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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1-13 02:16:17| 人氣167| 回應8 | 上一篇 | 下一篇

不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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柔軟的心,渴望

在你我渴求一些莫名時,昇華了

是愛情讓你我成了藤

我想殺死我自己,然後殺死你

疲憊、熟睡、死亡

我愛上了這一種不正

睡夢中有你

愛的你

你愛我

我愛你

你就是那一個你

我就是愛這一個你

我愛著你

無法止息

無法喘息

不.......

給我呼吸

讓我呼吸

我品嘗到你口中溫熱的愛

可口又醉人

我果然不能失去你

親愛的





我真的很累...

心靈上的累

我好像單純的躲在他的羽翼裡面

你們不懂...

真的

他懂

因為他愛我!

台長: 毛毛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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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站分類: 心情日記(隨筆、日記、心情手札) | 個人分類: 有個〃故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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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破麻~~~好姊妹

你都被用過N次

B都爛掉了 誰會想了解你
2008-01-14 10:48:11
樓上的冒牌貨
用人家的暱稱,講那麼難聽的話
原來你也是會怕露餡呀!好孬喔!
愛講又冒用人家的名義,再講多一點嘛!
這樣就不難想出你是誰了!哈!
2008-01-14 20:13:05
﹡烜σ貓ㄦ╭☆
= =

所以說 冒牌貨可以在假一點沒關係ˋ
2008-01-14 21:01:06
瞎到爆
哀哀哀
可以在瞎一點
2008-01-14 21:07:53
大狗
第1個留言的人~~我在這裡保留控告你個人毀謗的起訴全~~你的個人IP已被鎖定~~請自重
意圖散布於眾,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為誹謗罪,處一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散布文字、圖畫犯前項之罪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

罰金。

對於所誹謗之事,能證明其為真實者,不罰。但涉於私德而與公共利益無

關者,不在此限。



因為我沒看過你的發文文章,故不知道你的言論是否構成毀謗罪,但是網路上大家並不認識也沒有看過對方,也沒有造成對方生活中實際上的損失,所以要構成毀謗罪,有點困難,

意圖他人受刑事或懲戒處分,向該管公務員誣告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意圖他人受刑事或懲戒處分,而偽造、變造證據,或使用偽造、變造之證

據者,亦同。

如果你要告她誣告可能有點困難,因為他只是質疑你的發言可能會侵害他人之權益,顧他可以依法提出告訴,所以並不夠成誣告
來源~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id=1206070414988
2008-01-14 22:52:19
冒牌貨好好笑
嗯嗯!他那個算是公然侮辱啦!
況且他也沒注意到留言後,會留下IP啦!
大伙再鼓勵這個傢伙講多一點啦!
這麼會講,就要有擔當一點,還冒名勒!
2008-01-15 00:09:29
東方三酥之方塊酥 &#9

這隻狗也有來我報台盜用翠來流言耶!
哈哈哈哈哈
2008-01-15 00:57:06
哇勒
怪不得我還在想,我啥時去你那留言了!
他真的好興致,沒差啦!
罵他的,我們又不痛。
想玩,他自己慢慢玩,反正我們大家都已經差不多知道是誰了!
2008-01-15 19:42:23
是 (若未登入"個人新聞台帳號"則看不到回覆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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