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說:「戀愛像出麻疹!」反正一生總要經歷,與其遲遲才來,不如早點出疹子,將來抵抗病毒的免疫力比較強。
「唸書的時候,一定得談戀愛嗎?」、「我很喜歡一個人,該不該讓他知道?」「初戀的對象,會是將來婚姻的伴侶嗎?」看著發問的人,表情那麼認真、和他的另一半手拉得的那麼緊,我不得不把答案分成兩半,當面告訴他其中的一半:「只要你們真心相待,好好經營,初戀的對象當然有可能會成為婚姻的伴侶。就算不能在婚姻上結合,至少彼此都可以相愛的過程中變得更成熟!」而將答案的另外一半從我嘴邊吞下去:「但是,人生的變數很多喔!」我想,他們應該比較需要鼓勵。講得太實在,聽起來像是恐嚇!
不論怎麼說,樂觀總比悲觀好。真正擁有快樂的人,在戀愛過程中,充滿積極的念頭,而且懂得把不利的因素,轉化成為有幫助的能量,把親身所遇到問題,當作可以練習解決的課題,而不是阻礙。
原來,變,才是愛情裡不變的本質。但是,卻不能因為不想改變,就不愛。改變,不代表傷害。傷害,也不代表不愛。愈怕傷害的人,愈應該勇敢去愛。抗拒改變的人,往往跟不上愛情的節拍。大到思考的方式、小到髮型和服裝,只要隨著時代的節奏,抓緊自己的韻律,呼應對方的步伐,自然可以跳出曼妙的舞姿!愈害怕、愈緊張,只會讓自己愈失色。
每個人都要勇敢學習愛情;但不要逞強面對年輕的愛情,每個人都有勇敢的權利。認清楚自己的特質,找出自己最適合的角色,就可以展現自己與眾不同的魅力。但不要以為對感情的想法很單純,就一定必須和脆弱的心靈劃上等號。
楚楚可憐的樣子,只能擺在家裡浴室的鏡子上供自己欣賞,不適合二十一世紀的新愛情生活了!最新流行的愛情模樣,其實是既純真、又勇敢;既堅定、又聰明;既獨立、又勇敢。愛情,只會幫助你成長,不會帶給你傷害。除非,你總是「不計前嫌」或「不厭其煩」地故意裝出很無辜、很白癡的樣子。
就算是經歷熱戀又失戀的過程,流過很多淚,失眠好幾夜,都值得向那個無緣相守的人致謝。是他幫助你了解:真心比「愛或不愛」還要更可貴。當然,從一而終,從初戀發展到天長地久的戀情,絕無僅有!初識時,它需要智慧的判斷;相愛時,需要耐心的培養;相守後,還要有不斷的創意。
戀愛,也像游泳一般,愈怕水愈要接近水,愈早學習愈容易學會。同時,必須切記的是:學會以後,別刻意逞強,會滅頂成為波臣的,都是自以為對水沒問題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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