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毓蘭姐和學妹
我一直以為,人的愛可以久遠。
好難,
感情總會隨著事情或時間的變遷變得複雜,
你說呢?
安安穩穩的走到最後固然是好,
但當其中一方逝去之後,
他的愛是否依舊能存在?
不行的。
當愛已無法用肢體言語表達出來時,
當被愛的那個人無法再感受到時,
那還能稱作愛嗎?
只是,我相信人的愛是可以 深刻 的。
當聽到毓蘭姐在講述她朋友的先生,
為了她乳癌的朋友花了五萬元買了一張病床,
卻只有讓他太太躺了三天就繼續送回醫院,
卻毫無怨尤的說:就算只能讓她躺一天,我也要買這個病床!
故事到最後,毓蘭姐的朋友還是走了,
但她先生的那番話卻在我心中震撼著!
為什麼?是怎樣的愛可以如此付出、如此深刻?
我的愛不多,對家人、對朋友都一樣,
只能偶爾來點驚喜,
卻無法完全的給予。
深刻的愛,
到底要怎樣才能行的出來?
這個問題,就繼續讓它留在心理面想個千百回吧!
我相信......總會有答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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