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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6-28 10:52:47| 人氣369| 回應4 | 上一篇 | 下一篇

講,不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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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信有很多人都有類似的經驗,有些關於感情的真相,礙于自己和當事人的交情還未到位,很難説出口。因爲,你不知道毒入膏肓的當事人聼了之後,會不會仍然一廂情願製造很多理由去開脫,結果自己枉作小人。

除非對方是生死/莫逆之交吧,要不然我都選擇暗示加一些個人勸解,不會把真相和盤而出,人心難測,尤其是交情不夠的人,更叫自己冒不起這個險。

置於真相,當然不是只是聼回來的那揦簡單,一定有自己的個人親証,才可稱爲真相吧。只是,到最後,怕你胡思亂想,又或是受不了打擊,只能變成一個沉默的事實,又或是含糊其辭的一句:“那件事/那個人,沒有你以爲的那揦好。”

我始終相信,事情縂有水落石出的時候,不管包裝得多好,都有破綻;不管自欺欺人的藉口多高明,因爲不真實而脆弱,一定會遇上那不堪的一擊。只不過真相大白的時候,當事人輸了情感和時間,而旁觀者難免内疚自責。

台長: Agn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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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aoti
真的好為難噢﹗有時選擇要講真相時﹐其實還要回頭看自己的﹐因為如果自己平日給人就是“是非精”‘“大嘴巴”的話﹐他說什麼都沒說服力。好像有些人為什麼用名牌人家都說是翻版的一樣﹗

所以對誰說﹐說多少﹐除了交情﹐還看自己。但是我覺得﹐將自己所知的真相說出也是“善舉”﹐因為搞不好是老天安排妳的出現﹐當對方的守護天使呢﹖
2007-06-28 11:01:32
志鴻
既然都有醒來的一天
就讓當事人先好好睡
2007-06-28 12:06:39
佩盈
在讲或不讲之前,最难拿捏的,使自己的身份。。。是不是善举,对于听的人来说,真的见仁见智啊~~~

Agnes,谢谢你帮我连结^.^
2007-06-28 12:45:29
agnes
jh
關鍵正是這裡,如果是真正的是非精,早就加鹽加醋說出來了吧?可是當事人未必懂得分辨,甚至領情。

志鴻
這個答案符合我心中所想,可能,有時候我是一個這樣的人,明知故犯,為求短暫的快樂,不忘記見好就收。連自欺,都是清醒的。

佩盈
我覺得對泥足深陷的人來説,即使你告訴他事實的全部,他還是有理由拒絕相信的。當然,講的人與當事人的關係亦很重要,如果交情不夠,還是保持沉默的好。
連結是小事!我有很多朋友都是你的粉絲,讓大家一起交流吧!(不過一旦開blog,你也要有心理準備碰上無聊沒品的人登門拜訪,如何待客?就看主人的功夫了!)
2007-06-29 11:03:24
是 (若未登入"個人新聞台帳號"則看不到回覆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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