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為現代社會的同性戀人感到惋惜。
聽了一些人的愛情觀之後,我想說....
我一直認為,
相愛是憑感覺的,
感覺對了,自然就在一起。
只是,同性戀人要比異性戀人還要承擔更多的壓力,
想在公眾場合牽手,不行。
想把自己的戀人介紹給父母親,不行。
想要以外表更加突出自己,不行。
想要隨時溫柔的呵護著對方,不行。
因為那樣只會換來別人異樣的眼光,
因為社會不認同,
所以,不能那麼做。
(當然,這是我認為,至於尺度大一點的....不討論- -....)
要壓抑自己的衝動,
要克制自己的行為,
要表現出毫無干係,
難道非要等到對方心中被劃的滿是傷痕才恨自己愛的不夠多?
我不懂,
讓人心痛好玩嗎?
真他馬的讓人想罵ㄍㄢˋ都還不夠!
徘徊,踟躕,掙扎,
什麼時候才能放膽毫無忌憚的去愛對方?
到底要忍受到什麼時候?
你想要的到底是什麼?
可以告訴我嗎?
不要讓我為你惋惜,
不要讓我看你愛的那麼深卻連手都不敢牽!
語無倫次了,感覺很糟= =
染完頭髮變太妹了,好台的感覺- -...
去做例行檢查牙齒卻被發現出有蛀牙,電鑽鑽的我頭皮發麻!
爽-ˇ-....
附帶一提,內容真真假假,想說的人也是,有幾句是不必要的,妳自己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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