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每天。
喫飯。上網。看電視。
原來是這樣子。·
每天都這樣子。
清醒的。
是應該怪外麵空氣太清新。還是怪我心中太寂靜。
都明白。·
因為太清醒· · ·
所以·
看透叻這城市。這生活。這愛情。
髮現自己。
原來也是不甘寂寞的。
想找一個人。
坐在咖啡店。
他說他的。我說我的。
這樣投入的自白。
就夠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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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天他不爱开空调,一只小小的简易电风扇发挥了极限功能。即使如此,还是觉得很闷热。窗外是酒吧街雨后的喧闹声音。霓虹映照到房间里,墙上浮动明灭的光影。
他们站在卧室的大床边。仿佛站在一个临时搭建的舞台上,有众声包裹,反倒有了沉着。都不想草草了事。他脱掉她的衣服,用手指和嘴唇,一寸一寸地启动她的身体。光影游动到她的背上,反射出白光。肩胛上一对挺立的蝴蝶骨。瘦的。拘谨的。
他看到她肩背部左侧有一道发炎中的伤口,渗出脓血。低下头去舔它。她在黑暗中笑起来。笑声细小而清脆,仿佛少女的声音。她说,你得咬我。轮换地来。先咬得我疼,然后再舔。她背上的那道伤口,使他专注而紧张。他用手抓住她润湿的大把发丝,贴在她的腰上。她说,我不想与你做爱。他说,为什么。她说,因为我还没想好。你真是一个奇怪的女人。她轻轻地笑。在黑暗中发出细微的声响,仿佛鼻腔堵塞。
怎么了。
没什么。我经常这样。常常会哭。
就如同她的笑从来都不是代表快乐。她的哭泣也没有任何意味。她说,好了。我们说会儿话吧。拿了裙子和内衣,非常沉静地一件一件穿上。态度有明显的生疏,仿佛想退回到她的世界里去。
他们又回复陌生人的状态。她不再信任他。那种把身体交付给一个陌生人的信任,在她的精神里其实并不存在。
可以喝一杯什么吗。
加冰威士忌?
好。
—————————————————————————————————————《花事了》与《乘客》,曲子一样。却觉得粤语版本的歌词更有韵味……让我感谢你,赠我空欢喜,记得要忘记,和你暂别有何妨……若没有林夕,她的歌恐怕要打折扣。他是她音乐中耀眼而坚定的灵魂所在。
有持续的小号在跟踪,轻微的电子化风格。感觉温暖而怆然,明亮的,欢喜的,亦是淡薄的,无所留恋的。菲式唱腔,一贯的懒洋洋,丝毫不费力,却可以轻易地就渗入心里去。
国语歌手此起彼伏,但都是过眼云烟,且都是邋遢有涩味的云烟,并不华美。她这样令人记挂,自然是有独到的好处。
那日碰巧邂逅一个唱片公司的老板。随手给了一位主推歌手的新专辑宣传小样。显然一直未曾窜红的女歌手,唱了三首自己作词的歌,大段采访里极力阐述了自己唱歌及作词作曲的背景及理念。用的是书面化的语言,里面夹杂大量希望,朴素,热爱,理想,人生之类的用词。
我一点都不怀疑这个女子是个心底善良,并且对音乐具备激情的歌手。只是三首歌听完,居然什么都记不住。歌词是自己写的,就如同她的语言,充满一种盛大的表达欲,像读高中的孩子写情书,真挚,无力。非常貌似无辜,但让人没有耐心。
因还不能确定自己究竟想说什么,所以一说就说很多。只是说得那么多,依旧是不得要领。也就对其他人一点影响也没有。
所以歌词始终是灵魂。林夕是高手,轻描淡写,也伤人三分,让人观照到某时某地的情绪与感怀。小小欢喜,隐约荒芜,看透一些世间真相,所以不欲多言。寥寥几句,只让听到的人自己去猜测。平时又极为低调和隐匿。位置若到了某一个高度,就可以有恃无恐。
因你有的,别人没有。别人若一起初就没有,那么他就始终不会有。这恐怕就是天分。
即使后来的唱片里,大多只能挑出两三首好歌,其他也就是草草过场。但因为有那么几首在,印象太深,故仍不觉得失败。只是所有买过的碟,都无缘无故,陆续消失,也没想到要存心再收集回来。
一首歌。一本书。或者一个人。都是如此,喜欢过就很好。因喜欢其实并不容易。它是这样挑剔。很直接深刻,也很无根底。并且在遇见的第一个五分钟里,预感就已决定一切。有刹那的电光照耀存在。那么此后即使错过或失落,也是应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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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在哪一个夜晚。你拥抱我。
我们坐在一起,就仿佛在轮换着比赛抽烟的速度。
长时间的沉默。沉默之后,玻璃烟缸里就堆满长长短短的烟头和零乱烟灰。
如果我们可以这样理所当然的沉默,就似乎我们可以做理所当然的爱人。
你没有太多的话,对我说。我亦如此。
抽太多烟,因此常常觉得缺氧晕眩。但愿我能够不清醒地跟随你。
给你看我二十岁时候的照片。轮廓收敛,眼眸透明。这样瘦而清决。
在闷热的汽车后座,坐在你的身边。你的呼吸有变化。
呵。我是这样敏感的女子。所以经常脸红,并且会难过。
一个人笑着笑着,也会掉眼泪。
你转过脸来看我。我们之间的空气变得沉静如水。
我们仿佛对峙。但是总有一个人先溃败。
谁比谁清醒,所以。谁比谁残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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