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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3-09 10:06:10| 人氣1,221|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帶晨課兼失憶的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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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二我跑了兒子的學校三次。
別以為我是幫失憶的小孩送東西,不是這樣的。

早上被「愛心媽媽」拉去帶晨課,我本身不太喜歡「義工媽媽」這樣的名詞,感覺上就是很囉唆的OBS,而且要當老師的話,我也很擔心罩不住學生。不過基於為子奉獻和為社會服務的神聖使命驅使,我決定一試。

課程叫「選一本好書」。我把以前上班的經驗傳授給小朋友,大多是冠冕堂皇的內容,只要他們知道看一本好書可以獲得更多收穫、提升水準就夠了。小朋友們不需要知道其實我也是壹周刊和偶像情報誌的忠實讀者。

一上台我馬上扯開喉嚨大聲開講,深怕後面的小朋友聽不見,也希望用大音量「震」住吵鬧的教室。這時候,一位貼心的肥肥小天使指了指黑板旁邊,原來是麥克風啊!現在的教學真進步,我熟練地拿起麥克風(去KTV有練),像補習班名師一樣的表演起來。

如果光介紹好書也是挺無聊的,我制住那些屁股黏不住椅子的小孩的辦法是,直接請他們起立自我介紹,並問他們喜歡看啥書?加上用籤桶抽問,效果似乎好一點,但奇怪的是,起立的小朋友都很不活潑,一問三不知。

我不灰心繼續show我的撇步,問他們喜不喜歡寫讀書心得?我漠視其中點頭的一、兩位,教他們利用書封底和序的介紹尋找「靈感」,沒教他們抄唷!果然獲得信任的眼神,還有小朋友問:「如果書上沒介紹怎麼辦?」我的回答是:「那肯定不是一本編輯良好的書。」真混呀!不過也與事實不遠。

打鐘了,我拿出預先準備的花生芝麻糖,甜甜這些小祖宗的嘴,果然獲得幾位小朋友親熱的告別:「××媽媽再見!」我笑容滿面,心裡覺得還不錯,沒有表現太差。但是覺得不解:「以前那個一上台就腳軟腿抖的女孩哪去了?」年紀大果真變成超級皮厚,我已經晉身歐巴桑之列囉!

當我還沉浸在早上的情緒,時間不知不覺到了12點多,「唉呀!今天星期三,中午要接小孩!」等我走到學校只看到許多小朋友在操場玩耍,警衛問我什麼事?我才恍然大悟!原來今天星期二呀!加上下午接孩子下課,總共跑了三次校園!失憶的人是我!

本日菜單:蒜苗沙茶里肌 洋蔥皇帝豆胡蘿蔔佃煮 青菜豆腐湯
本日歌曲:Bon Jovi 的Hook Me Up

台長: margar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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