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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5-23 22:36:14| 人氣3,979|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2011「鹿港傳統文化節」鹿港奇遇記攝影比賽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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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鹿港傳統文化節」鹿港奇遇記攝影比賽簡章

一、活動宗旨:

今年「2011鹿港傳統文化節」舉辦了一系列的活動,希望民眾能透過攝影鏡頭記錄「2011鹿港傳統文化節」的精采畫面,並為鹿港風華留下美好的片刻。

二、辦理單位:

主辦單位:彰化縣政府

承辦單位:彰化縣文化局

三、收件及截稿日期:收件日期自100530日開始收件,至100620日截止。

四、參賽主題:

以「2011彰化傳統文化節」系列活動為拍攝主題,並配合攝影內容以100~300字文字陳述所見與所思感受。

五、參賽資格:

凡愛好攝影人士均可參加

六、作品規格及字數限制:

(一)參賽作品放大成8 * 12(A4)之彩色照片,不得裝裱、格放、疊片、加色、抄襲、拷貝、電腦合成等,連作作品不收;參賽作品需連同數位檔光碟(2700*2160pixel以上電子檔案)一起交件,如規格不符,該作品由承辦單位取消參賽,參賽者不得異議。

(二)攝影內容描述以100~300字文字為限。

七、參加方式:

(一)同一人至多投稿10件作品,攝影作品不得由兩人以上連作。

(二)攝影內容說明請用Word 繕打,A4 版面縱向、橫書、標楷14 號字體。

(三)作品請勿書寫姓名,以利評審。參賽者相關資料填寫於活動報名表(可自活動網頁下載),連同作品一併繳交。

(四)於100620日前將報名表及作品與其電子檔或親送或寄至彰化縣文化局文化資產科收,並於信封上加註「參加2011鹿港傳統文化節-鹿港奇遇記攝影比賽」(郵寄以郵戳為憑)。

(五)收件後主辦單位不做逐一回覆,資格不符者亦不退件。

九、評選原則

(一)由主辦單位遴聘評審委員進行評選,作品以匿名方式評審。

(二)作品主題與規格不符者,將不予評分,以棄權論。

(三)作品如均未達評審標準,得以從缺或不足額入選。

十、獎勵辦法:

金牌獎-1名,獎金15,000元,獎狀乙紙。

銀牌獎-2名,獎金10,000元,獎狀乙紙。

銅牌獎-3名,獎金5,000元,獎狀乙紙。

優選獎-8名,獎金2,000元,獎狀乙紙。

佳作獎-30名,獎金1,000元,獎狀乙紙。

入選獎-50名,獎金500元,獎狀乙紙。

*金牌獎、銀牌獎及銅牌獎以不重複選取為規則;比賽作品未達標準,獎項得從缺或減之,不遞補。

十一、注意事項:

(一)得獎名單將於100713日前公布於彰化縣文化局網站,並以電話或email通知獲獎者,於716日星期六於文化局一樓大廳頒獎。參加者請提供完整正確之聯絡方式,並查詢及收取email 訊息,若無法順利聯繫獲獎者取得後續領獎所需資料,視同棄權,主辦單位不負任何責任。

(二)作品限未參加過其他比賽獲獎及公開發表,或作品財產權已被買斷者請勿參賽,並不得盜用他人作品參賽

(三)郵遞者,請妥善保護並以掛號郵件交寄。參賽作品因郵遞或不可抗力致生損害,主、承辦單位不負賠償責任。

(四)如遇特殊情況,主辦單位保留終止本活動、變更獎項與修改規則之權利。

(五)參選者請於報名表上詳載個人資料,作品稿件上請勿書寫或印有作者姓名及任何記號,若違反此規定,將以違反規定不列入評選。

(六)參賽者應尊重評審委員的專業評議,對評審結果不得有異議。

(七)參加作品限本人創作,參選作品禁止抄襲,凡有抄襲或侵害他人著作權之作品,除取消得獎資格、追回獎金及獎狀、公布違規情形事實外,一切法律責任由參加者自行負責。 

(八)得獎金額將依所得稅法相關規定辦理。

(九)得獎作品之作者享有著作人格權及著作財產權,並授權彰化縣(代表機關彰化縣文化局)於該著作之著作存續期間,有在任何地方、任何時間以任何方式利用、轉授權他人利用該著作之權利。著作人不得撤銷此項授權,且彰化縣(代表機關彰化縣文化局)不需因此支付任何費用。

(十)參賽者即視同認可並接受本簡章之各項規定,本簡章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適時修正,並於網頁公告。


 

2011鹿港傳統文化節-鹿港奇遇記攝影比賽
報名表

*參加者姓名

 

出生年

民國     

*性別

□男  □女

*任職單位

或就讀學校

 

*通訊地址

□□□-□□

()     鄉鎮市              路(街)                      

*聯絡電話
(必填一組聯絡電話)

(辦公室)

(家  用)     

(手  機)

電子信箱

 

本人同意得獎作品由主辦單位全權處理刊載及轉製等事宜簽名處

                                 簽名

 

※請將參賽報名表一份填寫完整,連同作品,郵寄或親送至彰化縣文化局文化資產科(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2500號),並於信封上註明參加「2011鹿港傳統文化節-鹿港奇遇記攝影比賽」。

※本徵文活動並不接受退件申請,請作者自行保留底稿/電子檔。

※徵文收件與截止時間:100530~620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有*符號者,表示為必填欄位。

 

 

 

 

 

2011鹿港傳統文化節」系列活動總表

活動名稱

活動時間

活動地點

開幕慶記者會

鹿港精彩閃亮傳藝

529()

上午9:30~11:00

鹿港藝文館(公會堂)

前廣場

端午大匯演

529日(日)13:30-16:50

64日(六)16:10-21:00

611日(六)10:30-18:00

612日(日)10:00-17:00

鹿港藝文館(公會堂)

前廣場

鹿港迎龍王

427()

上午730~1130

鹿港鎮內

魯班公宴

3~68

立德鹿港會館

慶端陽-藝之器

64日至619

福興穀倉

踩街尋古鹿港行

514日至612

鹿港鎮內

鹿港星光戲院

529日、611()

下午7:00-8:40

鹿港藝文館(公會堂)

前廣場

遇雨改至鹿港文武廟文開書院正殿

街頭傳藝秀

529日、61112

上午9:00~11:00

下午2:00~4:00

龍山寺

探訪藝術大師

529日、61112

上午9:00~11:00

下午2:00~4:00

龍山寺

DIY製作及趣味競賽

5/29611-12

上午9:00-11:30

下午2:00-4:30

龍山寺

民藝工作坊-彩繪板畫

第一梯次:52122

上午900~下午400

彰化縣文化局

第二梯次:52829

上午900~下午400

桂花巷藝術村18號教室

民藝工作坊-舞弄獅趣

第一梯次:521222829日上午900~1200

桂花巷藝術村15號教室

第二梯次:521222829日下午130~430

12屆國際亞細亞民俗學會年會暨東亞端午文化國際學術研討會

656(日、一)

鹿港立德文教會館

鹿港奇遇記

(散文、繪本、攝影比賽)

徵件:530日至620

頒獎:716

彰化縣文化局


台長: 鹿港攝影新聞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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