重的壓力;尤其我們的感情才剛起步,誰能料到之後如何呢?
雖然被人喜歡是件開心的事,但在不想耽誤你的時間與跟我的夢想妥協之下,我提議分手。
很諷刺的是,早上我才提出分手,下午進公司時就收到你前幾天想獎勵我乖乖念書的禮物:一大束花。我們果然認識的時間短到還不瞭解對方:因為除了牛奶、拿鐵之外,我最不喜歡的東西就是花了。印象中花很漂亮,只是我不懂也不想照顧花。在身旁女同事也不想接收我不愛的花之後,我留下了花裡的一箋有你寫的詩句的卡片,就把拿到手中不到十分鐘的花扔進垃圾桶。
自此,一切結束。
其實,之前有時候我曾想過你:在我工作累到覺得「乾脆找個人嫁了算了」時,不禁想起若還跟你在一起,我們也成家了吧。不過想歸想,那也僅止於對工作上某種程度的賭氣而已。
其實,之前跟你唱歌的經驗讓芳妹還以為我喜歡「美夢成真」、所以有時候她會幫我代點這首歌讓我唱。我沒拒絕她的好意,看似甜蜜的歌卻是唱得百感交集。……
你好嗎?
還在之前那一家公司嗎?
若是的話,我們之後將有機會隸屬於同一家總公司呢!
你好嗎?
找到你專屬的幸福了嗎?
若是的話,你們現在是不是開始準備報考博士班了呢?
我想,我們都是願意傾其所有的真心人;
但不見得每個「好人」都可以走到最後。
──這是我從你、我們身上學到的一課。
你送我的書,到現在我不曾也還沒有機會拿來翻過;
湮沒在書堆裡,直到整理時才發現且記起它的存在。
就跟你的人一樣,還來不及好好認識瞭解細品,
就已沉入記憶,直到相關事物的提醒才又想起。
異鄉客,ㄧˋㄒㄧㄤ總是客。
ㄧˋㄒㄧㄤ終是異鄉的過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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